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做好第七屆“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評選工作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做好第七屆“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評選工作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8年6月30日印發的檔案。

各學校,各基層工會:
今年,我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及師德建設取得了可喜成績,各學校,各基層工會能夠以“紮根邊遠,安貧樂教”師德報告會為契機,在本單位深入廣泛開展師德教育活動,廣大教師能以師德標兵為榜樣,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禁治學,為人師表,樂於奉獻,為我縣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育質量的提高做出了積極貢獻。
為了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抓好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建設,貫徹胡總書記在全國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努力實踐總書記提出的四點希望: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刻苦鑽研,嚴謹篤學;勇於創新,奮發進取;淡泊名利,志存高遠。建設一支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教師隊伍,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和諧校園建設再上一個新台階,經研究決定繼續在全縣開展“師德模範”及“十佳師德標兵”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活動安排
1、各鄉、校集中開展以“愛與責任”為主題的師德教育活動,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十七大精神和《陝西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渭南市中國小教師六不準》,並要求教師人人對照檔案進行自查自糾,統一認識,提高他們自覺進行師德修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2、依據《教職工量化考核方案》和《大荔縣教育系統行政領導幹部考核辦法》,在本學年度職務考核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師德評選條件,在獲得優秀格次的教師中,向縣局推薦師德先進個人和十佳師德標兵。
3、在教師節前後,各學校要積極宣傳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跡,縣局也將總評、表彰、宣傳、推廣“師德模範”及“十佳師德標兵”的先進事跡。
二、評選條件
1、師德模範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和胡總書記在全國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敬業愛崗,遵紀守法,立志獻身教育事業。
(2)自覺加強業務修養,不斷探索新的教學規律,實踐新課程理念,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成績突出。
(3)積極推行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關心愛護每一位學生,注重培優幫差,成效顯著,受到師生好評。
(4)教書育人,誨人不倦,勤奮務實,具有開拓創新精神。
(5)2007—2008學年度教師職務考評為優秀格次者。
(6)無違犯《渭南市中國小教師六不準》者。
2、“十佳師德標兵”評選條件
除須具備師德模範六項條件外,且為2005—2006年度以來,本人有2年考核為優秀格次,在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中表現穩定,求真務實,無私奉獻,有重要貢獻。近兩年來榮獲縣優秀教師,縣優秀班主任等稱號者,或者多年來紮根邊遠學校,立志教書育人,學生、家長反響好,有口皆碑者,可優先申報(上報時要帶獲獎證書原件,並如實填寫06年以來獲獎情況登記表)。
三、名額分配
縣局評選表彰“師德模範”70名,“十佳師德標兵”10名,各鄉(鎮)中心國小、國中、直屬單位推薦師德模範1名,同時推薦符合條件的“十佳師德標兵”參加縣上聯評。
四、材料要求
1、“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單行材料各1份,1500字以內,A4紙列印。
2、認真填寫“師德模範”、“十佳師德標兵”申報表和06年以來獲獎情況登記表。
以上兩個材料務於7月15日前報縣局工會辦、逾期不再辦理。
附表:1、師德先進個人申報表
2、十佳師德標兵申報表
3、06年以來獲獎情況登記表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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