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大理州,主要管理城市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州規劃局
- 所屬地區:大理州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67100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州規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大政辦發〔2008〕91號),大理州規劃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國家、省、州有關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城鄉規劃測繪和城鄉規劃設計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州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城鄉規劃測繪、城市雕塑的法規、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按許可權批准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2、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城鄉規劃測繪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景觀環境的規劃管理工作(包括城市雕塑、城市戶外廣告招牌、建築小品和城市燈光等);指導城鄉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承擔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編制、管理州級城鄉規劃資金項目投資計畫。
3、組織開展全州城鄉發展戰略研究;參與制定全州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年度計畫;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4、組織編制全州城鎮體系規劃,指導縣市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保護規劃和專業規劃的編制;負責全州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保護規劃和專業規劃的審查、報批和規劃實施的管理工作,並根據城鄉發展情況,適時組織調整和修訂有關規劃。參與大理州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交通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的審查工作。
5、負責全州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及工程建設規劃管理,核發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實施規划動態監管和規劃驗收工作。
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大理市和“兩區”為3000萬元以上、祥雲縣為1000萬元以上、其餘10個縣為5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
重要建設項目:中央、省、州屬工程建設項目;全州房地產開發及居住小區建設項目;省級以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臨街、重要節點、重要區域建設項目。
6、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城鄉規劃編制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州城鄉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
7、負責風景名勝區內建設項目選址許可審查;負責核發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項目的建設許可證。
8、負責全州範圍內的城鄉規劃設計、園林綠化的行業管理和州內規劃設計單位、園林綠化設計企業和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區內為城鄉規劃、建設服務的城鄉規劃測繪的驗收工作;管理和審核城鄉規劃基礎地理信息;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9、制定全州規划行業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政策,管理規划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制定全州規劃人才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州規划行業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城鄉規劃檔案管理。
11、承擔州城鄉規劃委員會、州申報世界遺產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12、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局黨組、行政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辦文、信息、會務、保密、檔案和政策調研、信訪、接待、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財務、車輛等的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廉政建設和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行業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行業網路信息系統;參與行政複議工作。
2、法規科教科
宣傳貫徹國家、省、州有關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城鄉規劃測繪和城鄉規劃設計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州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城鄉規劃測繪、城市雕塑的法規、方針、政策;指導行業法制建設;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複議的日常工作。
負責制定全州規劃人才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3、規劃管理科(加掛州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城鄉規劃測繪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州城鎮體系規劃,指導縣市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和專業規劃的編制;負責職權範圍內全州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和專業規劃的審查、報批和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根據城鄉發展情況,適時組織調整和修訂相關規劃;參與大理州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交通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的審查工作;編制、管理州級城鄉規劃資金項目投資計畫。
參與全州城市景觀、城市雕塑、城市戶外廣告招牌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負責全州範圍內的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州內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區內為城鄉規劃、建設服務的城鄉規劃測繪的驗收工作;管理和審核城鄉規劃基礎地理信息。
承擔州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建設項目管理科
指導全州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及工程建設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全州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址;負責全州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及工程建設規劃管理,核發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全州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規劃驗收工作。
5、規劃監察大隊
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和城鄉規劃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城鄉規劃編制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州城鄉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
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區內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規划動態監管和規劃驗收工作。
規劃監察大隊內設規劃監察室和規劃督查室。其中,規劃監察室主要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和城鄉規劃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城鄉規劃編制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州城鄉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行為。
規劃督查室主要負責指導全州規划動態監管和建設項目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全州城鄉規劃區內限額以上及重要建設項目的規划動態監管和規劃驗收工作。
6、總工程師辦公室
組織開展城鄉發展戰略研究;參與制定全州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年度計畫;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監督執行全州規劃技術規範和標準,制定行業科技發展和技術政策,管理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負責全州城鄉規劃檔案管理;指導全州規劃技術工作和研究性課題的開展;參與局各業務科室的技術工作;參與州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參與全州各類城鄉規劃、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