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對全縣中國小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的實施方案

《大荔縣關於對全縣中國小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的實施方案》是大荔縣安監局、大荔縣教育局大荔縣交警大隊於2006年11月30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對全縣中國小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的實施方案
  • 時間:2006年11月30日
基本信息,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及措施,工作要求,

基本信息

各中心國小 , 各交警中隊 :
為了認真吸取11月21日黑龍江省雙城市接送學生車輛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慘痛教訓,堅決貫徹周永康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對中國小校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緊急通知》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搞好全縣中國小校車集中排查整治活動,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組織領導

為使校車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順利開展,根據縣政府安排成立校車排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 : 嚴文奎
副組長 : 張有奎 何志義 聶忠孝
成 員: 常超 李雙全 雷順奎 張育忠 陳柏林 王忠良 王 軍及派出所所長等。
二、時間安排 :12 月 1 日 -15 日

工作任務及措施

1、安監局:全面負責整治活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協
調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負責向縣政府匯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2、教育局:對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校車和駕駛人的底數,接送時間、接送路線等情況,並登記造冊,建立校車及駕駛人管理檔案,與各鄉鎮中心國小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 並督促學校、幼稚園與車主 , 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並在校車上張貼舉報電話、交通安全宣傳標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對不符合安全要求仍從事拉運學生的車輛進行清理整治,依法取締。
3、交警大隊:結合當前開展的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深入貫徹“五整頓”、“三加強”各項措施,堅決取締報廢、破舊、拼裝、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拉運學生,堅決取締沒有資質的駕駛人駕駛校車,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接送學生,嚴厲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要組織足夠警力,加大對校車和集中運送學生的其他客運車輛行駛路線,特別是縣鄉道路的邏管控力度,依法從嚴查處車輛超員、超速行駛,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依據法律法規的的上限進行並處罰,該拘留的拘留,該吊證的吊證決不處姑息遷就。同時, 做好對校車的檢驗、噴塗統一式樣、駕駛人資格的審查、校車通行證的發放等項工作。

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整治措施,及時對排查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凡應當排查沒有排查、應當發現的隱患沒有發現或者發現隱患未及時整改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凡因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發生特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校車整治小組要根據摸排情況採取有力的工作措施,要對校車逐車、逐人進行檢查,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
3、落實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教育局要與各學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督促學校加強校車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各學校、幼稚園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校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要堅決制止,不得放行,學校不得使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違反規定的、追究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4、要建立健全校車管理檔案。近期,各中心國小要積極協助各交警中隊對轄區內校車進行全面徹底的摸底排查,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校、校不漏車,同時要務於 12 月 15 日前分別上報縣安監局、縣教育局、縣交警大隊秩序。認真填寫《中國小幼稚園校車摸底表》由單位一把手簽字,加蓋公章後一式三份。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國小及幼稚園校車排查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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