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家庭療法(multiple family therapy, MFT)心理治療方法。屬團體療法。雷奎爾1973年以住院精神分裂患者為對象,綜合團體療法和家庭療法的特點發展而來。指把多個具有相似問題的家庭組織在一起,通過討論等形式,使各家庭之間相互學習,取長補短進行心理治療。雷奎爾認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為家中有精神分裂病人而感到被孤立,其被認同與接納的需要尤為強烈,將數個家庭組織在一起能使各個家庭的每一成員與其他個體產生認同,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其所導致的改變不是移情而是認同,即個體尋求與他人的相像。該療法注重家庭之間的治療改變過程,並擴展到其他方面。一般由治療者組織、指導5個~6個家庭討論困擾他們的問題,每次90分鐘,共進行6次一10次。分三個階段進行:(1)觀察階段,建立成員間的友好和睦氣氛,鼓勵彼此真誠談話,使各家庭成員所體驗到的問題清晰化、明朗化,找出問題的相似點,形成討論主題。(2)干預階段,該療法認為,問題源於錯誤的相互影響,而影響是雙方的,每一個體首先要檢討自己而非指責他人;治療者須指出雙方將責任歸於對方的錯誤行為。(3)鞏固階段,治療者應讓個體認識到,只要家庭成員繼續維持他們的這種關係,就會產生良好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