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為主管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工作的州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 主管事物:民族事務工作
  • 職責:監督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 地點:中國大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規,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當好黨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課題的綜合調研,擬訂全州有關民族關係、民族事務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規範性檔案。
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
(三)監督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審批民族成份更改。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依法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五)牽頭做好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爭當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州的相關工作;參與有關部門擬訂少數民族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交流和推薦使用工作;參與有關部門研究少數民族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特殊政策並承辦相應的事務工作。
(六)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七)組織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牽頭做好電腦農業專家系統推廣工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工作。
(八)負責組織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論和法律法規,宣傳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慶祝活動。
(九)根據黨在新時期對民族代表人士的方針政策,加強對民族代表人士的領導,做好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參觀學習等各項管理工作。
(十)指導各縣市做好民族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參觀、考察、學習等事宜,加強與民族自治地方的聯繫。?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辦理少數民族有關涉外事宜。
(十二)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管理委機關的檔案、機要、檔案、信息、保密、財務、人事、工資、治保、收發、接待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協調委機關內部各科室的關係和外部關係,負責機關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政策法規科(加掛信訪室的牌子)
負責組織、協調並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照黨和國家現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依法協調民族關係;負責民族團結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調研、參與制定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措施;督促檢查民族政策的貫徹落實;督促檢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的建設和實施;協調處理民族工作領域的突發事件和熱難點問題。
(三)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經濟發展科
調查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參與研究制定促進民族地區改革開放,加快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督促檢查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做好民族專項資金、專項貸款的調查論證、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分析、統計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狀況,收集信息、總結經驗,協同有關部門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實行分類指導。
(四)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文化教育科
會同並參與有關部門做好民族文化、民族體育、民族衛生、民族傳統體育和新聞宣傳工作;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語言文字的研究,編輯出版民族理論研究刊物;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少數民族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做好地區之間、民族之間文化的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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