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法》是一本202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鉤。
基本介紹
- 書名:大宋之法
- 作者:吳鉤
-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2年10月
- 頁數:344 頁
- 開本:32 開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5985232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吳鉤說宋”系列新作
歷史作家吳鉤通過撰寫一系列宋朝司法筆記,從法理、制度、刑事、民事四個方面入手,全面細緻地介紹宋代中國在法律文明上取得的成就。
宋朝的司法制度可謂中國傳統司法制度的高峰,但長期以來被埋沒和誤解:一方面,元明清時期出現了大量包公戲、包公案小說,導致大眾對宋代法律制度產生誤解;另一方面,清末以來的啟蒙知識分子,熱衷於為異邦構建優良傳統,卻忽視了中國本身的歷史源流。
本書通過援引大量宋人記錄的法律案件,並與宋朝法條相互參證,真實還原了宋代司法制度及其實踐;同時也是“以宋朝為方法”,從中國歷史深處打撈已有的優良傳統,講好我們自己的“國王與磨坊”故事。這不是為了證明“祖上曾經闊過”,而是希望通過一遍遍地整理、編撰、講述、闡釋,將故事內化為連綿不斷的文明傳統,成為司法制度良性演進的內在動力。
作者簡介
吳鉤,知名歷史作家,2018年度“中國好書”獎得主。多年來致力於研究宋朝文明,主張“重新闡釋傳統”。著有《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現代的拂曉時辰》《宋仁宗:共治時代》等。
圖書目錄
自序 “包青天”與“潘金蓮” / i
第一輯 法理篇
“人命至重,是以聖賢重之” / 003
刑罰歸刑罰,人道歸人道 / 007
為何國王不能兼任大法官? / 011
“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 / 015
天子也得尊重法律 / 020
一位公正的法官為何受到“圍攻”? / 025
法官需要服從的,只有頭頂的三尺法與內心的良知 / 029
宋朝台諫官的司法審查權 / 033
“烏台詩案”的另一面 / 037
宋人斷案是“卡迪司法”? / 043
宋朝奴婢與唐朝奴婢有何不同? / 049
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 / 053
私闖民宅,後果自負 / 057
宋代為何會盛行“民告官”之風? / 062
“官告民”的法治意義 / 066
為何君主不能當被告? / 070
第二輯 制度篇
開封府中沒有公孫策 / 077
每一個宋朝人都可以提出立法建議 / 082
今日之法,不可繩昨日之事 / 086
失落的宋朝司法考試 / 091
法官的社交為何要受限制? / 097
到開封府找包公告狀,用不用下跪? / 101
包公能審判自己的侄子嗎? / 105
宋朝“警察”是怎么抓捕犯人的? / 110
誰說古人不重司法程式? / 114
為何“事實審”與“法律審”要分離? / 118
罪人若喊冤,案子須重審 / 122
被遺忘的宋朝緩刑制度 / 126
集體判決可以怎么問責? / 130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 134
從小白菜案說到司法賠償 / 138
為何文明社會都保留了特赦制度? / 142
當“尚方寶劍”遇到“丹書鐵券” / 146
宋朝為何沒有丹書鐵券制度? / 150
第三輯 刑事篇
“兒子”與“國民” / 157
國與家之間有一道矮矮的圍牆 / 161
“奸從夫捕”有何深意? / 165
私人復仇的罪與罰 / 169
一個判例:刺死辱母者 / 173
楊志殺了牛二,依法當如何判? / 178
從西門慶與潘金蓮說起:為何會有通姦罪? / 182
假如殺武大郎的人是西門慶,潘金蓮會被判死刑嗎? / 186
奸幼女者,罪無可恕 / 190
為何要將販賣人口定為罪行? / 194
鬧市“飆車”,該當何罪? / 198
為何要設立“見危不救罪”? / 203
宋朝衙內如果犯了法 / 207
“零口供”也可以定罪 / 211
杖刑究竟是怎么個杖法? / 215
宋仁宗為何要動用凌遲之刑? / 219
第四輯 民事篇
中國自古無民法? / 227
“國”對“家”的監護 / 232
“父債”未必要“子還” / 236
講述我們自己的“國王與磨坊”故事 / 240
條例,還是斧頭? / 248
宋朝拆遷,每戶能補償多少錢? / 254
家裡有礦,是禍是福? / 260
挖到金塊歸誰所有? / 264
“漲海聲中萬國商”背後的財產權保護 / 269
宋朝女性有沒有財產繼承權? / 273
從李清照鬧離婚說起 / 278
李清照可以向她的丈夫提出離婚嗎? / 283
武大郎死後,潘金蓮能不能自由改嫁? / 289
給“斷由”:特別的民事判決制度 / 295
宋朝聖旨的著作權歸誰? / 300
怎樣的司法判決才讓人心悅誠服? / 304
附錄
“武大郎與潘金蓮”的所謂真相 / 311
你聽到的對包拯的稱呼,幾乎都是錯的 /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