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盤加權指數
- 性質:股市證券金融
概念,指數識別,綜合指數,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合指數,深證成份指數,計算股票指數,股價平均數,股票指數計算,相對法,綜合法,加權法,
概念
大盤加權指數,即證交所每日公布媒體常說的大盤實際指數。
指數識別
綜合指數
指數所反映出的價格走勢涉及的全部股票都納入指數計算範圍,如深交所發布的深證綜合指數,就是把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變化都納入計算範圍,深交所行業分類指數中的農林牧漁指數、採掘業指數、製造業指數、信息技術指數等則分別把全部的所屬行業類上市股票納入各自的指數計算範圍。
成份股指數
是指從指數所涵蓋的全部股票中選取一部分較有代表性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稱為指數的成份股,計算時只把所選取的成份股納入指數計算範圍。例如,深圳證券交易所成份股指數,就是從深圳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中選取40種,計算得出的一個綜合性成份股指數。通過這個指數,可以近似地反映出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走勢。上海的上證30指數是上交所的上證成份股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
深證成份指數
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計算股票指數
計算股票指數時,往往把股票指數和股價平均數分開計算。按定義,股票指數即股價平均數。但從兩者對股市的實際作用而言,股價平均數是反映多種股票價格變動的一般水平,通常以算術平均數表示。人們通過對不同的時期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認識多種股票價格變動水平。而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期的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也就是將第一時期的股價平均數作為另一時期股價平均數的基準的百分數。通過股票指數,人們可以了解計算期的股價比基期的股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率。由於股票指數是一個相對指標,因此就一個較長的時期來說,股票指數比股價平均數能更為精確地衡量股價的變動。
股價平均數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是將樣本股票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得出的,即: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P1+P2+P3+…+ Pn)/n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價格平均——道·瓊斯股價平均數在1928年10月1日前就是使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的。
現假設從某一股市採樣的股票為A、B、C、D四種,在某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分別為10元、16元、24元和30元,計算該市場股價平均數。將上述數置入公式中,即得:股價平均數=(P1+P2+P3+P4)/n =(10+16+24+30)/4 =20(元)
修正的股份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有兩種: 一是除數修正法,又稱道式修正法。 這是美國道·瓊斯在1928年創造的一種計算股價平均數的方法。該法的核心是求出一個常數除數,以修正因股票分割、增資、發放紅股等因素造成股價平均數的變化,以保持股份平均數的連續性和可比性。
具體作法是以新股價總額除以舊股價平均數,求出新的除數,再以計算期的股價總額除以新除數,這就得出修正的股介平均數。即: 新除數=變動後的新股價總額/舊的股價平均數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報告期股價總額/新除數 在前面的例子除數是4,經調整後的新的除數應是: 新的除數=(10+16+24+10)/20=3,將新的除數代入下列式中,則: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10+16+24+10)/3=20(元)得出的平均數與未分割時計算的一樣,股價水平也不會因股票分割而變動。 二是股價修正法。股價修正法就是將股票分割等,變動後的股價還原為變動前的股價,使股價平均數不會因此變動。美國《紐約時報》編制的500 種股價平均數就採用股價修正法來計算股價平均數。
加權股價平均數
加權股價平均數是根據各種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的股價平均數,其權數(Q) 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總市值、股票發行量等。
股票指數計算
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算法。
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股價指數=(8+12+14+18)/(5+8+ 10 + 15) = 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採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準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