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工程保險

多項工程保險是指以工程設計單位完成的數項工程設計項目可能發生的對受害人的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工程保險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險種起源於二十一世紀初,第一張工程保險保險單是1929年在英國簽發的承保泰晤士河上的拉姆貝斯大橋建築工程的我國的工程保險已經發展成為財產保險領域中的一個主要的險種,發揮著巨大的風險保障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項工程保險
  • 簡介:設計責任保險
  • 釋義:專業名詞
  • 涉及行業:保險行業
基本簡介,發展歷程,

基本簡介

多項工程保險[1]是指以工程設計單位完成的數項工程設計項目可能發生的對受害人的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多項工程保險的累計賠催舉少償限額一般為數個項目工程的總造價之和,或數放備敬個項目工程的總造價之和的一定比例,保險期限由工程設計單位與保險公司具體約定。

發展歷程

工程保險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險種起源於二十一世紀初,第一張工程保險保險單是1929年在英國白雅想簽發的承保泰晤士河上的拉姆貝捆櫃嚷斯大橋建築工程的。所以,工程保險的歷史相對於財產保險中的火災保險來講要短得多,可以說是財產保險家族中的新成員。但是,由於工程保險針對的是具有兵匪規模宏大、技術複雜、造價昂貴和風險期限較長特點的現代工程,其風險從根本上有別於普通財產保險標的的風險。所以,工程保險是在傳統財產保險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設計風險保障方案,並逐步發展形成自己獨立的體系。
工程保險的發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首先,當時的歐洲幾乎是一片廢墟,戰後各國為重建國家而大興土木。客觀上形成了一種對工程保險的需求,因而促使工程保險得以迅速發展。其次,工程市場本身的規範化,主要表現工程中大量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在工程招標中大量使用完善和標準的工程承包契約,大大提高了工程契約的規範程度,進一步明確了契約雙方的風險和義務,從而,為工程保險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在我國,儘管保險業的歷史可以追溯二十世紀初葉,但是,工程保險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形勢而出現和發展的。究其原因:一是隨著我國的對外開放,大量的國外投資者到中國投資,興建大量的工程項目,而這些國外的投資者從自身風險分散的角度出發需要工程保險的保障。二是在對外開放的形勢下我國的一些工程企業開始涉足海外工程市場,而這些工程企業在海拜朵煮榆外工程的投標過程中作為履約的條件需要辦理工程保險。三是國內的一些建設項目由於業主單位的企業化和承包單位推行項目經理制,客觀上需要對於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也為工程保險的發展提供了機會。從197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辦工程保險至今,我國的工程保險已經發展成為財產保險領域中的一個主要的險種,發揮著巨大的風險保障作道寒廈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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