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大理州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是大理州衛生局在全州範圍內依照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行使衛生監督職能的執行機構,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賦予衛生行政部門的各項衛生監督職責。

單位名稱,單位地址,單位職能,

單位名稱

大理州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單位地址

大理市下關人民南路20號

單位職能

1.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州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計畫,負責對下級衛生監督所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
2. 依法開展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消毒產品衛生、化妝品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職業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的衛生監督;依法開展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母嬰保健機構及執業醫(護)師等方面衛生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
3. 依法受理和審核管轄範圍內的食品、化妝品、涉水產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健康相關產品及其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和公共場所、放射工作場所、供水單位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衛生行政許可申請,並負責初審、上報和批准後證書發放的具體工作。
4. 依法對新建、改建、擴建州重點工程和管轄範圍內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進行衛生審查並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 依法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立案、調查取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執行行政處罰的具體事宜。
6. 組織開展全州衛生監督執法檢查,組織全州開展健康相關產品抽檢工作,定期上報抽檢結果,協助州衛生局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結果;負責收集整理全州衛生監督信息,並分析報告。
7. 組織現場監督檢測、採樣工作。
8. 對衛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取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對縣市衛生監督所提供這方面的業務技術幫助、支持和指導。
9. 對民眾投訴、舉報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積極會同州級有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衛生產品。
10、承擔大型和重要活動的衛生保障。
11. 負責對下級衛生監督所及監督員開展法律知識和業務培訓。
12. 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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