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關於組織實施學校安全“三項行動”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民辦學校:

現將中共陝西省委教育工委陝西省教育廳《關於組織實施學校安全“三項行動”的通知》 (陝教工〔2009〕8 號)轉發你們,結合各鄉鎮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安全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的要求和學校的實際,制定學校安全“三項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夯實安全工作責任,深入開展“三項行動”,保持我縣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持續穩定安全,為學校教育教學和師生生活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縣教育局將在適當時間對各單位“三項行動”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中共陝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檔案
陝 西 省 教 育 廳
陝教工穩〔2009〕8號
中共陝西省委教育工委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組織實施學校安全“三項行動”的
通 知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各高等學校、廳屬有關學校、省級各相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 2009 〕 32 號)和省政府《 陝西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陝政辦〔 2009 〕 49 號)精神,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在校期間生命安全和校園及周邊平安和諧的育人環境,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研究制定了《陝西省學校安全“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現將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按實施方案規定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及實施總體安排,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紮實有效地開展落實,力求取得實效。
中共陝西省委教育工委
陝 西 省 教育 廳
2009年4月30日
陝西省學校安全“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 (國辦發〔 2009 〕 32 號)和省政府《 陝西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陝政辦〔 2009 〕 49 號)精神,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在校期間生命安全,確保校園及周邊平安和諧的育人環境,按省政府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組織實施學校安全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進一步夯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和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主體責任,通過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努力促進我省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安全事故總量、傷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三個繼續下降”,保持我省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持續穩定安全,為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和師生生活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安全工作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不斷推進省政府確定的“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的落實。加大安全執法力度,將涉及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到實處;深化專項治理,促進責任制落實,強化監管監察;狠抓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工作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增強師生安全意識,使廣大中國小教師具有指導學生自護、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使各級各類學校在校學生具備自護、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通過開展“三項行動”,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基礎建設與管理,構建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促進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範圍、內容要求
(一)學校安全“三項行動”的對象範圍是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包括:
1 .高等學校;
2 .中等專業學校、職業中專、職業中學、職教中心;
3 .民辦非學歷教育助學機構;
4 .普通中國小;
5 .幼稚園。
(二)學校安全工作“三項行動”重點內容
1 .執法行動。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 1 )無證或證照不全舉辦學校、幼稚園;
( 2 )招生虛假宣傳,具有欺詐性質;
( 3 )一些中國小校辦學行為不規範。主要表現:① 隨意侵占學生休息時間補課,學生課業負擔過重;② 隨意加深課程難度、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教學效率不高;③ 考試科目不規範、考試次數過多,以考試成績排名、獎懲等;④ 隨意舉行選拔性考試,違規亂招生;⑤ 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機制不健全;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不健全;⑦ 義務教育擇校現象嚴重。
( 4 )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
(5)瞞報事故的;
(6)對安全隱患沒有進行排查,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對中國小教師沒有進行安全與應急管理專項培訓的;
(8)沒有組織實施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
2 .治理行動。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學校安全基礎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範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7)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的。
3 .宣傳教育行動。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l)宣傳安全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 3)宣傳推廣學校安全工作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平安校園”建設;
(4)完善安全工作信息發布制度,加強安全工作輿論監督;
( 5)深入開展省政府確定的“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三秦行”, “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 6 )嚴格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加強師資力量、培訓裝備建設,提高培訓質量;
( 7 )加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及教師的安全與應急管理培訓,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省教育廳今年將舉辦16 期培訓班,對安全管理人員及中國小教師進行培訓。
四、職責分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實施“三項”行動由主管部門和學校共同組織實施。
1 .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學校、幼稚園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按教育工委、教育廳的實施方案在所管學校、幼稚園組織實施“三項行動”。
2 .行業、其他單位舉辦的學校、幼稚園由學校所屬行業、單位組織實施“三項行動”。
3 .各級各類學校和幼稚園按照省政府、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組織實施自身的“三項行動”。
五、重點時段
“三項行動”要貫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全年安全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安全工作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畫、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進一步細化方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4 月底以前)。
l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統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各市、縣“三項行動”實施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門“三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備查。
2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要按照“三項行動”內容要求,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畫,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5 至9 月)
1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要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把以人為本、確保師生生命安全落實到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和學生學習生活的全過程。安全工作要月月抓、天天抓、時時抓;安全意識要人人有、時時有。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管理,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2 .夯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要把安全管理的職能和責任逐條細化,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各項工作和每個環節。要認真落實安全管理“一把手”責任、分管領導責任和其他人員的崗位責任.在年度考核中,要把安全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由於職責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引發安全事故或對事故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責任追究。
3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要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實際,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增強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操作性,嚴格按照制度規範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落實責任,杜絕制度漏洞。要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應急管理機制、信息蒐集報送機制、輿情分析研判機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機制,努力構建學校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4 .廣泛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要加強對“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陝西省“平安校園”創建評估指標體系》 的規定,明確創建工作具體目標要求,制定規劃,統籌協調,加強保障,推動創建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切實做到工作層面上狠抓落實,創建效果上講求實效。要通過“平安校園”創建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硬體建設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設安全、穩定、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
5 .強化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要強化措施,切實加強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尤其是要加強重點要害部位、學生活動主要場所和學生管理重點環節的安全管理,嚴防火災、交通事故、盜竊、食物中毒、傳染病、煤氣中毒、擁擠踩踏、人身侵害等各類安全事故。要抓好季節性安全防事故工作,重點抓好春遊安全、夏季游泳安全、雨季校舍安全和冬季取暖安全等工作。要結合地域特點加強校園及周邊自然災害監測,加強與國土、氣象、地震、水利等部門的聯繫,及時了解溝通有關預警信息,落實應對措施。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學校的安全管理,改善農村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和條件。要特別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對於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或在親友家居住的,要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加強對家長和房主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6 .紮實開展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 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推動安全教育“教學計畫、教材、課時、教師、教案、考核六落實”工作。要紮實安排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活動,切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事故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結合季節變化和地域特點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各學校至少每學期開展一次應急逃生演練,切實提高學生自護、自救和逃生的知識和能力。要關注農村留守學生、學習後進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民工子女以及心理障礙學生,引導他們正確對待學習和生活。
7 .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加強與公安、安監、衛生、工商、文化、建設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大力整頓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秩序,積極化解校園及周邊的安全隱患,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要堅決取締校園周邊的黑網咖,規範各類經營活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尤其要堅決防止校外犯罪分子闖入校園侵害師生事件的發生。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認真抓好《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八條措施》 和教育部《 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安全工作六條措施》 的落實工作。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校車安全檢查,開展校車駕駛人員安全教育,嚴格整治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要配合公安部門在學校認真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消除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的安全隱患,杜絕校園涉刀案件的發生。
8 .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和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嚴格按照“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在5 一9 月份集中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掌握可能影響學校穩定安全的苗頭性、傾向性、深層次信息,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早發現、早處置。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要認真歸類登記,建立台帳,逐項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學校自己能解決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整改條件不成熟或學校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要加強管理,設立警示標誌,並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爭取協調解決。對發現的重點問題,要建立“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機制,真正把矛盾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校內,解決在基層,堅決不能讓小問題釀成大事件。各市的排查情況於9 月底前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
9 .紮實開展對教師的安全與應急管理專項培訓。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安全與應急管理專項培訓的實施意見》 要求,認真做好教師安全與應急管理專項培訓的組織安排工作,分級制定好培訓規劃,要設立專項培訓經費,按時完成省教育廳下達的2009 年各市(區)培訓任務,確保培訓質量。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習《 學校公共安全教育教程》 和《 中國小安全管理政策法規選編》,培訓用書從培訓經費或學校公用經費中解決。通過培訓,使所有教師都具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應急處置和指導學生自救逃生的能力。
10 .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土石流、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範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安全事故。
11.加強安全工作機構隊伍建設,提高物防、技防能力和水平。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穩定安全機構建設,還沒有成立穩定安全管理科室的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儘快建立穩定安全管理專門機構,配足配強工作人員。要積極創造條件,為學校配備必要的安全監控設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加強學校物防、技防建設,提高對事故的防範和處置能力。
12 .嚴格按照規定做好學校穩定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對涉及學校穩定安全的重大案件、事故及苗頭,要在積極妥善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重大緊急情況,可先電話上報,並在事發4 小時內迅速上報書面材料,注意隨時續報。不得遲報、漏報或誤報信息,更不得隱瞞不報。
13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在9 月份集中組織開展安全工作大檢查,省教育廳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為國慶60 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 至12 月)。
l .針對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切實加強內部管理,特別是對宿舍安全管理,嚴防一氧碳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建設,配齊配全消防設備,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認真落實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範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 .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並進行全面總結。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將“三項行動”開展情況於11 月10日前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穩定安全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要加強對“三項行動”的領導,制訂切實可行的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認真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一把手”責任制,明確治理任務,落實責任人員。要採取有效措施,將“三項行動”的目標要求落實到每一所學校、幼稚園、每一個工作環節、每一個工作崗位,並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
(二)抓好協調推進。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執法與治理相結合,對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二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工作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三是“三項行動”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務求實效。
(三)突出工作重點,立足於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學校、幼稚園,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狠抓學校和幼稚園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範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嚴格責任追究。要嚴格行政執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法務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要充分發揮安全事故處理協調機制的作用,嚴肅追究責任,堅決懲處安全事故涉及的瞞報、失職、讀職以及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五)強化監督檢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三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建立“三項行動”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重大問題執法解決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並定期發布。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廳屬中等專業學校,西安中學、西安國小每月要將“三項行動”開展情況報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穩定安全辦公室。
(六)加強輿論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三項行動”的目標、範圍、重點和要求,增強推進“三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總結宣傳安全工作典型事例,鼓勵民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對“三項行動”實施不力、走過場的學校公開曝光。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宣傳普及安全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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