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實施意見,
簡介
荔教發(2007)068號
大 荔 縣 教 育 局
關於《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實施意見》的決定
直屬各單位、各鄉(鎮)初級中學、中心國小:
針對目前鄉、校後勤社會化管理存在的問題,結合我系統行風評議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大荔縣教育局《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實施意見》經過各鄉、校反覆研討,廣泛徵求意見,經12月5日局務會議研究決定,現下發各鄉、校,請遵照執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大荔縣教育局《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實施意見》
大 荔 縣 教 育 局
實施意見
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實施意見
直屬各單位、鄉(鎮)初級中學、中心國小 :
近幾年來,我縣各學校在後勤管理方面作了積極探索,引進競爭機制,使後勤工作逐步走向社會化,不少學校把學生食堂、校內商店、校外門店、學生學農基地等,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推向社會,由承包人自己經營,取得了很好的經驗,既發展了教育市場,又服務了教育教學,同時也緩解了學校經費的緊張局勢。但隨著教育形式的不斷變化,國家對義務教育投資的加大,部分學校在師生食堂,校內外商店、門面、土地等招標程式,租金收取和運行過程,存在很不規範的行為,師生意見很大,社會反響強烈,嚴重製約了學校的後續發展。為了進一步把學校後勤管理工作逐步引入科學化,規範化,達到師生滿意,社會反映良好,經局領導研究決定,現就規範學校後勤社會化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規範招標程式
(一)招標應遵循以下程式:
1、成立招標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三人以上組成。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按照《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製做標書。
3、由招標領導小組公布招投標須知或通告。
4、投標報名:(1)多灶、多個商店捆綁式必須是不同的業主3—5家進行競標,中標者必須是兩家以上。(2)單項招標,必須是不同的業主3家以上競標。
5、投標①投標書由專人在規定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抵指定點。②送交投標保證金。③遞交有關證件,證明(營業執照、健康證明等)。
6、開標與評標:
①投標人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到開標現場,標書有效。
②唱標。
③評審對各標書進行評定。
7、中標與簽訂契約:
食堂和商店必須分成兩組以上,有兩個以上業主中標,開展競爭,用市場手段搞好學校後勤服務。
二、契約內容
1、發包方: 承包方:
2、承包範圍和期限;
3、報餐和供餐標準;
4、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責任;
5、甲方給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及各項要求;
6、用電、防火等設施設備安全;
7、其它事項;
8、附屬檔案。
三、規範要求:
1、各鄉、校起草的標書、契約,必須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食品衛生法等)。
2、自2007年元月1日起,凡在學生食堂,校內商店、校外門面、土地等發包前,要將所有發包材料書面報教育局審查備案,待審批合格後方可發標,否則,招投標無效,由原發包法人廢除契約,退還承包金,自行消化。
應交局審核檔案:( ①招標領導小組名單,分工清楚;②招標須知;③標書或契約書;④評審組成名單等。)A4紙列印,裝訂成冊,一式兩份交教育局。
3、各鄉、校的學生食堂,校內商店,校外門面、土地等承包期限不得高於2—3年,契約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原承包者優先承包。
4、承包金原則上應分年收取,確因特殊情況需一次性收取的,要設立專賬,在教育局的監督下分年使用。專人負責帳務處理,每年度交教育局審計一次。
5、承包金使用範圍:
①用於商店、食堂、門面擴建,裝修、維修;
②用於商店、食堂、門面上電、上水及維修;
③用於商店、食堂、門面周圍綠化、美化、硬化;
④用於商店、食堂、門面設施設備更新,維修;
⑤用於特困學生生活補助;
⑥用於參加學生食堂、商店、公寓管理人員的補助,達到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
6、學生食堂,校內外商店,學生公寓的承包,應以服務師生為目的,承包者的出售價格應低於市場社會價10%。
7、通過後勤社會化管理,應達到服務於學生,服務於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穩定生源之效應。
8、飯菜質量必須引入競爭機制,學校應控制在多人經營,多灶管理,學校統一飯票,學生自願選灶就餐,周末學校統一結算。每周由學生、教師、後勤管理人員量化考評各灶,學校周一掛牌獎勵,期末也可公開表彰獎勵。
9、上灶學生數量應控制在150—200名左右設一個灶,以避免學生就餐擁擠,同時要教育學生從小養成遵守公共秩序,排隊領飯,愛惜糧食,講究衛生的習慣。學校後勤應加強引導、監督。每頓飯有專人值班。
10、各鄉、校要建立健全制度:且操作性強,專人抓落實。(1)宿舍、食堂管理制度;(2)食堂衛生制度;(3)食品原料及食品、蔬菜等採購制度;(4)師生食堂崗位制度;a、飲食服務崗位職責;b、炊事員崗位職責;c、採購員崗位職責;d、食堂主任崗位職責;e、廚師崗位職責;f、食品保管崗位職責;(5)食堂安全管理制度;(6)水電管理制度;(7)文明服務公約。
四、處罰與獎勵:
1、凡在落實教育局檔案中,工作紮實,成績突出,師生反映良好,教育局將提出表彰,給與專項獎勵。
2、自2007年元月9日起,凡是學生食堂,校內外門店,土地等招標檔案、契約,不符合要求,且未經勤辦審批備案的一律視為無效契約。由原發包的法人自行消化,廢除契約。
3、學校應加強對食堂、學生宿舍、校內商店、校外門店的管理,由專人負責,實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且有記錄,有評比。若因學校管理不善,學生、教師、民眾反響強烈,口頭、書面反映給有關部門,或者被新聞媒體曝光的,校長在全縣校長大會上作檢查,並受到相應的處分。
4、校長是落實本檔案的第一責任人,凡在落實本檔案過程中,措施不力,學校私自招標,簽訂契約,教師反響強烈的,是國小校長的就地免職,屬中學校長的引咎辭職。
附:1、大荔縣——學校後勤基本情況統計表
2、大荔縣中國小後勤管理工作考評賦分表
3、學生問卷調查表
4、教師問卷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