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轉發教育部關於切實預防溺水事故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的緊急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的一項政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轉發教育部關於切實預防溺水事故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的緊急通知
- 實施地區:大荔縣
荔教發[2006] 89號
大荔縣教育局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預防溺水事故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教育組、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預防溺水事故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教電[2006]161號)轉發你們,要求各鄉校要認真做好中國小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各鄉校要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同時各鄉校要結合學校實際,積極採取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預防溺水事故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今年(2006年)以來,各地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到5月底已有三十幾名學生因游泳、嬉水不幸溺水死亡,給他們的家庭帶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無法彌補的損失。近日,四川省瀘州市、陝西省西安市和海南省儋州市又連續發生學生在游泳時不幸溺水死亡的事件。隨著夏季來臨,此類事故已進入高發期,為堅決防止此類事故的發生,加強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與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每年青少年學生因游泳、嬉水而引發的溺水事故頻頻發生,因溺水死亡的學生人數居學生各類意外死亡人數的首位。這些事故大多發生在校外,發生在脫離家長監護和學校老師管理的時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訓,充分認識做好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青少年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地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項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一是各地中國小校要立即開展一次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專題活動,通過班(隊)會、板報牆報、專題報告等形式,以專業知識武裝學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學生,切實提高每一個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二是要加強管理,嚴明紀律,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三是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游泳課,指導青少年學生熟練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設施的學校要延長向學生的開放時間,加強防護,滿足學生游泳需求。
三、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家長、社區的聯繫,共同做好中小學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
中小學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發生在校外,發生在節假日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地、本校特點,切實加強與家長、社區和有關部門的聯繫,組織和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事故發生;建立健全各有關部門、學校、家長和中小學生參與、各負其責的防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對中國小學生游泳活動的管理;要在江(河)邊、湖邊、水塘邊等設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發地設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視、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繫,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廣大中小學生珍愛生命,遠離危險;要聯合共青團、少先隊、社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中小學生校外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
請各地將貫徹落實本通知,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情況及時報我部。
教育部辦公廳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