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辦理身份證是由大慶市公安局社區警務支隊受理。
事項名稱,服務對象,辦理機構,法律依據,辦理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理時限,
事項名稱
辦理身份證
服務對象
大慶市本地居民
辦理機構
大慶市公安局社區警務支隊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03年6月28日通過,自2004年1月1日起施;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公安部令2005年第78號)。
辦理流程
一、辦理二代證
(一)到派出所或戶籍室申請;
(二)受理並核對其常住人口信息資料,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
(三)根據《居民身份證制證用數字相片》的技術要求進行現場數碼人像採集;
(四)對完成人像信息採集的人員,核對登記項目無誤後,發給領取憑證並由本人簽名確認,如不能當場確認的,由社區民警在申領表上籤字確認。
二、辦理二代臨時證
(一)到派出所或戶籍室提出申請;
(二)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
(三)核對登記項目無誤後,發給領取憑證並由本人簽名確認,如不能當場確認的,由社區民警在申領表上籤字確認。
提交資料戶口簿或一代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
一、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
二、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三、對居民辦理臨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收費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322號)
辦理時限
一、居民身份證
(一)受理審查時限當日;
(二)制證時限30日。
法定製證時限60日
減少制證時限30日
二、辦理臨時證
(一)受理審查時限當日;
(二)制證時限2日。
法定製證時限3日
減少制證時限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