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策略回報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大成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大成策略回報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大成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0.58億
- 託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90007
- 成立日期:20081126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兼顧當期收益;同時,實施積極的分紅政策,回報投資者。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權證、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證券市場或者其他品種或變更權證、資產支持證券等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比例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採取趨勢投資策略進行總體資產配置;在行業配置、個股投資上分別實施行業輪動投資策略、核心-衛星策略、價值投資策略、買入並持有策略,以期在承擔中高風險的前提下獲取儘可能高的投資收益;同時,強調收益管理,實施收益管理策略,以期在增長期及時鎖定收益,制度性的減少未來可能的下跌風險,增加投資總收益。
1.總體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股票投資為主、債券投資為輔進行積極資產配置。其中,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60%-95%;債券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0%-35%;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採取趨勢投資策略進行總體資產配置,即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及其政策動態、貨幣金融運行狀況及其政策動態、證券市場運行狀況及其政策動態等因素"自上而下"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對各個市場的趨勢判斷,在此基礎上基於穩健的戰略資產配置策略和積極的戰術資產配置策略,確定組合中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的投資比例。
2.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行業輪動投資策略進行行業配置,即緊密跟蹤國家產業和行業經濟運行狀況及其政策動態,關注產業結構調整,通過行業周期分析、行業特徵指標分析、行業內競爭結構分析以及國際產業遷移進程分析等確定本基金各行業的投資比例,當預計某個行業的投資收益率發生變化時,動態調整各行業的投資比例。同時,利用數量化模型最佳化行業組合,增強本基金行業配置效率。
本基金將重點投資於符合國家巨觀經濟和產業發展政策,與國民經濟成長高度相關,能夠適應、滿足、推動消費升級及產業升級等需要,具有壟斷特徵以及高附加值等行業,適時採用行業集中或者行業分散策略,獲取行業超額收益,平抑巨觀經濟的周期性變化對股價波動帶來的影響,保持基金分紅水平與淨值的長期協調穩定增長。
3.個股選擇策略
本基金採用核心-衛星策略,進行股票資產配置,即本基金股票資產主要投資於紅利股,同時兼顧成長股的投資,以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資本增值;本基金投資於紅利股不低於基金股票資產的80%。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將採取較為積極的策略,通過利率預測分析、收益率曲線變動分析、債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力求在保證基金資產總體的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獲取一定的穩定收益。
5.其他金融工具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投資風險和保障基金財產安全的前提下,對權證進行投資。權證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主要採用市場公認的多種期權定價模型對權證進行定價,作為權證投資的價值基準;根據權證對應公司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結合權證理論價值進行權證的趨勢投資;利用權證衍生工具的特性,通過權證與證券的組合投資,來達到改善組合風險收益特徵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槓桿交易策略、看跌保護組合策略、保護組合成本策略、獲利保護策略、買入跨式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策略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的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本基金將在充分考慮收益性、流動性和風險特徵的基礎上,積極運用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以期降低組合風險,鎖定既有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6.收益管理策略
本基金強調對收益的管理,以期在增長期及時鎖定收益,制度性的減少未來可能的下跌風險,增加投資總收益。
本基金的收益管理策略分別體現在類屬資產配置、股票投資、風險管理工具的運用和定期收益監控四個方面。本基金在類屬資產配置過程中重視趨勢預測,及時調整組合風險水平;本基金在股票投資過程中,重視短期收益和長期資本增值的匹配;本基金採用積極策略運用風險管理工具,對衝風險、鎖定收益;本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將制度性的按季監控收益實現狀態,綜合考慮證券市場趨勢、投資計畫安排等因素,在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契約規定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積極分配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將獲取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紅利再投資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過12次;
6.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60%。基金契約生效當年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