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大荔縣教育工會關於開展2015年工會評優工作的通知

《工會評優工作大荔縣教育工會關於開展2015年工會評優工作的通知》由大荔縣教育局於2016年1月11日發布。檔案號:荔教發[2015]9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大荔縣教育工會關於開展2015年工會評優工作的通知
  • 類型:通知
  • 發布時間:2016年1月11日
  • 發布機構:大荔縣教育局
各中國小、教研室、教師進校、幼稚園:
2015年,在縣局和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工會幹部與工會會員的共同努力下,各基層工會為構建和諧校園、開展教職工活動,促進學校的健康發展等方面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為全面推動工會工作深入開展,不斷提高工作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工會評優工作。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中國小校、教研室、教師進校、幼稚園。(已獲得2014年“校務公開、和諧校園、模範教工之家”和工會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稱號的不再重複參評。)
二、評選條件
(一)、校務公開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學校黨政工負責人組成的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2、成立由黨組織、工會負責人和教職工代表組成的監督小組。
3、把校務公開工作納入學校黨政領導班子的議事日程,列入學校的工作計畫。
4、制定適合本校實際的校務公開實施細則,明確各項公開內容的承辦部門和責任人。
5、實行民主決策制度。學校重大決策公開聽取教職工意見,並提交教代會審議;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事先向教職工公開,並經教代會審議通過。
6、教代會制度健全,職權落實,定期召開。
7、設立固定的公開專欄。
(二)、和諧校園評選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責任落實到位。
2、校園安全設施達到規定要求,“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到位,未發生過治安刑事案件。
3、校園消防、宿舍、飲食衛生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無校園安全事故發生。
4、校園文化建設成效明顯,校園文明程度不斷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5、安全教育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師生的法制觀念、安全防範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6、制定了完善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工作體系,每學期組織至少一次應急演練。
7、建立了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台賬,認真落實各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無安全隱患存在。
(三)、模範教工之家評選條件
1、工會組織健全,人員落實,做到有印章、有牌子、有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活動經費。工會領導幹部熱愛工會工作,熱心為職工服務,公道正派,密切聯繫民眾,工作認真負責,得到民眾信任。
2、組織職工參與學校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紮實做好職工生活保障工作。深入實施送溫暖工程,建立健全特困職工檔案,組織職工開展互助互濟活動,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4、配合黨政搞好教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因地制宜地抓好文化娛樂陣地建設,開展適合學校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活躍職工業餘文化生活,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5、財務和經審制度健全,管理嚴格,支出合理,工會經費獨立建帳,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實行工會主席預算內一枝筆審批制度。經費收支情況向會員公布,並自覺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審計監督。
6、會員對工會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四)、工會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法律、法規,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各項工作,能團結廣大教職員工,維護教職員工的合法利益。幫助教職員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教職員工服務,在民眾中有威信、有凝聚力。
2.堅持和完善以教代會為基本形式的學校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教代會職權,教代會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並認真做好校務公開監督工作。
3.在配合黨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職業道德水平、業務技能和身心素質等方面工作活躍,所組織的活動教職工參與面廣,富有成效。
4.重視工會信息、調研和宣傳工作。
(五)、工會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熱愛工會工作,工作積極主動,富有開拓創新精神,勝任和完成所擔任的工作,工作業績突出。
2.密切聯繫民眾,熱心為學校工會和教職工辦實事,積極了解和反映教職工的意願和要求,在主動依法科學履行維權職責上,為黨政認可,民眾信任。
3.廉潔自律,思想作風正派,團結同志,辦事公道,受到民眾廣泛擁護和稱讚。
4.注重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評選名額
此次共評選校務公開先進集體6個,和諧校園6個,模範教工之家5個,工會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各10名。
四、評選辦法、申報時間及要求
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採取單位推薦,教育工會考核組組織人員考核,並結合各單位開展的“一會一品”特色工會項目建設及教職工活動的開展等綜合衡量,審核確定的辦法進行。各單位務必於2016年元月20日前將申報表(見附屬檔案)並附相關單行材料一份,材料統一用A4紙列印,經學校領導審簽、蓋章後,交工會辦,逾期不再受理。
附:1、大荔縣中國小校務公開先進集體評估申報表
2、大荔縣創建和諧校園申報表
3、模範教工之家申報表
4、工會工作先進集體
5、工會工作先進個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