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在各高中開展名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在各高中開展名師評選活動的通知》,由大荔縣教育局發布於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檔案號:荔教發(2006)6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在各高中開展名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機構:大荔縣教育局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在各高中開展名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直屬高中:
為了辦好讓全縣人民滿意的高中教育,全面提升我縣高中總體教學水平,加強高中名師隊伍建設,完善高中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我縣高中教師隊伍現狀,縣局決定依據荔教發[2003]233號《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檔案精神,在全縣直屬高中開展名師評選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 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校本培訓工作,實施“名師帶動工程”,以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為核心,重視高中階段學科研究,培養學科結構合理、校際之間均衡、德才兼修、為人師表、教學成績優異、學術研究成果顯著、年富力強的高中名優教師群體,在全縣各高中形成比,學,趕,幫,超的教學和研究氛圍。
二、報名條件和方式
1、報名條件:
①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德才兼修,為人師表,尊師愛生,學校評價高,學生反響好。
②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③大學本科學歷。
④校本培訓在冊的骨幹教師。
⑤能勝任大循環教學且教學成績優異,堅持帶課並滿工作量。
⑥三年來至少有三篇教學論文在市級以上包括市級刊物上發表或獲獎。
⑦能踴躍承擔各種教學任務,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
2、報名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報名時間截止評選活動開始。
三、 評選學科
語文,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政治。
四、評選時間、地點和方案
1、評選時間:2006年至2007學年度
2、評選方案:
3、具體的評選時間,地點及評選細則另行通知。
五、相關要求和說明
1、各高中要高度重視這次評選活動,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檔案領會其精神,要求符合條件的教師全部參加,在學校掀起一個向名師學習,爭當名師的熱潮。
2、各參評教師在準備參選的過程中,要認真學習,創造條件,不斷提高自身教學水平,在競爭中發展和完善自己。
3、對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成績、學術研究特別突出的教師可放寬報名條件或者破格命名。
4、通過評選活動,被命名的教師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與荔教發[2003]233號檔案中所規定的內容相同。
附:名師評選活動報名用表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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