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教育局

大同市平城區教育局

大同市平城區教育局,是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李秀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平城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區文昌街5號 
  • 隸屬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
  • 黨委書記、局長:李秀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對部門辦學、企業辦學、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業務領導。
(四)負責提出區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並報區財政局審定,協同有關部門籌措區級教育經費並實行管理和調配,監督檢查教育收費執行情況;指導學校基本建設;對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學生助學貸款發放工作。
(五)監督、檢查各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督政、督教、督學工作,督導、檢查學校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均衡工作,督導評估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六)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綜合改革和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並督促實施。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改革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對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七)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區教育科研、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負責和指導教育管理信息、統計工作。
(八)規劃並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校園文化建設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紀檢監察、統戰、治安保衛、依法治教和社團管理工作。
(九)主管學校的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主管全區教師工作;制定教師隊伍管理、調配和師資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教師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按規定要求,承擔所屬、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二)增加勞動教育的職責。
(十三)擴大教育督導的範圍,將“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調整為“組織對全區各級各類教育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組織開展全區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十四)指導、監督教育系統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助學貸款發放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教育局要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效”改革,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學校辦學主體作用,全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內設機構

(一)綜合改革辦。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會議和局務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機關科室和所屬事業單位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局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檔案運轉、管理和重要文電的起草工作;負責撰寫年度或階段性工作計畫、總結,編寫教育大事記,編髮教育信息簡報及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答覆工作;承辦、參與有關會議及檢查的組織接待工作;擬定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套用情況;負責全區推廣國語工作、國語測試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負責局黨委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安排黨委的各類會議、學習和重要活動;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制定黨員發展計畫,做好黨員發展和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工作;負責黨委印鑑、介紹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教育系統黨委所屬總支、支部的組織設定、黨員發展、黨費收繳上交、黨組織關係接轉等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建設和管理學校(單位)領導班子;負責系統幹部教育工作和黨建目標責任制的督查落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兩代表一委員”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對所屬總支、支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加強全系統意識形態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落實;指導和監督各學校黨務公開工作,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各學校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網上輿情的監控與處理;負責全系統工會、婦女及團委工作;完成上級黨組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辦。依法履行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評模評優、援外教師選拔推薦、特級教師評選推薦、調整流動和考核、退休人員審核等管理工作,依法落實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履行中國小教師的管理職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學校)的編制、勞資、人事工作;負責全區校長、教師交流工作;負責教職工考核及評優工作;負責教師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接轉新畢業大中專畢業生檔案;負責原民辦代課教師的工齡審核等工作。巨觀管理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和質量監控工作;規劃、指導、管理全區中國小校長和教師培訓、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骨幹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名師工作室建設工作;負責對中學正高級教師和全區特級教師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師團隊送教下鄉工作。
(四)計財辦。負責機關及基層各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統計、醫保等工作;負責基層各單位各項費用的下撥、各項收支項目的審核、財務工作的監督與執行等;負責對基層各單位的審計及各種決算報表和統計報表的上報;對基層財會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及業務指導等;負責學校(幼稚園)基本建設工作,協調解決基層各單位各種基建(房屋、水、暖、電等)及校舍安全問題;定期對學校(幼稚園)的危房安全進行檢查;協助做好學校(幼稚園)的基建維修、大型基建工程建設的管理、手續辦理、監督檢查、決算審計、移交接收、固定資產入賬等工作,並做好各項基建工程的檔案資料收集和保管工作;參與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的收費管理;負責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負責新生特困救助工作;承擔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困難學生、幼兒的資助工作。
(五)基教辦。巨觀指導並承擔全區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制定基礎教育管理規定及評估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中國小教材的管理;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含部分民辦學校)的學籍管理;負責青少年科普、環保等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的對外教育合作與交流;組織、指導、督促全區中國小落實課程計畫及教學大綱工作;負責編制中國小規模、軌制、年度招生計畫;負責學生營養餐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為教育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推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服務。
(六)政教辦。擬定全區學校德育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校外教育、社會實踐和德育基地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課的教育教學工作;承擔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師德師風教育和對違反師德師風教師的查處工作;負責學校班主任隊伍建設;指導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學校校園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指導中國小校校外教育、社會實踐、勞動教育工作;負責對學校德育工作進行評估指導;負責文明校園評選工作。
(七)體衛藝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制定相關教育教學指導檔案;監督各級各類學校執行體、音、美課程教學計畫;參與規劃相關專業師資培養、培訓工作;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體育競賽活動和藝術交流活動;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全區性的學校體育、藝術比賽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學校疾病防控工作,指導學校衛生保健工作和健康知識教育工作;負責學校體質健康檢查調查、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八)成教辦(行政審批辦)。承辦全區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及局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類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民辦幼稚園、中國小及培訓機構的初期審核、評議、考察論證、審批、年檢、變更、終止、公告等有關工作;負責校外培訓機構的清理整治工作;承擔全區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學前教育教學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導;負責全區幼稚園園長、教師隊伍建設、專業培訓工作和開展學前教育科研工作;規範辦園行為,協調相關部門對全區無證學前教育機構的清理整頓。
(九)安全辦。負責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解決學校、幼稚園安全方面的重要措施和建議;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學校安全工作,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消除安全隱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區平安校園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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