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大同區經濟和發展改革局

大慶市大同區經濟和發展改革局

大慶市大同區經濟和發展改革局,是大慶市大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大同區經濟和發展改革局
  • 辦公地址:大慶市大同區同城路9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區經濟發展態勢及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各個時期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巨觀經濟運行分析、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等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問題。
(三)負責向上爭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項目和資金;負責重大項目的審批和申報工作;開發、論證對全區經濟發展具有牽動作用的大項目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制定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安排區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
(五)負責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提出地企合作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六)負責擬訂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戰略、推進可持續發展,負責全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承擔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
(七)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工業結構調整規劃;研究提出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工作;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分析、監測、預測,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九)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研究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和行業發展規劃,管理工業技術改造項目,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和登記備案工作。
(十)負責擬定工業園區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產業布局,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發展;負責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綜合協調。
(十一)負責工業園區項目的綜合匯總及考核,以及重點工業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監督和指導工作;負責申請使用支持重點項目資金的項目初審。
(十二)負責工業招商引資和對外合資、合作;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工業品銷售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研究提出促進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三)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招商引資發展戰略、產業導向以及招商引資政策、措施、辦法、年度計畫、目標等並組織實施;負責完成外來投資者的接待、諮詢、項目洽談及招商引資項目上報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籌備、協調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並開展對外宣傳,產品展銷,項目推介等工作。
(十五)負責確定招商引資意向、參與項目可行性規劃論證,開展協定或契約項目的申報、認證、統計上報工作,綜合協調、監督、檢查招商引資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及有關單位招商引資目標執行和完成情況。
(十六)負責招商引資獎勵的考核兌現工作,根據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引薦人評比方案。
(十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工作和相關政策措施,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發展,建立健全工業企業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
(十八)負責統籌組織全區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共性、先進技術的科技攻關。
(十九)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申報國家和省市級科技重大項目,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對項目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二十)負責編制和實施科技資源共享平台、科技研發平台、科技成果轉化平台、科技企業發展平台的建設規劃,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二十一)負責制定科技套用技術研發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擬定科技促進新農村建設、社會發展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二十二)負責組織擬定科技獎勵政策和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指導科技計畫項目評價工作;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加強科普推廣工作;組織高新技術企業、高技術產品、高新技術攻堅的審核申報工作。
(二十三)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及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區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和有關政策措施。
(二十四)負責擬訂和執行全區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擬訂全區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制定和實施轄區內可再生資源回收及加工行業發展規劃。
(二十五)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應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按有關法規規定對成品油、肉類等行業進行依法監督管理。制訂全區餐飲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負責餐飲、住宿、理髮、沐浴、照相及家政等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二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對外投資、經濟合作及糧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我區的相關政策,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
(二十七)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區糧食流通、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八)負責全區糧食倉儲管理,技術推廣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九)負責全區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糧食安全體系,制訂和完善糧食安全應急預案;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糧食供給不足等非常情況下,保障城市居民、農村缺糧人口及災區人民的糧食供應。
(三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職能轉變。
(1)劃出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
(2)劃出重大項目稽查職責。
(3)劃出智慧財產權管理、反壟斷相關職責。
(4)劃出農業投資項目職責。
(5)劃出震災應急救援職責。
(6)劃入農業局的糧食管理相關職責。
(7)劃入物價監督管理相關職責。
(8)劃入相關部門承擔的軍民融合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經濟運行崗。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規劃,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分析、監測及預測;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和登記備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監管,負責重大項目儲備、上報及爭取等;負責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擬訂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戰略、推進可持續發展,負責全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
(二)園區管理崗。負責園區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抓好園區的水、電、路、氣、訊配套;負責抓好園區企業的入駐、運行及管理,做好綜合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及存檔工作;負責園區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三)招商引資崗。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招商引資發展戰略、產業導向以及招商引資政策、措施、辦法、年度計畫及目標等並組織實施;負責外來投資者的接待、諮詢、項目洽談及招商引資項目上報工作;負責組織、籌備、協調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並開展對外宣傳,產品展銷,項目推介等工作;負責協定或契約項目的申報、認證、統計上報工作,綜合協調、監督、檢查招商引資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及有關單位招商引資目標執行和完成情況。
(四)商務糧食崗。負責全區商業網點規劃、貿易發展規劃、可再生資源回收及加工行業發展規劃,管理和商貿行業的重點項目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推進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現代流通網路工程;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上報、下達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原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定全區糧食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方案,及確保糧食安全的中長期規劃及應急機制,並組織實施;制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調整;指導檢查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及行業搶險救災工作;檢查指導全區優質糧食基地建設和糧食產業化工作。
(五)科學技術崗。負責落實黨的科技方針、政策和科技發展規劃,並對實施工作進行綜合分析;組織科技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監督;指導科技成果套用和示範;做好工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示範基地的創新建設和管理工作;普及科技知識及技術交流,推廣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全區的科技培訓及科技諮詢服務工作。
(六)綜合協調崗。負責全局的文秘工作,包括工作匯報、總結、報告等;負責機關文電、檔案、信息、會務、安全及保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審計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

現任領導

大同區經濟和發展改革局局長:孫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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