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規範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規範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發布的一則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檔案
荔教勤發[2007] 01 號
關於規範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的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單位:
我縣近幾年進行了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不少學校把學生食堂、校內商店、校外門面、土地推向社會承包,取得了很好的經驗,既發展和利用了教育市場,又服務了教育、教學工作,同時又為學校增加了經濟收入,緩解了學校經費緊張。但有少數學校在學生食堂、校內商店、校外門面、土地等的招標過程及租金收取很不規範,存在不少問題,給後任校長工作帶來諸多不便,制約學校的後續發展。為了進一步把學校後勤管理工作逐步引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經局領導研究決定,現就規範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各鄉、校起草的所有招標檔案,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自發文之日起,凡是學生食堂、校內商店、校外門面、土地等在招標前,都要將所有招標檔案書面報教育局,待審批後方可實施招標。否則,招標的檔案無效。
三、各鄉、校的學生食堂、校內商店、外門門面、土地等承包期限不得高於5年。契約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原承包者可優先承包。
三、承包金原則上應分年收取,確因特殊情況需一次性收取的,必須在教育局的監督下,分年使用。
五、各鄉、校要加大後勤管理力度,抓好隊伍建設,聚財聚物選好人。1、選熱心人;2、選廉潔人;3、選能吃苦人;4、選能人。
六、抓好財務管理:1、有效地實行預決算;2、科學預測,編制決算;3、實施計畫,執行決算;4、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少事,收支平衡,留有餘地。
七、厲行增收節支:各鄉、校在增收上要結合學校實際,努力開發勤工儉學項目,力求既能服務師生生活,又能為學校創收。在節支上,力求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財力獲取最大的效益。
八、抓好制度配套:各鄉、校應按國家財經紀律和財會人員職權,制定一套比較符合學校實際的規章制度,使後勤人員和財務人員有章可循。
二00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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