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區水務局

大同區水務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水利工作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水資源( 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負責水文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區水務局
  • 地址:大同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四)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抵禦渡汛。
(五)負責給水、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
(六)組織編制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國家水利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作的規程、規範。
(七)主管各類水利工程,依照有關水法規管理和保護水利工程;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協同相關部門負責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八)負責農村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實施水土保持工作。
(九)承辦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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