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淘寶宣言

2010年9月10日淘寶網在其誕生地——杭州舉行了2010半年會慶典,在半年會上正式發布了《大淘寶宣言》,首次明確了網購交易各方在淘寶平台上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明確了網購市場的基本原則,引導網購市場參與各方按照新商業文明的要求逐步轉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淘寶宣言
  • 舉行機構:淘寶網
  • 舉行時間:2010年9月10日
  • 舉行地點:杭州
介紹,內容,正文,意義,

介紹

2010年9月10日淘寶網在其誕生地——杭州舉行了2010半年會慶典,在半年會上正式發布了《大淘寶宣言》,首次明確了網購交易各方在淘寶平台上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明確了網購市場的基本原則,引導網購市場參與各方按照新商業文明的要求逐步轉變。

內容

《大淘寶宣言》的發布是“大淘寶戰略”最重要的一步,為高速增長的網購市場打下堅實地基,只有堅實的地基才能支撐網購市場大廈以翻番的速度成長。作為網購市場的領軍企業,淘寶秉承著電子商務基礎建設者的身份,以一部《大淘寶宣言》力求建設網購“完美市場”。
淘寶網總裁陸兆禧表示,“淘寶網不僅承擔著為數億消費者打造放心安全購物環境的責任,更擔當著摸索、構建網路購物規範體系的歷史使命。”
淘寶規則部負責人、《大淘寶宣言》主稿人繆翔表示,“這部《宣言》雖然以基本權利為落腳點,但背後寄託的是我們以及廣大網商、廣大消費者對淘寶平台的殷切期望。我們希望大家能通過《宣言》以及全新發布的《淘寶規則》看到淘寶感恩的心,也希望今後在淘寶上,消費者能更放心地消費、經營者能更放心地成長、合作夥伴也能更放心地發展。”
《大淘寶宣言》是馬雲提出的新商業文明的三大要素之一“網規”。作為另外兩大要素,“網商”和“網貨”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網商應具有誠信、創新、責任感和分享精神。網貨,消費者希望消除暴利、貨真價實。而以《大淘寶宣言》為代表的“網規”建設,將同樣成為阿里巴巴未來十年打造新商業文明的重要使命。

正文

隨著網際網路在人類社會中的迅猛發展,以“開放、透明、分享、責任”為標誌的資訊時代商業文明已日漸成熟。在這一文明的發展過程中,作為全球網路零售領域的資深從業者及行業領先者,“大淘寶”正與其周圍所聚集的新商業文明信奉者與實踐者一起不斷探索。
一直以來,“大淘寶”通過開放平台,發揮產業鏈協同效應,致力於成為電子商務基礎服務的提供商,為電子商務參與者提供水、電、煤等基礎設施。今天,我們以及我們周圍的實踐群體發現並且深信:“開放”是資訊時代商業文明的思想靈魂,它呼喚以善於接受、樂於改變的心態來對待自我思維與客觀存在;“透明”是資訊時代商業文明的管理特色,它倡導以坦誠的、自覺的、毫無保留的方式公開一切事務以彰顯公正,希冀減少信息失衡帶來的不公正,創造更加誠信與和諧的交往環境;“分享”是資訊時代商業文明的合作模式,它以共生、共贏為運作核心,共同創造、協力發展;“責任”是資訊時代商業文明的道德邊界,它強調個體自律,注重社會責任,幫扶弱勢群體。我們對“開放、透明、分享、責任”以及資訊時代商業文明所顯現的其它特性堅信不疑,並將其視為商業活動中的核心準則加以遵循、捍衛及傳播。
我們認為:在新商業文明中,消費者理應獲得優於傳統商業環境的商品與服務。作為商品價值的最終承擔者與商品價款的實際支付者,消費者的地位至高無上。消費者任何合理的購物需求與消費權利都應得到充分的尊重及滿足,如消費者獲得豐富的、信息完整的、可挑選的商品與經營者的權利;自主高效地挑選商品而不受騷擾的權利;及時買到真正心儀的商品並獲得相應服務,並在交易的各個環節獲得經營者禮貌而妥善的回響與及時處理的權利;消費者有對經營者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的權利;在遇到交易糾紛時獲得交易平台幫助的權利等。任何嚴重侵犯消費者上述權利或造成消費者不良購物體驗的行為、產品和服務都應被及時糾正、妥善處理。
我們認為:經營者是新商業文明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經營者以服務好每一位消費者為己任,與消費者共同創建、維護和諧的商業環境。任何人,不論性別出身、學歷民族、老弱病殘等,均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與能力,在遵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則的前提下,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經營者合法合規的經營權應受到充分的尊重及保障。經營者有權清晰地了解交易平台的準入條件、退出機制及其它有關規則。任何限制經營者權利或增加經營者義務的決定,包括交易平台之上的任何處罰、清退與賠付等,必須有規可循並基於客觀依據。除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形外,經營者的經營權不應被剝奪。
我們認為:合作夥伴是新商業文明中極其重要的新興力量,由各類合作夥伴組成的“大淘寶”生態系統也是新商業文明的主要結構與功能單位。合作夥伴通過與經營者、消費者及交易平台的緊密合作,使經營者的服務更高效、更專業、更經濟,使消費者的購物更便捷、更愉悅、更完美,合作夥伴理應得到來自服務對象與交易平台的鼓勵與扶持。合作夥伴享有同等發展權,合作夥伴與服務對象共享利益,與交易平台分工協作,這正是新商業文明豐富內涵的最佳詮釋之一。
我們認為:交易平台是新商業文明的基礎設施,平台在遵守國家法律、服從政府監管的前提下,為消費者提供完美穩定的購物體驗,為經營者及各類企業提供安全自由的商業環境,為合作夥伴提供寬廣通暢的合作渠道,也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內部需求。交易平台以法定義務為責任邊界,在此基礎上,注重自身的社會責任,不斷為社會和諧與發展作出積極貢獻。交易平台有權制訂並執行交易規則。在規則執行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消費者、經營者、合作夥伴、政府及社會輿論等各方的意見,力求審慎透明。
今天,當我們正奮鬥在新商業文明的漫漫征途中,我們以及我們周圍的實踐群體,一刻也沒有忘記我們強國興邦以及幫助中、小企業和個人開拓市場、建立品牌、實現產業升級的願望;沒有忘記我們要為社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以及幫扶萬千困難家庭、弱勢群體的使命;也沒有忘記我們要讓更多的消費者享受網購,不斷改善生活品質的責任。今天,當我們正面對過去的種種坎坷與無奈,當我們正站在歷史的路口面臨艱難的抉擇,當我們正有機會登上未來世界經濟的巔峰,我們絕不會因為任何冷漠、質疑而躊躇不前,也絕不會因為任何困難、阻撓而停下腳步。深植於每個人心底的夢想,只會因每一次挫折而更加堅定;新商業文明的美麗畫卷,一定會隨著每一次的付出而最終實現!

意義

專家分析,市場規則的形成必然經歷的從“自律”到“自治”的過程。最初,交易個體自發地遵循安全誠信的原則,以促成市場的良性運轉;到市場發育到足夠規模時,市場主體將通過自覺地建設制度規範,以保障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