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裁判(英語:Judge of the Œcumene),是基督教三個特權牧職之一,由亞歷山大港牧首兼任,但職權不是同一概念。 基本介紹 中文名:大公裁判外文名:Judge of the Œcumene別名:普世仲裁者創始時間:43年創始地點:亞歷山大港創始人:瑪爾古 大公裁判的順位次於羅馬教皇、普世牧首,擁有提出誰是異端的司法權柄。直轄羅馬帝國五個國家教會的亞歷山大港教會。主議了三次大公會議。第四次大公會議後,時任裁判聖道高因基督一性論被開除教籍,形成亞歷山大科普特正教會和希臘正教會兩個繼承者。兩者在1948年同時加入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共融的基督徒1200萬及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