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轉發教育廳關於在全省中國小校設立“平安之窗”宣傳教育專欄的通知
- 單位:大荔縣教育局
- 時間:二00七年十月七日
荔教安發(2007) 17 號
大荔縣教育局
轉發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在全省中國小校設立
“平安之窗”宣傳教育專欄的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單位:
現將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在全省中國小校設立“平安之窗”宣傳教育專欄的通知》(陝教穩發[2007]15號)轉發你們,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在各級各類學校設立“平安之窗”是搞好學校安全教育的重要舉措,現就“平安之窗”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由學校主管安全領導親自抓。學校要在現有的各類櫥窗中為“平安之窗”的宣傳教育留出必要的位置,並相對固定。同時按照省市的要求定期更換教育內容,真正達到宣傳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二、學校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抓“平安之窗”工作,並確定一名信息聯絡員,具體負責“平安之窗”的日常管理和宣傳內容的定期更換以及安全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投稿工作。請各學校將信息聯絡員的姓名、性別、職務、郵編、聯繫電話務必於10月12日前送縣局安教股。
二00七年十月七日
陝西省教育廳檔案
陝教穩〔2007〕15號
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在全省中國小校設立“平安之窗”
宣傳教育專欄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和《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精神,切實增強中國小教職工的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強中小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逃生能力,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中國小校設立“平安之窗”宣傳教育專欄,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廳委託陝西省學校安全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在全省中國小校園設立“平安之窗”宣傳教育專欄,初期階段以利用學校現有的櫥窗為主,需要更新時,由研究中心統一免費更新,由各學校做好櫥窗硬體的日常維護工作。“平安之窗”以張帖海報的形式進行安全教育宣傳,每年18期,每期三副,對開,彩色,雙面印刷。由研究中心印刷並分發至各中國小校,由各中國小校負責更換。同時,研究中心將提供更加豐富的安全教育資源,將“平安之窗”主題進行推廣展示,學校師生員工可實時提供發現的安全隱患信息,全員參與到安全事故的預防中來。櫥窗建設及編印海報所需經費由研究中心通過宣傳欄冠名等方式(必須經省教育廳穩定辦審定)自行籌措,學校不承擔任何費用。
二、“平安之窗”暫定開設4個宣傳教育板塊:一是“平安主題”,每期選擇一個中小學生安全主題做概要介紹;二是“安全伴我行”,刊登與每期主題相關的安全知識、防範措施、注意事項、技巧方法等;三是“平安快報”,刊登中小學生安全管理方面的經驗做法、事例、案例;四是“我的建議”,刊登與宣傳教育主題有關的建議、活動方案、徵文等。各板塊內容以圖片、漫畫和文字等形式表現。各板塊內容由研究中心組稿,由省教育廳穩定辦審定,同時,鼓勵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和各中國小校教職工、學生積極投稿,參與宣傳教育活動。各中國小校要確定一名信息員,專門負責“平安之窗”的日常管理和宣傳內容的定期更換以及宣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投稿等工作。省教育廳將組織研究中心對信息員開展業務培訓。
三、 “平安之窗”建設按計畫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2007年10月開始,在全省普通初、高中和鄉鎮中心國小以上學校進行;第二階段在全省所有整建制普通中國小進行。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國小校要高度重視設立“平安之窗”工作,把此項工作作為開展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措施,抓好落實;要積極為設立“平安之窗”提供條件,安排專人負責,確保“平安之窗”建設順利進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