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系統梳理了階層理論和農民工階層分化相關研究後,從就業場域、私人生活場域、公民參與三個方面研究了大城市農民工的階層分化,並考察了階層分化對社會融入的影響機制;最後針對農民工的需求從就業、戶籍管理、公共服務等多個方面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議。
作品目錄
| 第四章 農民工階層的描述性研究 第五章 農民工的階層與社會融入 第六章 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
創作背景
中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中提出,計畫城鎮新增就業超過六千萬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和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政策,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民工融入城市勢在必行。新形勢下,農民工融入中小城市已經基本沒有障礙,而融入大城市仍然舉步維艱。大城市具有集聚效應的優勢,對農民工就業選擇具有吸引力,吸納了農民工的主體人口,但是人口規模過大又造成城市治理超負荷,落戶政策常常以文憑為門檻,將農民工排除在外,而城市公共服務又與戶籍掛鈎,使農民工無法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務。農民工通過空間流動期待獲得社會地位或經濟地位的向上流動,這一過程為城市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農民工卻無法完全享受城市公共服務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整體呈現“半城市化”現象,尤其在大城市中農民工被固化在低端勞動力市場。如何在防止人口無序擴張、控制人口規模與促進農民工深度融入城市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大城市人口管理和城市治理的難題。基於此,《大城市農民工的階層與社會融入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提出以下政策建議:①引導和支持非正規就業,促進農民工獲得社會經濟地位。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的一大優勢是向農民工開放了更多的機會,許多農民工走進城市在非正式部門開展自己的生意,但是其規模都不大,多是小攤小販的規模。但是這些非正規就業的農民工在生活、心理層面上反而更容易融入城市生活。非正規工作中的流動攤販、個體戶與私營企業主提高農民工與城市市民的接觸頻率,讓農民工多維度參與城市生活,也更容易與城市產生共鳴,認可自己的經營工作是城市社會的一部分。城市管理者應充分認識到非正規就業的正向社會功能,鼓勵和引導農民工通過創業發展個體經濟、私營經濟。非正規就業一方面是農民工獲取就業機會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也是不得已的選擇。非正規就業也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多方面的服務,是城市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鼓勵和發展農民工非正規就業,加強引導、服務和監管,對於促進農民工城市融入具有重要意義。
②完善大城市公共服務,著重提供基礎教育。農民工參加公共服務有利於社會安全感的建立,獲得城市公共服務有助於建立對城市的融入感。與中小城市相比,大城市的經濟、教育、文化和醫療資源更多,為了獲得更多的公共資源,理想狀態下農民工考慮定居地時仍然傾向於大城市而非中小城市,獲得公共服務的農民工更容易保持生活穩定。大城市應逐步向農民工提供公共資源,逐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信息化建設,探索異地社保統籌,實現異地結算;適當放開基礎教育資源,面向常住型農民工解決子女教育問題。同時,加快異地高考政策保障進程,鼓勵農民工子女考取大學,異地高考能夠讓非本地戶籍的學生延續一貫的學習努力,促使他們充分發揮個人潛能。
③構建農民工社區服務平台,實現社會融入。農民工在城市中長期就業,以社區居住為主,既是社區建設的參與者,也是社區建設的受益者,應該納入到社區管理的參與群體中,享受社區服務。社區服務和組織應對農民工開放,讓農民工參與到公共事務的決策中來。社區在促進農民工社會融入上要遵循四個原則:第一,公平對待,一視同仁。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保障農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強化服務,完善管理。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為農民工生活和勞動創造有利條件。第三,求同存異,相互尊重。正視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之間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的差異,推動包容式融入。第四,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社區應提供社區公共物品供給與建設,建設與商品化小區同樣配套的城市生活設施,防止生活條件的惡化。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史敏,深圳市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2018年畢業於廈門大學,獲社會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城市治理、社會政策、環境社會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