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是大方縣縣政府為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而制定的方案。
大方縣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有效遏制非法營運行為,保護合法營運業主的經營權益,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共畢節市委辦公室、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畢節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畢辦發電〔2015〕45號)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15年6月1日至9月10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大打擊非法營運力度,整頓和規範道路運輸市場,切實保護合法經營,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道路運輸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健全和完善組織開展打擊轄區內道路客運非法營運行為層級管理和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打非工作長期堅持並實現常態化管理。
(二)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我縣境內非法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城市“黑出租”非法載客、客運經營者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有效遏制道路客運非法營運猖獗形勢,規範客運市場秩序,維護合法經營者正當利益,促進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
(三)最大限度遏制和減少非法營運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公路,改善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公路行車環境,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有效打擊有組織的道路客運非法營運團伙,嚴肅查處非法營運幕後“保護傘”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參與或變相參與道路客運非法營運工作人員。
(五)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道路客運非法營運危害性認識,增強廣大民眾抵制非法營運自律性和主動性,使打擊非法營運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理解與支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交通電子顯示屏、農村客運車車頂電子屏、宣傳冊(卡)、標語、橫幅等媒介的宣傳作用,集中宣傳打擊非法營運工作情況、打擊非法營運相關法律法規、非法營運的安全隱患、非法營運導致的交通事故等,積極營造自覺低制、人人參與打擊非法營運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嚴厲打擊整治。一是凡在我縣轄區內,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堅決予以打擊取締。二是對依法查處的車輛,向非法營運當事人出具暫扣憑證。當事人在規定時限內未到執法機關接受處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經催告10日內仍未到有關機關接受處罰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對依法暫扣的車輛,違法當事人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經交通運管(或客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並且公告3個月後仍不接受處理的,經報請政府同意,統一作為無主車輛報廢處理,處理所得款項全額上繳國庫;機動車涉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四是對於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按照《貴州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貴州路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及《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安監局關於打擊和遏制農村地區“黑客運”維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黔交運〔2012〕10號)相關要求予以查處。
四、方法步驟
次此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時間從2015年6月1日至9月10日結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6月1日—6月15日)。
縣委、縣政府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全面啟動專項行動。各鄉(鎮、街道)、各牽頭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召開啟動動員部署會議,營造專項行動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打擊整治階段(2015年6月16日—8月31日)
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工作職責,組織力量,加大對城區及城鄉結合部非法營運車輛、“黑摩的”,客運班線車輛站外攬客、組客等違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分片區加大對各鄉(鎮、街道)非法營運車輛、客運車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效果。
第三階段:全面總結階段(2015年9月1日—9月10日)
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堅持專項行動和長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組織保障
為確保專項行動工作順利推進,成立打擊非法營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祖軍(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何祥(縣公安局局長)
楊永華(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成員:縣實績考核辦、督辦督查局、政府法制辦、財政局、安監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管局、交警大隊、教育局、文體廣電旅遊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司法局、農機局、衛計局、消防大隊、民政局、殘聯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運管所,彭宇兼任辦公室主任,張耀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全縣打擊非法營運工作進行總協調調度,組織召開協調會議,定期不定期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縣直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指導。
六、工作職責
縣財政局:管理打擊非法營運罰沒款,按比例返還用於打擊非法營運所需的辦公、辦案經費,並監督使用。
縣督辦督查局:組織對打擊非法營運長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配合縣實績考核辦,按照相關規定對落實情況不力的單位進行問責。
縣實績考核辦:配合交通、安監、運管等部門,將打擊非法營運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按相關規定對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問責。
縣監察局:查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業人員徇私舞弊、私養“黑車”謀取私利,充當非法營運“保護傘”等違紀違法行為;配合縣政府對打擊非法營運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安監局:依法查處非法營運引發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協調相關部門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參與配合有關部門督促道路運輸企業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縣政府法制辦:辦理涉及非法載客行政處罰的行政複議案件;做好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清理整治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汽車(機車)非法改裝、拼裝的行為和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縣運管所:牽頭組織實施全縣打擊非法營運工作,對打擊非法營運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非法營運的調查取證等工作;組織規劃並有序開通農村通村客運班線,逐步解決民眾出行難問題,從根本上解決非法營運滋生土壤。
縣客管局:牽頭打擊“黑出租”非法營運行為,規範城市客運市場。
縣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非法生產和改裝車輛企業的清理整頓,對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機動車型的,吊銷其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負責對汽車維修行業安全隱患的清理排查,規範對汽車維修行業的審批程式,杜絕占道經營。
縣教育局: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以學生教育為平台,以小手牽大手為紐帶,充分發揮社會宣傳教育力量作用,提高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制定治理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的工作措施;積極組織開展創建“交通平安學校”等活動,加強對中國小幼稚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的監管,建立台帳和檔案,及時發現和制止使用報廢車、農用車等不符合安全條件車輛、無資質人員接送學生的行為,並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建立健全各級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用車報告制度;對全縣非法營運校車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嚴把校車審批關口;教育學生拒絕乘坐非法校車。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對旅遊客運車輛駕駛人員的監管;督促旅遊客運企業落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對導遊和旅遊客運車輛駕駛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培訓;組織電視台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開闢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曝光交通違法現象,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積極配合交通安全執法部門做好行動的宣傳報導;負責在電視上開闢專欄對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和打擊非法營運專項行動進行宣傳報導。
縣衛計局:組織、協調有關醫療救治機構做好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等工作,加強和規範120急救車輛及人員的培訓、管理,建立搶救“綠色通道”機制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做好傷者救治的轉診轉運和指揮協調工作,提高交通事故傷者和危重患者的搶救成功率,降低傷殘率和死亡率。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配合查處非法營運行為;對查處機動車超速、超載、無牌無證駕駛、違章停放等交通違法行為,涉嫌非法營運的,移交運管部門處理。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含各轄區派出所):負責維護執法現場秩序,嚴厲查處行政執法過程中當事人威脅、辱罵、傷害、脅迫及妨礙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協助客運管理部門對不配合檢查的當事人,按有關規定對非法營運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從嚴打擊。案件辦理按屬地管理原則,由事發地派出所承辦案件,治安大隊指派專門人員指導、協助事發地派出所辦理案件。
縣農機局:配合查處非法營運行為,對查獲農用車涉嫌非法營運的,移交運管部門處理。
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配合有關單位查處非法營運行為。
縣司法局: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解釋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專項行動宣傳資料。
縣消防大隊: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協助配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道路安全暢通。
縣民政局:協助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和醫療救助、社會救助等善後事宜處置工作。
縣殘聯:負責對殘疾人使用車輛的管理,做好殘疾人的從業疏導工作。
鄉(鎮、街道):統籌協調轄區內打擊非法營運工作;負責打擊轄區內非法營運窩點,源頭控制非法營運;負責調查核實轄區內從事非法營運的人員情況,加強宣傳教育,做好政策引導,對確實無生活經濟來源的,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正確引導其自覺退出非法營運“市場”。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鄉(鎮、街道)、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打擊非法營運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來,從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以及促進道路運輸市場健康發展的高度,把打擊非法營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貫徹落實打擊非法營運工作的各項措施和任務,全力推動打擊非法營運工作。
(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執法人員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禁“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做到打擊非法營運證據充分、程式合法。加強對非法營運駕駛人的教育,依法進行處罰,對逾期不接受處理、不執行處罰決定、帶頭尋釁滋事妨礙執法的必須嚴格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厲打擊,加強源頭管理。縣運管、交警、客管、安監等部門要健全聯動執法機制,加大對重點窩點、重點線路、重點時段的管控,對非法營運行為堅決依法嚴查重處,要做到“三個一律”:對查獲的非法營運車輛車主和參與非法營運的“票販子”、“車伢子”,證據確鑿的,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運管部門查扣車輛後依法從重罰款;對有組織的“黑惡”非法營運組織,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機關工作人員參與或保護非法營運行為的,由監察部門牽頭,一律依紀依法從嚴懲處。此次打擊非法營運專項行動結束後,各鄉(鎮、街道)也要按照“三個一律”的要求,繼續從嚴打擊非法營運行為,要切實加強非法營運的源頭管控,對轄區內主要進出口道路、重點路段進行設卡,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行為。
(四)總結經驗,建立機制。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及督查考核辦法,定期做好總結、分析工作,建立打擊非法營運聯合執法制度化、常態化的長效管理機制,保持“打非”高壓態勢。及時收集整理工作動態、查處情況,定期編寫信息報送市、縣有關領導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
(五)暢通渠道,鼓勵舉報。暢通信息渠道,公布打擊非法營運舉報電話,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信息,舉報和協助查處非法營運車輛。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對提供非法營運確鑿線索,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適當獎勵。
(六)強化督查,嚴格考核。為保證打擊非法營運長效工作取得實效,縣督辦督查局、實績考核辦要適時對各鄉(鎮、街道)及縣直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的,在全縣範圍內進行通報;對在打擊非法營運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對在打擊非法營運過程中,涉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以權謀私,縱容甚至參與非法營運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按相關規定嚴查重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縣實績考核辦商交通、安監、運管等部門,將打擊非法營運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確保打擊非法營運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