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嬰兒出生落戶是由各分局及縣局派出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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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嬰兒出生申報落戶
辦事分類
戶籍業務
服務對象
具有大慶常住戶口的市、縣居民
辦理機構
各分局及縣局派出所(戶籍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
辦理流程
到戶口所在地戶籍室申報嬰兒隨父或隨母落戶。
提交資料
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限
提交的材料完整準確的,受理後1個工作日完成。
相關說明
我市居民(含四縣)所生子女申報出生落戶,無論是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或者早婚早育的嬰兒,均可申報落戶。婚生子女可隨父或隨母落戶。非婚生子女原則上隨母落戶,特殊情況要求隨父落戶的,須進行DNA親子鑑定,憑鑑定結果落戶。非婚生子女要求隨父落戶,如父親已婚的,須徵得同戶配偶同意後方可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