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書記

大米書記 是指海南省儋州市海頭鎮南港村社區居委會支部書記兼主任黃石奎,因其與居委會副主任黃志清冒充漁民簽名,將80多名漁民(船主)兩年共近6萬斤救濟大米變賣,當時漁民戲稱黃石奎為“大米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石奎
  • 別名:大米書記
  • 國籍:中國
  • 職業海南省儋州市海頭鎮南港村社區居委會支部書記兼主任
被鋪,定罪存分歧,三個月後釋放回家,“官復原職”掛橫幅放鞭炮慶祝,當地村民很不解,檢察院:已重新立案調查,

被鋪

各方媒體曝光黃石奎貪污大米事件後,在各方領導的重視下,黃石奎和居委會副主任黃志清分別於2009年9月8日和17日被儋州警方抓獲。

定罪存分歧,三個月後釋放回家

據儋州紀委有關人員介紹,紀委和檢察院對該案的定性產生了分歧,儋州紀委認為應以貪污罪定性,而儋州檢察院則認為黃石奎的行為是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隨後儋州檢察機關以挪用特定款物罪批准逮捕兩人。該罪屬公安機關管轄,2009年6月26日,儋州檢察院將該案移交給公安機關偵辦。
黃石奎及黃志清被抓獲,當地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認真調查,中間又根據檢察機關的意見做了補充偵查。
2010年1月25日,儋州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黃石奎、黃志清兩人的決定。該決定稱兩人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的第273條即挪用特定款物罪規定,但其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較好,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
2010年1月27日和28日,儋州警方分別將黃石奎和黃志清釋放。

“官復原職”掛橫幅放鞭炮慶祝

儋州市檢察院以“雖已犯罪,但情節較輕,影響不大”為由,於2010年1月25日,作出不起訴決定,黃石奎及黃志清被釋放。黃石奎一被釋放,有人就在居委會辦公樓及村里掛起“熱烈歡迎黃石奎書記返回就職”的橫幅,更在村里燃放鞭炮慶祝,燃放的鞭炮紙屑在地上都鋪了厚厚的一層。

當地村民很不解

黃石奎如此高調張揚的做法令漁民十分不滿,當地村民也議論紛紛。受害漁民們認為,政府下發的救濟糧被侵吞,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民眾心目中的形象,涉案金額近7萬餘元,怎么叫“影響不大”!而且黃石奎等人採取欺上瞞下,甚至冒充漁民簽字等造假的手段,怎么會“情節較輕”!黃石奎如此高調張揚的做法令漁民十分不滿,當地村民也議論紛紛。受害漁民們認為,政府下發的救濟糧被侵吞,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民眾心目中的形象,涉案金額近7萬餘元,怎么叫“影響不大”!而且黃石奎等人採取欺上瞞下,甚至冒充漁民簽字等造假的手段,怎么會“情節較輕”!

檢察院:已重新立案調查

檢察院辦公室一負責人說,黃石奎之前的確被釋放。但該事件在網上引起了極大地爭議,漁民們也反映強烈,鑒於此,儋州市檢察院已重新立案,對該案作進一步調查。具體案情要問負責該案的負責人。
檢察院負責該案的一副檢察長說,該案目前還正在調查中,由於案件還在偵辦過程中,其它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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