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齊(大齊(金朝在大名成立傀儡政權))

偽齊(金朝在大名成立傀儡政權)

大齊(金朝在大名成立傀儡政權)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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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齊,國號大齊,簡稱齊,為北宋叛臣、原濟南知府劉豫在金國扶植下所建立的傀儡政權。偽齊是金繼偽楚被滅後在黃河以南重建的又一個傀儡政權。

北宋末年,金軍南下侵擾,迅速攻破汴京,俘虜欽徽二宗,占領宋朝北方大片國土,但由於尚處於奴隸社會晚期的金國無法統治已處於封建社會頂峰的北宋國土,同時也為避免受到北方宋朝遺民起義的直接打擊,金國通過在這些地區扶植一些政權加以統治,偽齊政權便是其一。

偽齊政權作為金國扶植的傀儡政權,在其存在期間充當了金國對中原人民進行殘暴統治和滅亡南宋的幫凶,執行過反動的內外政策,但也由於此,終致其滅亡。金朝在偽齊境內駐兵、干涉政治、索要巨額歲幣,偽齊在境內又不得民心,宋朝舊臣大多不肯歸附,“沿河沿淮及陝西、山東等路,皆駐北軍,由是賦斂甚重,刑法太峻,民不聊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偽齊
  • 簡稱:齊
  • 所屬洲:亞洲
  • 首都大名府
  • 國家領袖:劉豫
  • 首都:開封
  • 主要城市:大名、東平
  • 皇帝劉豫
  • 年號:阜昌
  • 建國日期:1130年09月09日(戊申)
  • 亡國日期:1137年11月18日(丙午)
歷史,扶植傀儡,南北對峙,滅亡,政治,軍事,經濟,評價,史籍記載,宋史,金史,大金國志,偽齊錄校補,

歷史

這是一個網羅了原宋故地的一些地主官僚組成的封建傀儡政權,參加其政權者有守衛太原抗擊金兵被俘而不保晚節的張孝純等,大都是舊北宋的官僚地主。在軍事上他招降了一些宋的潰兵、強盜,如酈瓊、李成、孔彥舟、徐文等人。這個政權事事要聽命於金,並充當金攻宋的軍事幫凶,是宋地主官僚中的一些敗類人物的集合體。

扶植傀儡

劉豫字彥游,為景州(今河北東光)阜城人。宋徽宗宣和年間,為宋河北西路提刑,後徙浙江。南宋政權建立,高宗至揚州,他因樞密使張愨的推薦知山東濟南府。金將撻懶以兵攻濟南,他殺驍將關勝而降於金,金以為京東、西、淮南安撫使,知東平府兼諸路馬步軍都總管,節制河外諸軍。其子劉麟知濟南府。他與撻懶關係密切。
劉豫之立是適應金政權的預定計畫,由撻懶力薦而成。《大金國志》、《三朝北盟會編》諸書謂出於高慶裔之謀,因宗翰而建立,比《金史》記載更詳。
立偽政權以統治漢地是金政權的既定方針,而撻懶支持劉豫,有意使其成為偽政權的首腦。但是,真正提議組織偽政權的是宗翰、高慶裔集團。高慶裔首建其謀,宗翰同意並使金太宗批准,方開始實際進行工作。
劉豫偽齊政權的建立是由宗翰集團扶植起來的,也得到了撻懶的支持。當時,劉彥宗已死,設於燕京的樞密院歸併入雲中,所以高慶裔得具體主持偽齊政權的建立之事。
天會八年(1130年七月)七月二十七日金太宗下詔,立宋朝降臣、原濟南知府劉豫為皇帝,國號“大齊”,定都北京大名府,管轄黃河故道以南的河南、陝西地區,史稱“偽齊”。九月九日正式成立劉豫偽齊政權。它的性質在冊封中明確說明大齊政權建立的目的是為金占領的原宋地人民立一君主,對金政權是“世修子禮”,“忠以藩王室”,是金統治下的一個藩屬政權,也就是代金統治漢地的傀儡政權。
不久,遷都東平。十一月,廢用天會年號,改用阜昌年號,並以天會八年為阜昌元年。兩年後,偽齊於四月遷都汴京
1130年七月,是冊立使出發的日期。劉豫偽齊政權的正式組成應是九月。

南北對峙

1133年正月,南宋襄陽鎮撫使李橫率軍攻偽齊,攻占潁昌,控制了鄭州以西、黃河以南的廣大區域,直逼汴京。劉豫向金朝告急,金朝派兵增援,金齊聯軍合力展開反擊,而南宋卻未出兵增援,致使李橫一路敗退,丟失襄漢六郡,使得偽齊取得了進攻川蜀,直取吳越的有利形勢,對南宋構成巨大威脅。
阿骨打阿骨打
次年五月,岳飛出師襄漢,不久即收復襄漢六郡。九月,劉豫再次南侵,金國派兵五萬進行增援。金齊聯軍避開岳飛所在的中路戰場,向東線兩淮地區發動進攻。高宗一方面做好再次出逃的準備,一方面命張俊率部馳援駐守鎮江的韓世忠,命令從淮西前線逃遁的劉光世移軍建康府。但張、劉二人卻按兵不動,只有韓世忠移師揚州,然後誘敵深入,在大儀鎮設伏,大敗金軍。其後,金軍轉攻淮西,十二月,在廬州遭到馳援而來的岳飛軍隊的痛擊。不久,金太宗病危,金軍北歸,偽齊軍隊失去後盾,“南征”至此結束。
1136年十月,劉豫徵發三十萬軍隊分三路進攻兩淮。當時,韓世忠駐軍楚州,張俊紮營盱眙,劉光世屯兵廬州,岳飛扼守鄂州。劉豫之侄劉猊率領偽齊東路軍,在受到韓世忠軍阻擊後向西撤退,準備與劉豫之子劉麟率領的中路軍會合,在藕塘與張俊部將楊沂中遭遇,雙方激戰,楊沂中取得了藕塘之戰的勝利。偽齊劉麟率中路軍與孔彥舟率西路軍,聞訊以後倉皇退兵,三路攻宋的計畫被徹底粉碎。劉豫在宋齊戰爭中一再失利,金國感到偽齊不但不能成為金宋之間的緩衝屏障,反而成為金國甩不掉的累贅包袱,兼之金國也摸索出統治中原的有效形式,便漸生廢掉偽齊的念頭。劉豫請求立劉麟為皇太子,以試探金人意向,遭到拒絕。

滅亡

天會十五年(1137年)十一月,金熙宗廢除大齊國,在汴京設立行尚書台,治理河南、陝西地區。
金建立偽齊政權的目的是代替它統治所占領的漢族聚居區域,以鎮壓北方人民的抗金鬥爭,緩衝與漢族人民的矛盾。至金太宗吳乞買死去,金熙宗完顏亶繼立時,宗翰死去,其集團勢力瓦解,劉豫失去了政治上的強大依靠勢力;另外,北方漢族聚居區經過金國多年的鎮壓和經營,社會秩序漸趨穩定,人民的抗金情緒有所緩和;金統治集團中的改革派掌握政權,效法封建統治進行社會改革。一些金政權中的奴隸主貴族擔心偽齊勢力的強大不可制。為了金政權能夠直接統治北方漢族聚居區,增加力量,以對付軍力大增的南宋,所以決心廢除偽齊政權。
這是金政權對河南、陝西等地區統治政策的重大改變,由原來的分而治之,改為“混同”。金統治集團認為隨著形勢的變化,偽齊政權已經完成使命,無繼續存在的價值,它要置這些漢地於自己的直接統治之下。在他們看來,既然偽齊政權的存在也需要金兵戍守,莫如自己直接統治為好,以便在北方統一的基礎上,積蓄力量,以圖進取。由於這種根本上政策的變化,以後金統治者再不設傀儡政權,這也說明遼的殘餘影響逐漸消除,金的統治進一步封建化。
可是,要廢除偽齊政權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偽齊政權已經存在八年,不僅有自己的土地、人口、物資,且有大批的軍隊和官員,具有一定的反抗實力。為此,乃利用劉豫請兵共圖攻擊南宋的機會,採用軍事突襲的方法,擒劉麟,囚劉豫,一舉廢除偽齊。
金廢除劉豫之後,立即採取如下的措施做為善後處理。
  1. 廢齊國尚書省,設定行台尚書省,歸金政權中央直接管理;
  2. 廢去齊政權所制定的一切重法,依據金之法律實行統治;
  3. 免去齊政權的許多苛捐雜稅。齊軍士兵願意歸農或充役者,可依從個人意願;
  4. 存留於各州的士兵依然照樣供應衣糧,對年老殘疾不勝任軍役的士兵,給予販濟,使其養老;
  5. 對齊廢之前被虜或逃走人員,已在鄉和家人自聚者,不許追回;有背夫逃走的婦人,也準上施行,但是奴隸的妻子不在此限;
  6. 放齊後宮之人,讓她們自願出嫁或與親屬團聚;無所投靠的,歸宮觀養活;
  7. 對齊的內侍人員,選擇留用之外,其他聽本人自願選擇居住之處,一切官員和軍人不得侵犯人民的利益;
  8. 被齊政權非法處分的大小官員都給予改正;對有才能的人要開列姓名,申報官府,以次提任;
  9. 對古今聖賢墳墓祠廟給以保護,不得加以損壞;
  10. 對逃亡江南的人,不管是何種原因,只要回歸,不加問罪。
這十條善後措施的施行,目的在於安定中原地區人民的情緒,維持社會秩序,顯示在金政權的直接統治下將優於偽齊統治,為金的直接統治奠定基礎。
對齊廢之後,行台尚書官員的安排也儘量照顧到各方面的人員。金設於汴京的行台尚書省,除主要領導人由宗弼擔任之外,其餘的成員一方面來自燕人和契丹,另一方面是偽齊官員及南宋叛降者,女真人甚少。這樣做一是安頓了偽齊之舊臣;二是消除了當地人民的恐俱心理,貫徹了阿骨打的團結各族統治者的政策,收到了明顯的效果。經常叛服無常的李成、孔彥舟等降金後再無反覆,就是明證。至於劉豫,後被金封為蜀王。此後,又晉封為曹王,皇統六年死去。金得劉豫馬四萬餘匹,錢九千八百七十萬緡,絹二百七十萬匹,金一百二十萬兩,銀六千萬兩,糧九十萬石,金政權實力大增。

政治

偽齊政權建立之後,就秉承金政權的旨意,加緊了對北方人民的殘酷剝削和壓迫。內外政策均體現了封建地主階級和官僚集團的掠奪性和擴張性,它是金政權中宗翰集團的政治、經濟主張在漢族聚集地區的再現,是當時極為反動的政權。
為了維護傀儡政權的存在,向其主子金政權效勞,劉豫統治集團在政治上採取了極為殘暴的鎮壓人民反抗的政策。把自己的偽政權說成是中原地區合法的統治者,且把江南地區視為自己的一統之地,把南宋軍民的抗金復地的鬥爭說成是侵擾,把南宋政權視為僭壘,完全是顛倒黑白的謬論。賣國求榮的嘴臉暴露無遺。
金政權早在阿骨打宗翰等制定的滅遼以求“中外一統”的戰略中,即確立了他要繼承遼政權的統治地位,讓四周政權臣服於金的目標。在金統治集團看來,所謂“中外一統”不是占有其土地、人口,施行直接的統治,而是“號令四方”,使宋、西夏及高麗、西遼、蒙古等所有周邊政權皆向其屈服。當時,他之所以占據宋的兩河之地,也是因其戰略位置的重要,其攻取陝西地也出於這個目的。是以在太宗統治時,攻宋汴京後建立了張邦昌大楚傀儡政權。張邦昌政權垮台,南宋政權建立後,它又集西路軍的部分合東路軍全力攻擊南宋,企圖消滅南宋,重新建立如張邦昌者的傀儡政權。但是,由於進攻南宋軍事行動的失利,遠遠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且當時北方人民的抗金活動甚是激烈,因此,又策劃了在北宋原有的部分土地上建立偽齊政權以進行統治。所以,有劉豫偽齊傀儡政權的建立。

軍事

偽齊對外積極發動對南宋的軍事進攻,甘心充當金兵攻侵江南的幫凶。劉豫政權拚命湊集軍隊,招納江南群盜,組成傀儡軍,這更壯大了偽齊的軍事力量。在金兵占據陝西地區之後,又將陝西之地劃入偽齊,更使劉豫野心大增。此外,以藩王之禮見金使臣的規定,尤使劉豫忘乎所以。
這種規定使劉豫雖對金稱臣為子,但終於作起皇帝來,因而甘心為金之倀。阜昌六年正月,劉豫兵配合金兵攻宋,不久失敗,兵還。阜昌七年九月,劉豫以兵大舉攻宋。
結果是十月四日,首先兵敗於安豐,十月八日,劉猊又兵敗於定遠,十月十一日,劉麟退兵於廬州。這一役宋兵取得了勝利,而偽齊政權“失運車七千輛、船七百餘只,歸正、亡沒散去者大半,喪器甲、偽交鈔、告敕、軍需金銀犒賞之物不可勝計。”因此,劉豫廢劉猊為庶人,免劉復之官,徙劉觀為東京路留守,以其妻弟翟綸為南京路留守。
兩次出兵攻宋失敗,劉豫還不死心,又千方百計地勸說金政權出兵助其攻宋。阜昌八年,劉豫遣戶部員外郎韓元英監場游何向金請兵,並力攻宋。九月,劉豫因宋酈瓊之降,又派其戶部侍郎馮長寧再向金乞兵攻宋,終被金廢除。

經濟

偽齊經濟以剝削壓迫人民為出發點,千方百計聚斂財物,以滿足官僚地主統治集團和金統治主子的需求。劉豫即位之初,即行什一之稅,“馮長寧請立什一稅法,除戶部侍郎”。阜昌三年,“李俅言‘什一稅法’利害,可采,遷監察御史”。阜昌四年,“五月,馮長寧、許伯通刪修‘什一稅法’,大略云:‘宋之季世稅法害民,權豪兼併,元元窮蹙。’”至阜昌六年“二月,改‘什一法’,行‘五等稅法’”。實行什一之稅,就是收人民民眾年收入的十分之一,這是歷史上最沉重的賦稅負擔。
此外,尚有其他的各種雜稅,名目繁多,多如牛毛。“賦斂及於絮縷,割剝至於蔬果”。“凡民間蔬圃之田,皆令三季輸稅;又令民間供贍射士。”甚至規定“民鬻子者官以百稅。”為了聚斂,至於剜墳掘墓。“西京兵士賣玉注碗與三路都統,豫疑非民間物,勘鞠之,知得于山陵中。”“四民凡含齒戴髮,上自耆老,下至韶齔,微至倡優,無不日納官錢。以內庭種菜,出賣京師池塘,計荷葉數目,猥屑不可盡言。”應是實情。可見劉豫的剝削是多么苛重。在偽齊的統治下,漢族人民生活異常痛苦。
偽齊,作為一個被金扶植起來用以執行其“以漢治漢”政策的傀儡政權,偽齊的經濟政策、制度雖無深入研究的價值(這並不是說其沒有價值),但其貨幣與貨幣鑄造卻是可以深入探討的,因為偽齊曾鑄造過能與東漢王莽錢、北宋趙佶錢的相提並論的美泉——偽齊劉豫阜昌(偽齊年號)錢。
根據清代修成的《續通典·卷十二·食貨十二》所載:“金初用遼宋舊錢,太宗天會末,亦用齊阜昌元寶、阜昌重寶”可知,金在其建立初期,未有自鑄貨幣,通行遼宋兩朝舊幣,而在金卵翼下的偽齊政權早期的情況也是如此,但其後偽齊因兩朝舊幣不足以滿足流通,於是才仿北宋大觀錢而鑄行錢幣。由於金所扶植的偽齊政權皇帝劉豫本為河北阜城縣人,劉豫以為自己出身阜城,必是以阜城為昌,故取其年號為阜昌,而沿襲自唐代以來以年號為貨幣命名的習慣,所以偽齊所鑄行之錢幣為“阜昌通寶”、“阜昌重寶”、“阜昌元寶”,合稱阜昌錢。鑄造阜昌錢雖是偽齊政權之所為,但由於偽齊政權自身帶有的傀儡性質,其鑄造實則是金政權之所為,這可以算得上是自金建國以來的首次貨幣鑄造,它結束了金政權長期以來貨幣不自鑄的歷史。阜昌錢書法絕妙,鑄造精整,錢文清秀美麗,比一般北宋錢精整。現存阜昌錢有“阜昌通寶”、“阜昌重寶”、“阜昌元寶”(通寶、重寶二錢“昌”字在下,元寶錢“昌”字在右)三種,皆是對錢,分為真、篆二體,有“阜昌通寶”小平錢,折十錢(絕少),“阜昌重寶”折二錢、折五錢(絕少),“阜昌元寶”折三錢。
由於偽齊政權存在時間不長,加之阜昌錢的發行流通區域基本上與偽齊政權區域相同,僅限於北方局部地區,所以其鑄造發行的數量並不是很多。成為了古錢幣市場上人們競相爭搶的“難得之貨”。

評價

由於偽齊劉豫政權對外依附於金,積極攻宋;對內殘酷剝削、壓迫中原人民,聚斂興兵,政治上腐敗透頂,賄賂公行,種種倒行逆施。這樣一個傀儡統治政權在其存在的八年間,除代替金政權在中原地區進行殘酷的統治外,不能有絲毫的作為,其勢必然垮台。

史籍記載

宋史

宋史·卷四百七十五·劉豫傳》
劉豫,字彥游,景州阜城人也。世業農,至豫始舉進士,元符中登第。豫少時無行,嘗盜同捨生白盂、紗衣。政和二年,召拜殿中侍御史,為言者所擊,帝不欲發其宿醜,詔勿問。未幾,豫累章言禮制局事,帝曰:“劉豫河北種田叟,安識禮制?”黜豫兩浙察訪。宣和六年,判國子監,除河北提刑。
金人南侵,豫棄官避亂儀真。豫善中書侍郎張愨,建炎二年正月,用愨薦除知濟南府。時盜起山東,豫不願行,請易東南一郡,執政惡之,不許,豫忿而去。是冬,金人攻濟南,豫遣子麟出戰,敵縱兵圍之數重,郡倅張柬益兵來援,金人乃解去。因遣人啖豫以利,豫懲前忿,遂畜反謀,殺其將關勝,率百姓降金,百姓不從,豫縋城納款。三年三月,兀朮聞高宗渡江,乃徙豫知東平府,充京東西、淮南等路安撫使,節制大名開德府、濮濱博棣德滄等州,以麟知濟南府,界舊河以南,俾豫統之。
四年七月丁卯,金人遣大同尹高慶裔、知制誥韓昉冊豫為皇帝,國號大齊,都大名府。先是,北京順豫門生瑞禾,濟南漁者得鱣,豫以為己受命之符,遣麟持重寶賂金左監軍撻辣求僣號。撻辣許之,遣使即豫所部咨軍民所宜立,眾未及對,豫鄉人張浹越次請立豫,議遂決,乃命慶裔、昉備璽綬寶冊以立之。九月戊申,豫即偽位,赦境內,奉金正朔,稱天會八年。以張孝純為丞相,李孝揚為左丞,張柬為右丞,李儔為監察御史,鄭億年為工部侍郎,王瓊為汴京留守,子麟為太中大夫、提領諸路兵馬兼知濟南府。孝純始堅守太原,頗懷忠義,高宗以王衣雅厚孝純,俾衣招之,會粘罕遣人自雲中送歸豫,遂失節於賊。
豫還東平,升為東京。改東京為汴京,降南京為歸德府。以弟益為北京留守,尋改汴京留守。復降淮寧、潁昌、順昌、興仁府悉為州。自以生景州,守濟南,節制東平,僣位大名,乃起四郡丁壯數千人,號“雲從子弟”。下偽詔求直言。十月,冊其母翟氏為皇太后,妾錢氏皇后。錢氏,宣和內人也,習宮掖事,豫欲有所取則,故立之。
方豫未僣號時,數遣人說東京副留守上官悟,及賂悟左右喬思恭與共說悟令降金,悟並斬之。又招知楚州趙立,立不發書,斬其使。復遣立友人劉偲以榜旗誘之,且曰:“吾君之故人也。”立曰:“我知有君父,不知有故人。”燒殺偲。博州判官劉長孺以書勸豫反正,豫囚之十旬,不屈;欲官之,不受。豫大索宋宗室,承務郎閻琦匿之,豫杖死琦。召迪功郎王寵,不至。文林郎李喆、尉氏令姚邦基皆棄官去。朝奉郎趙俊書甲子不書僣年,豫亦無如之何。洪皓久陷於金,粘罕勸皓仕豫,不從,竄皓冷山。處士尹惇聞豫召,逃山谷間,走蜀中。國信副使宋汝為以呂頤浩書勉豫忠義,豫曰:“獨不見張邦昌乎?業已然,尚何言哉!”滄州進士邢希載上豫書乞通宋朝,豫殺希載。
是月,豫立陳東、歐陽澈廟于歸德,如唐張巡、許遠雙廟制。
紹興元年五月,張俊討李成敗之,成逃歸豫。雄州大儈王友直嘗抵豫書招李成,謂劉光世、呂頤浩非中興將相才,後為人所訴,詔鞫而刑之。六月,豫以麟為兵馬大總管、尚書左丞相。置招受司於宿州,誘宋逋逃。金人既立豫,以舊河為界,恐兩河民之陷沒者逃歸,下令大索,或轉鬻諸國,或系送雲中,實防豫也。十月,豫入寇,遣其將王世沖以蕃、漢兵攻廬州,守臣王亨誘斬世沖,大敗其眾。十一月,帥臣葉夢得招降豫將王才。偽秦鳳帥郭振入寇,王彥、關師古敗之。偽知海州薛安靖及通判李匯以州來歸。
二年二月,知商州董先以商、虢二州叛附於豫。襄陽鎮撫使桑仲上疏請正豫罪。朝廷尋命仲兼節制應援京城軍馬,量度事勢,復豫所陷郡。仍命河南翟興、荊南解潛、金房王彥、德安陳規、蘄黃孔彥舟、廬壽王亨相為應援,毋失事機。三月,仲為其將霍明所殺,高宗聞之,授仲二子將仕郎。河南鎮撫使翟興屯伊陽山,豫患之,使人招興,許以王爵。興焚偽詔並戮其使。豫乃陰結興麾下楊偉圖之。偉殺興,持興首降豫。
四月丙寅,豫遷都汴。因奉祖考於宋太廟,尊其(劉忠)曰徽祖毅文皇帝,(劉宣)為衍祖睿仁皇帝。親巡郊社。是日,暴風卷旗,屋瓦皆震,士民大恐。豫曲赦汴人,與民約曰:“自今不肆赦,不用宦官,不度僧道。文武雜用,不限資格。”時河、淮、陝西、山東皆駐北軍,麟籍鄉兵十餘萬為皇子府十三軍。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兩京冢墓發掘殆盡。賦斂煩苛,民不聊生。
五月,豫聞桑仲死,遣人招隨州李道、鄧州李橫,皆不受,執其使以聞。六月,蘄、黃鎮撫使孔彥舟叛降豫,其將陳彥明率眾千餘來歸。直徽猷閣凌唐佐、尚書郎李亘、國信副使宋汝為留偽庭,久謀疏豫虛實蠟書以聞,事泄,豫殺唐佐,亘亦遇害。豫以知東平府李鄴為尚書右丞,河南鎮撫司都統制董先為大總管府先鋒將。十二月,襄陽鎮撫使李橫敗豫兵於揚石,乘勝趣汝州,偽守彭玘以城降。豫遣劉夔與金帥撒離曷侵蜀。執進士薛筇送豫,筇勉豫:“早圖反正,庶或全宗,孰與他日並妻子磔東市?”豫怒,欲兵之,賴張孝純獲免。
三年正月庚申,李橫破潁順軍,偽守蘭和降。壬戌,敗豫兵於長葛。甲子,橫引兵至潁昌府,偽安撫趙弼固守,急攻下之,弼遁,復潁昌。二月,河南鎮撫司統制官李吉敗豫將梁進於伊陽台,殪之。三月,豫聞橫入潁昌,求援於金人。粘罕遣兀朮赴之,豫亦遣將李成率師二萬逆戰於京城西北之牟駝岡。橫敗績,復陷潁昌。橫軍本群盜,恃勇無律,勝則爭取子女金帛,故及於敗。四月,陷虢州。鎮撫司統制官謝皋指腹示賊曰:“此吾赤心也!”自剖心以死。皋,開封人。是月,明州守將徐文以所部海舟六十艘、官軍四千餘人浮海抵鹽城,輸款於豫。文言沿海無備,二浙可襲取。豫大喜,以文知萊州,益海艦二十,俾寇通、泰間。
五月,朝廷遣韓肖胄、胡松年使偽齊。豫欲以臣禮見,肖胄無以應,松年曰:“均為宋臣。”遂長揖不拜,豫不能屈。因問主上如何,松年曰:“聖主萬壽。”復問帝意所向,松年曰:“必欲復故疆耳。”豫有慚色。
時豫悉有梁、衛之地,翟琮屯伊陽之鳳牛山,不能孤立,突圍奔襄陽。九月,楊政遣川陝將官吳勝破豫兵於蓮花城。十月己亥,賊將李成陷鄧州,以齊安守之;癸卯,陷襄陽,李橫奔荊南,知隨州李道棄城走。成據襄陽,以王嵩知隨州。甲辰,陷郢州,守臣李簡遁,豫以荊超知州事。賊將王彥先自亳引兵至壽春,將窺江南。劉光世駐軍建康,扼馬家渡,遣酈瓊領所部駐無為軍,為濠、壽聲援,賊乃還。
十二月,金人遣李永壽、王翊來報聘。永壽等驕倨,請還豫俘及西北士民之流寓者,復要畫江以益豫。監廣州鹽稅吳伸上書請討豫,謂“金人雖強,實不足慮,賊豫雖微,實為可憂。今敵使在廷,宜陽許而陰圖之,乘其不疑,可一戰擒也。”
四年正月,翰林學士綦崇禮言:“豫父子倚重金人,且永壽等從豫所來,畫江之請必出於豫。觀其奸謀,在窺吾境土。恐既通使,人情必解弛,宜戒將帥愈益置守。縱和議成,亦未可馳備。”既而朝廷遣章誼使金,至雲中。粘罕答書約毋駐軍淮南,誼不屈,還過汴,豫欲留之,以計獲免。熙河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與豫兵戰於左要嶺,敗績,遂降賊。洮、岷之地盡歸豫矣。
二月,豫策進士。五月,知壽春府羅興叛降豫。舒、蘄等州制置使岳飛復襄陽,李成遁,尋復唐州。六月,復隨州,磔偽守王嵩於襄陽市。七月,復鄧州,語在《飛傳》。豫聞岳飛取襄、鄧,遂乞師於金人。偽奉議郎羅誘上南征策,豫大喜。奪民舟五百載戰具,以徐文為前軍,聲言攻定海。九月,豫下偽詔,有“混一六合”之言,遣子麟入寇,及誘金人宗輔、撻辣、兀朮分道南侵,步兵自楚、承進,騎兵由泗趨滁。復遣偽知樞密院盧緯請師於金主,金主集諸將議,粘罕、希尹難之,獨宗輔以為可。乃以宗輔權左副元帥,撻辣權右副元帥,調渤海漢軍五萬應豫。以兀朮嘗渡江,習知險易,俾將前軍。豫以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朝廷震恐。或勸帝他幸,趙鼎曰:“戰而不捷,去未晚也。”張俊曰:“避將安之?”遂決意親征。壬申,豫兵與金人分道渡淮,楚州守臣樊序棄城走,淮東宣撫使韓世忠自承州退保鎮江。
十月丙子朔,詔張俊援世忠,劉光世移軍建康。世忠復還揚州。起張浚為侍讀。戊子,韓世忠戰於大儀,己丑,解元戰於承州,皆捷。丙申,豫露榜有窺江之言。戊戌,帝發臨安。十一月壬子,下詔討豫,始暴豫罪惡,士氣大振,欲濟江決戰。趙鼎曰:“退固不可,渡江亦非策。豫猶不親來,至尊豈可與逆雛決勝負哉?”淮西將王師晟、張琦合兵復南壽春府,執偽知州王靖。十二月壬辰,岳飛遣將牛皋、徐慶敗金人於廬州。庚子,金人退師,遣使告麟,麟棄輜重宵遁,語在《世忠傳》。
五年正月,淮西將酈瓊復光州,偽守許約降。閏二月,豫將商元攻信陽軍,知軍事舒繼明死之。七月,豫廢明堂為講武殿,暴風連日。八月,陷光州。十月,豫令民鬻子依商稅法許貫陌而收其算。豫獻《海道圖》及戰船木樣於金主亶。
六年正月,豫聚兵淮陽,韓世忠引兵急圍之。賊守將連舉六烽,兀朮與劉猊合兵來援,皆為世忠所敗。六月,築劉龍城以窺淮西,王師晟破之,執華知剛,俘其眾而還。九月,豫罷沿海互市。張孝純謂豫曰:“聞南人久治舟,一旦乘風北濟,將不利於我。”豫懼,故罷之。
豫聞帝親征,告急於金主亶,領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今豫進不能取,退不能守,兵連禍結,休息無期。從之則豫收其利,而我實受弊,奈何許之!”金主報豫自行,姑遣兀朮提兵黎陽以觀釁。
豫於是以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李鄴行台右丞,馮長寧行台戶部,許清臣兵馬大總管,李成、孔彥舟、關師古為將,籍民兵三十萬,分三道入寇。麟總中路兵,由壽春犯廬州;猊率東路兵,取紫荊山出渦口以犯定遠;西兵趨光州寇六安,彥舟統之。十月,猊兵阻韓世忠不得前,還順昌。麟兵從淮西系三浮橋以濟,賊眾十萬次濠、壽間。江東安撫使張俊拒戰,詔並以淮西屬俊,命殿帥楊沂中至泗州與俊合,比至濠而劉光世已棄合肥矣。張浚遣人星馳採石諭光世曰:“敢濟者斬。”光世不得已還廬州,與沂中相應。統制王德、酈瓊出安豐,遇賊三將軍皆敗之。猊眾數萬過定遠,欲趨宣化犯建康。沂中遇猊兵于越家坊,破之;又遇於藕塘,大破之。猊遁,麟聞亦拔砦走,麟兵有自書鄉貫姓名而縊者,豫由此失人心。金人聞麟等敗,詰豫罪狀,始有廢豫意矣。豫覺,請立麟為太子,以覘其意。金人乃答豫曰:“徐當遣人咨訪河南百姓。”
七年春,豫策進士。遣諜縱火淮甸,燔劉光世帑藏。二月,又焚鎮江。豫自麟敗,意沮氣奪。中原遺民,日望王師。三月,帝進駐建康。八月,統制酈瓊執呂祉,以兵三萬叛降豫,尋殺祉。豫聞瓊降大喜,御文德殿見之,授瓊靜難軍節度使、知拱州。瓊勸豫入寇,豫復乞師金人,且言瓊欲自效。金人恐豫兵眾難制,欲以計除之,乃佯言瓊降恐詐,命散其兵。
金人業已廢豫,而豫日益請兵,遂以女真萬戶束拔為元帥府左都監屯太原,渤海萬戶大撻不也為右都監屯河間。於是尚書省奏豫治國無狀,當廢。十一月丙午,廢豫為蜀王。
初,金主先令撻辣、兀朮偽稱南侵至汴,紿麟出至武城,麾騎翼而擒之,因馳至城中。豫方射講武殿,兀朮從三騎突入東華門,下馬執其手,偕至宣德門,強乘以羸馬,露刃夾之,囚於金明池。翼日,集百官宣詔責豫,以鐵騎數千圍宮門,遣小校巡閭巷間,揚言曰:“自今不僉汝為軍,不取汝免行錢,為汝敲殺貌事人,請汝舊主少帝來此。”由是人心稍安。置行台尚書省於汴,以張孝純權行台左丞相。偽丞相張昂知孟州,李鄴知代州,李成、孔彥舟、酈瓊、關師古各予一郡。以女真胡沙虎為汴京留守,李儔副之。諸軍悉令歸農,聽宮人出嫁。得金一百二十餘萬兩、銀一千六百餘萬兩、米九十餘萬斛、絹二百七十萬匹、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
豫求哀,撻辣曰:“昔趙氏少帝出京,百姓然頂煉臂,號泣之聲聞於遠邇。今汝廢,無一人憐汝者,何不自責也。”豫語塞,迫之行,願居相州韓琦宅,許之。後並其子麟徙於臨潢,封豫為曹王,賜田以居之。紹興十三年六月卒,是年金皇統三年也。豫僣號凡八年,廢時年六十五。先是,齊地數見怪異,有梟鳴於後苑,龍撼宣德門滅“宣德”二字,有星隕於平原鎮。識者謂禍不出百日,豫怒殺之。未幾果廢。
初,偽麟府路經略使折可求以事抵雲中,左監軍撒離曷密諭可求代豫。後撻辣有歸疆之議,恐可求望,鴆殺之。
豫之僣逆也,馬定國進《君臣名分論》,祝簡獻《遷都》、《國馬賦》,語多指斥;又如許清臣毀景靈宮,孟邦雄發永安陵,蹠犬吠堯,蓋無責焉。

金史

金史·卷七十七·劉豫傳》
劉豫,字彥游,景州阜城人。宋宣和末,仕為河北西路提刑。徙浙西。抵儀真,喪妻翟氏,繼值父憂。康王至揚州,樞密使張愨薦知濟南府。是時,山東盜賊滿野,豫欲得江南一郡,宰相不與,忿忿而去。撻懶攻濟南,有關勝者,濟南驍將也,屢出城拒戰,豫遂殺關勝出降。遂為京東、西、淮南安撫使,知東平府兼諸路馬步軍都總管,節制河外諸軍。以豫子麟知濟南府。撻懶屯兵衝要,以鎮撫之。
初,康王既殺張邦昌,自歸德奔揚州,詔左右副元帥合兵討之,詔曰:“俟宋平,當援立籓輔,以鎮南服,如張邦昌者。”及宋主自明州入海亡去,宗弼北還,乃議更立其人。眾議折可求、劉豫皆可立,而豫亦有心。撻懶為豫求封,太宗用封張邦昌故事,以九月朔旦授策。受策之後,以籓王禮見使者。臣宗翰、臣宗輔議:“既策為籓輔,稱臣奉表,朝廷報諭詔命,避正位與使人抗禮,余禮並從帝者。”詔曰:“今立豫為子皇帝,既為鄰國之君,又為大朝之子,其見大朝使介,惟使者始見躬問起居與面辭有奏則立,其餘並行皇帝禮。”
天會八年九月戊申,備禮冊命,立豫為大齊皇帝,都大名,仍號北京,置丞相以下官,赦境內。復自大名還居東平,以東平為東京,汴州為汴京,降宋南京為歸德府,降淮寧、永昌、順昌、興仁府俱為州。張孝純等為宰相,弟益為北京留守,母翟氏為皇太后,妾錢氏為皇后。錢氏,宣和內人也。以辛亥年為阜昌元年。以其子麟為尚書左丞相、諸路兵馬大總管。宋人畏之,待以敵國禮,國書稱大齊皇帝。豫宰相張孝純、鄭億年、李鄴家人皆在宋,宋人加意撫之。阜昌二年,豫遷都於汴。睿宗定陝西,太宗以其地賜豫,從張邦昌所受封略故也。
元帥府使蕭慶如汴,與豫議以伐宋事,豫報曰:“宋主軍帥韓世忠屯潤州,劉光世屯江寧。今舉大兵,欲往採石渡江,而劉光世拒守江寧。若出宿州抵揚州,則世忠必聚海船截瓜洲渡。若輕兵直趨採石,彼未有備,我必徑渡江矣。光世海船亦在潤州,韓世忠必先取之,二將由此必不和。以此逼宋主,其可以也。”
未幾,宋主閣門宣贊舍人徐文將大小船六十隻、軍兵七百餘人來奔,至密州界中,率將佐至汴。豫與元帥府書曰:“徐文一行,久在海中,盡知江南利害。文言:宋主在杭州,其候潮門外錢塘江內有船二百隻。宋主初走入海時,於此上船,過錢塘江別有河入越州,向明州定海口迤邐前去昌國縣。其縣在海中,宋人聚船積糧之處。今大軍可先往昌國縣,攻取船糧,還趨明州城下,奪取宋主御船,直抵錢塘江口。今自密州上船,如風勢順,可五日夜到昌國縣,或風勢稍慢,十日或半月可至。”
自初,宗弼自江南北還,宗翰將入朝,再議以伐宋事。宗翰堅執以為可伐。宗弼曰:“江南卑濕,今士馬困憊,糧儲未豐足,恐無成功。”宗翰曰:“都監務偷安爾。”及豫以書報,而睿宗亦不肯用豫策,使撻懶帥師至瓜洲而還。
天會十四年,制詔“齊國與本朝軍民相訴,關涉文移,署年止用天會”。天會十五年,詔廢齊國,降封豫為蜀王。豫稱大號凡八年。於是,置行台尚書省於汴,除去豫弊政,人情大悅。以故齊宰相張孝純權行台左丞相,遂遷豫家屬於臨潢府。
皇統元年,賜豫錢一萬貫、田五十頃、牛五十頭。二年,進封曹王。六年,薨。子麟。

大金國志

大金國志·卷三十一·齊國劉豫錄》
劉豫字彥游,景州阜城人。家世為農,至豫始應進士舉。元符中登第,累官郡縣,召除殿中侍御史。少時嘗盜同捨生白金盂、紫紗衣,及是言者發其夙醜,豫因上疏自明,徽宗赦勿問。未幾,累章言禮制局事,上批云:“劉豫河北村叟,不識禮制,送吏部與差遣。”遂出為兩浙察訪。抵真州,喪妻翟氏,繼丁父憂,因家焉。高宗幸揚州,樞密使張愨與豫有河朔職司之久,力請於朝,欲與一郡。時濟南太守張悅遲留未行,俾豫起復代之。除中奉大夫,知濟南。豫欲換江南一郡,而兩府厭其煩,不許謁見,豫懷憾而去。到郡,惟務酷刑以快私忿,除父子容隱條,犯者皆相坐罪。金師侵山東,豫遣子出戰,金兵圍之數匝,令郡倅張柬往援,金兵解去。遣人啗豫以利,俾令投拜。豫與柬出城,百姓攔路,願守不降,豫不從。因出城,詣軍前通款。
是年夏,以豫節制京東兵馬,徙東平。豫遣使說東京留守上官晤令叛,晤焚書斬使。又以賂啗晤左右喬思恭、宋厚,俾說晤反,晤屠之。天會間,濟南有漁得鱣者,豫妄謂神物之應,乃祀之。有附豫奸黨,言北京順豫門下生禾,五穗同本,以為豫受命之符,於是齊、魯之間僉附會為擁戴,而豫亦使子麟齊重寶,陰賂粘罕左右,求僭立,粘罕遂注意於豫。豫詭詞乞立張孝純,金主又遣使就豫治所,問軍民百姓所欲立者,眾未及對,獨豫鄉人進士張浹越次應之曰:“願豫立。”其議遂決。
是月戊申,金主遣西京雲中郡留守高慶裔、禮部侍郎韓昉,以璽綬立豫。冊文曰:“命爾為皇帝,國號大齊,都於大名府,世修子禮,永貢虔誠。付爾封疆,並從楚舊。”豫遂僭立於大名,以李孝楊權左丞,張柬權右丞、兼吏部侍郎,王夔為汴京留守。升東平府為東京,以汴京為西京,以歸德為南京。豫生景州,守濟南,節制東平,僭位大名,遂起四郡強壯為“雲從弟子”,應募者六千人。又以境內三代有官,或本身有官人為三衛官:曰“翼衛”,曰“動衛”,曰“親衛”。分三等,二年升一等,及六年即以試弓馬合格人出官。
是時,金師南征回,俾李鄴、李俅、李儔、鄭億年臣於豫,豫除儔御史,億年工部侍郎。
東,遣孝純奉冊寶冊母翟氏為皇太后,妻錢氏為皇后。民間房緡以十分為率,五厘納官。
十一月,詔曰:“王者受命建元以正始,近古以來仍紀嘉號,以為天下更新。乃者即位之初,有司請遵舊制,朕以大國之故,遜避未遑。而使命遠臨,促立別號,以昭受命之元,用新我齊民之耳目。嘉與諸夏,共承天休,其以十一月十三日後位阜昌元年,布告天下,鹹使知聞。”李鄴留守東平,李儔知單州,李俅陽穀令。馮長寧請立十一稅法,除戶部侍郎。
是年,以效金國法,鄉各為寨,推土豪為寨長。五家為保,雙丁籍一為軍,月兩點集,呈試合格者,與補效用正軍,不願者聽。州縣市民亦各籍為為五軍,單丁夜巡,雙丁上教。每調發一人,即同保四人備衣甲、錢糧等費,凡三年一替,惟效用正軍官為請給。
時有百姓醉酒罵豫:“你是何人?要作官家!大宋何負於爾?”豫斬之。滄州進士邢希載上言:“有大利害,乞引見。”豫既召到,即言:“莫若遣使密通江南,不然結好西夏為援。”豫榜於市云:“上國聞知,與生靈為害不細。”斬首號令。
阜昌二年(辛亥一一三一),麟封梁國公、尚書左丞相,張昂權右丞相。
十月,遣弟益留守汴京,徙李儔知襲慶府。
十二月,東京官屬並父老史平及僧道捧表請遷都,詔史平補上州文學,僧道賜齋。
阜昌三年(壬子一一三二)四月,遷都於汴。是日,暴風大作,屋瓦震動,都人大恐,豫曲赦以安之。奉祖考於舊太廟,追尊其祖為徽祖毅文皇帝,父為衍祖睿仁皇帝,親巡郊社。
遣弟益為京兆留守。
劉麟以所籍鄉軍簽為本府十三軍,網羅英軍,置諸左右。嘗語其參謀馮長寧等曰:“趙氏宣政間童蔡掌兵權,幕府從事皆闒取具之人,一旦金兵入界,召問之,面已無生色矣。諸公宜以前車為鑑。”
太常博士祝簡進遷都賦。又進國馬賦,其大略曰:“蠢爾荊蠻,弗賓弗降,固將突騎長驅,不資一葦之航。”豫手批褒答,減二年磨勘。
西京兵士賣玉注椀與三路都統,豫疑非民間物,勘鞠之,知得于山中。
六月大雨,豫以為德政所感,制疏欲,使子麟代謝於相國寺中太乙上清宮。
張孝純致仕,張昂權右丞相兼門下侍郎,鄭億年知開封府。
九月,長星見。皇太后死,謚曰慈獻。
宋厚上書言利害,豫以其說上官晤之故,特錄用之。
李俅言“十一稅法”利害,可采,遣監察御史。
李鄴權右丞,范恭守左丞。
阜昌四年(癸丑一一三三)二月,葬太后於東平,儀仗一如朝廷禮,但所標揭皆田家村嫗之衣。
是月,賜狀元羅誘一下八十四人及第。
五月,馮長寧、許伯通刪修“十一稅法”,大略云:“宋之季世稅法害民,權豪兼併,元元窮蹙。
九月,學士院馬定國進《君臣名分論》,其言指斥南宋尤甚,豫批定國轉一官。
阜昌五年(甲寅一一三四)四月,以許青臣為殿前太尉,折毀景靈宮,得真宗玉石像,碎為二十八段。
九月,手詔誣污南朝。且冀趙眘久自悔艾,稍能革其不道。故為之請於大金,欲割江表之地而封之。豈圖怙惡不悛,蔑棄大德,乃敢偽通使聘,密圖吞噬,先乘不備之隙,攻劫汝潁,後舉烏合之眾,侵掠鄧襄,至妄肆蜂蜇之毒。
阜昌六年(乙卯一一三五)正月朔,日食。豫兵與宋師迎戰,齊兵屢敗。繼聞宋帝親征,兀朮詭示渡江之形,全軍宵遁,麟以騎兵環繞,一夜馳二百四十里,入宿州,始少安。西北大恐。尋多散亡,榜以金主崩,名曰“班師”。
二月,改“十一法”,行“五等稅法”。
七月,毀明堂,得金龍之金四百萬兩,大銅錢三百萬,是日天地晦暝。
八月,麟出獵陳留,義黨百餘人慾擒以南歸,悉斬於汴京。
劉復知濟南。
劉益知滄州。
劉觀知淮寧軍。
十月,民鬻子者官以百稅。有告李儔罵丞相張昂口溺,降五官,為虢州盧氏監酒。
十二月,張柬卒。
阜昌七年(丙辰一一三六)春,賜狀元邵世矩以下六十九人及第。改明堂為講武殿。
九月,以許清臣權大總管,子麟領東南道行台尚書令,馮長寧行台戶部侍郎、行軍參謀,李鄴行台右丞。講武,議軍事僉鄉兵三十萬,號七十萬,分兩路南寇。東路由紫荊山出渦口,犯定遠、宣化,以侄劉猊統之。西路奔廬州,以子劉麟統之。李成、孔彥舟、關師古輩皆在麾下。手詔榜示,指斥尤甚於五年淮泗之役。軍之始行也,臨汝軍守宋著部夫到京,麟以後期斬之,繼斬使臣趙倚。麟因語人曰:“已去趙宋矣。”尋大敗於濠壽之間,失軍車七千兩,船七百隻,亡歿散走者大半,喪器甲、交鈔、軍需犒設之物不可勝計。於是廢猊為廢人,免劉復官,徙劉觀為東京路留守。以妻弟翟綸為南京路留守。
阜昌八年(丁巳一一三七)四月,有群梟鳴於後院,又有梟數千鳴於內,作“休也”之聲,豫立賞掩捕,獲一梟者賞五千。
五月,無雲而雷,龍起於宣德門左掖,滅宣德二字,豫遽命修之。
八月,遣戶部員外郎韓元英監場,游何於金主乞兵,並力南寇,皆以宋師進臨長淮為辭。既望,順昌府報喜旗到,稱江南副統制麗瓊等全軍人馬並淮西百姓十餘萬眾歸附,以戶部侍郎參謀李師雄充接納官。
九月十三日到京,以麗瓊為靜難軍節度使、知拱州,以劉光時為大名府副統管,王世忠皇子府前軍統制,勒賞後軍統制。自余授官數十人,仍遣馮長寧再與金主乞兵。
十一月,以私憾棒死東京富民孟思齊於東市。丙午,金主廢豫為蜀王。詔曰:“敕行台尚書省、朕、丕席洪休,光宅諸夏,將俾內外,悉登成平,故自濁河之南,割為鄰壤之界,灼見先帝舉合大公,罪合遠征,固不貪其土地,從而變置,庶共撫其生靈,建爾一邦,迄今八稔,尚動吾戌,安用國為,寧負而君,無滋邊患,已降帝號,別膺王侯,咎有所歸,余爾罔治,將大革於幣政,用陶於新風,勿奪蹊田之牛,其罰已甚,不能為托子之友,非棄而何,凡爾臣民,當體至意,所有其餘事件,已委所司畫下。”
初,豫、麟父子之欲南寇也,知金主戒淮蜀之敗,不肯輕動,遂妄言南宋將欲寇淮,遣韓元英、游何乞兵。時撻辣、兀朮示之以難色。及麗瓊來歸,又令馮長寧以麗瓊等條具南宋將欲進取事跡聞於金帥,於是金主若不得已而從之,俾以齊兵權聽金國節制,悉令調發赴陳、蔡、宿、汝、潁之間,約麟單騎河頭議事,夤夜進發。至是,麟以鐵騎二百抵濬滑之間,來見撻辣,金兵圍之數重,擒赴汴都,由梁門至東華門入,以騎二百守宣德門左右掖門。兀朮及五郎君三路都統入大內,邀逼豫出見撻辣。既至宣德門,兀朮揮鞭以馬騎圍逼至東闕門,命一羸馬載之而去,囚於金明池,命百官有司皆仍舊。以齊國尚書省為金國行台尚書省。散出文榜,買賣不許關閉,仍以小番揚言,齊王虐民,命廢之。放五厘免行錢,散鄉軍,敲殺貌事人,教爾百姓快活。爾舊主人少帝官家在此,民心於是稍安,而北軍亦不敢擾民。
豫之廢也,有馬四萬二千,汴京有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有絹二百七十五疋,有金一百二十萬,有銀六千萬兩,有糧九十萬石,方州不在此數。豫宮嬪百餘人,妊身者九。其子麟侍婢百二十人。父子皆外示節儉,而內為淫佚,以獻女、獻妻得官,進姊、進妹者得差遣,如高立之、宋揖紛紛皆是。甚者如廉公瑾以女奉麟,以妻伴之,麟並以二人進豫,豫以為,使功不如使過,升湜為“金牌天使”,宣傅撫問陝西。其污淫有至於此。
在帝位八年,割剝百姓,下至倡優,無不日納官錢。劉復、劉益皆豫之弟,劉猊乃劉觀之子,悉善聚斂,碌碌無他能。獨劉益積而能散,待下有禮,頗得士卒心。是故,廢豫日金亦忌之,用計掩捕,余待之若無人,至今恣意其任便居住。
皇后錢氏,宣和間為御侍,出宮後,為賊所掠,賣身與豫,為針線婢,故宮廷事,豫皆取法於錢。先是邢希載、毛澄之徒皆說豫陰通南朝,共雪國恥,豫斬之。至是,廢遣相州,留錢五百萬,命道士蘸薦之。
十二月,自相州徙上京,改封曹王,年五十六。

偽齊錄校補

《偽齊錄校補·卷上·偽齊僭位赦文》
門下,自前朝失御,率土無依,內離民心,致蟊起弄兵之盜,外開邊隙,來鷹揚問罪之師,山川靡寧,干戈互動,耕桑廢業,隴畝彌望而荊榛,老幼逃生,廬舍多為之灰燼,原野厭乎流血,溝壑填於殘骸,兵火連年不休,亂離自古所少,言之流涕,念及痛心,嗟赤子之無辜,冀皇天之悔禍,宣命亟班於上國,節制特設於東州,顧朕何人,誤承此任,自念風猷寡陋,家世側微,昔也壯年,久林泉而自樂,今焉晚節,豈軒冕之為心,率乞退閒,竟無允命,空殫夙夜之勞,歷試耄年,葭著錙銖之效,雖近地稍形於康乂,而遠民未免於饑荒,方圓自劾回歸,敢有懷他之望,羅冊者既申命要必從,避辭者凡四章無所不至,使命愈加乎敦迫,軍民不容乎遁逃,至於部屬之州,列奏樂推之牘,此豈人事致爾,實有天數存焉,知便安難於己私,則吉凶宜同於民患,當天造之草睞,念王孫之艱難,恭受冊儀,尚循牆而欲避,勉膺位號,若負刺之不遑,雖非大舜之明揚,幸無成湯之慚德,已於天會八年九月九日即皇帝位,國號大齊,布告中外,鹹知朕意,尚念世道交喪,固俗畫訛,貪頒未變於餘風,詿誤多罹乎憲納,力期化恰,深軫哀矜,宜布湛恩,與之更始,可大赦天下於戲,臨深履薄,何以當付託之隆,拯溺救焚,何以慰來蘇之望,尚賴公卿助力,士庶協心,共贊渺沖,以臻康泰。
《偽齊錄校補·卷下·金虜廢劉豫詔》
敕行台尚書省、朕、丕席洪休,光宅諸夏,將俾內外,悉登成平,故自濁河之南,割為鄰壤之界,灼見先帝舉合大公,罪合遠征,固不貪其土地,從而變置,庶共撫其生靈,建爾一邦,迄今八稔,尚動吾戌,安用國為,寧負而君,無滋邊患,已降帝號,別膺王侯,咎有所歸,余爾罔治,將大革於幣政,用陶於新風,勿奪蹊田之牛,其罰已甚,不能為托子之友,非棄而何,凡爾臣民,當體至意,所有其餘便宜事件,已委所司盡下元帥府去訖外,處分不盡之事,亦就便計議,從長施行,仍布告逐初,鹹使聞知,故茲詔論,想宜知悉,天會十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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