大荔縣關於轉發渭南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評估實施辦法(試行)通知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轉發渭南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評估實施辦法(試行)通知的通知》是渭南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轉發渭南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評估實施辦法(試行)通知的通知
  • 實施地區:大荔縣
各直屬單位、初級中學、中心國小、廠場子校、民辦學校: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頒布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不斷推進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以下簡稱師德)建設工作,實現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全面提高我縣中國小教師隊伍職業道德的整體素質,現將《渭南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評估實施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市教育局將在十月份組成聯合考核組,對我縣的師德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望各校按照評估細則要求,積極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渭南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評估實施辦法
(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教師〔2005〕1號),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陝教師〔2003〕63號)和《關於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陝教師〔2003〕67號)檔案精神,推進我市師德建設不斷走向制度化、規範化,全面提高我市教師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根據《陝西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評估辦法(試行)》,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評估的目的
通過師德建設評估,進一步促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重視師德建設工作,認真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師德建設工作的各項制度,探索並構建師德建設的長效機制和基本框架,大力推動我市師德教育、宣傳、監督、考評等各項工作的開展,全面提高我市廣大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努力建設一支人民滿意的教師隊伍。
二、評估範圍及對象
評估的範圍和對象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及教師。
三、評估內容
1、組織領導。師德建設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及相應的工作人員配備情況,工作職責的落實情況,工作計畫分年度制定及組織和實施情況,各有關方面在師德建設中作用的協調發揮情況。
2、制度保障。師德建設的學習教育制度、考評獎懲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民主監督機制以及經費保障機制等完善落實情況。
3、活動開展。師德建設的宣傳教育、表彰獎勵、檢查總結及社會共建等活動的開展情況。
4、工作效果。教師的師德表現,教師、學生以及社會對當地或學校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和師德行為狀況的評價情況等。
具體評估要求見附表評估標準。
四、評估原則
1、民主性原則。民主、公正,充分聽取學生、家長、教師、學校和社會等各方面的意見;實事求是,努力避免主觀及人為因素的干擾。
2、實效性原則。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為評估而評估。
3、發展性原則。著眼於長遠發展,教育與制度建設並重,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改建結合,重在建設。
4、正面宣傳樹立形象與內部懲戒相結合的原則。要通過評估樹立典型,批評懲戒落後,帶動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評估辦法
(一)師德建設工作評估要在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下進行。市教育局每兩年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評估一次,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每年結合目標責任制考評工作對所轄鄉鎮、學校評估一次,並向市教育局上報書面評估報告。評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時要對其所轄學校進行隨機抽查評估;評估學校時,要對受評學校教師的師德情況進行隨機調查。各級各類學校每學年都要對照標準進行自評,寫出自評報告,並接受年度評估。
(二)中國小師德建設評估工作要採取自評、社會評價與上級評價相結合,定期評估與隨機抽查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各級各類學校應根據本辦法,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應的教師個人師德考評及獎懲辦法,納入工作目標管理和教師考核工作中。
五、等級認定及獎懲辦法
1、師德建設評估採取百分制。師德建設評估後,要對各縣(市、區)、各學校反饋評估結果,同時給予相應的等級認定。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60-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師德建設評估實行獎懲制。師德建設評估達到優秀等級的,由評估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凡在評估中達不到良好以上等級的,年度教育工作目標考評不得評為先進單位;達不到合格等級的,由評估的教育行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就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對其主要領導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建議有關方面進行戒勉談話;經複查仍達不到合格等級的,對其獲得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文明學校、示範學校、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由市教育局或有關部門取消其市級榮譽稱號,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取消其省級、國家級榮譽稱號,並予以通報。
3、師德建設評估實行一票否決。因師德原因,導致不良事件發生,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或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出現家長上訪等,取消該縣和該學校當年各類評先評優資格;因師德直接原因導致學生自殺自殘等惡性傷亡事件的,校長應引咎辭職,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考核調整。出現以上兩種情況的,該縣和該校在師德建設評估中均不能評為合格以上格次。
4、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考核。各學校要結合每年度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和學年度的專業技術任職情況考核,對師德方面重點考核,加大分值,其得分計入考核總分,考核結果裝入個人檔案,作為職稱晉升、落實獎勵工資的依據。通過師德考核,要發現和培育師德典型,定期給予表彰。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學校要及時勸誡,經勸誡仍不改正的,解除聘任契約。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對有嚴重失德行為,影響惡劣者,要取消其教師資格,清理出教師隊伍。對師德評估中的各類典型,均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報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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