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敘述

多角度敘述是敘述技巧之一。對某一事件或某種複雜的生活從多種角度加以敘述。為拉丁美洲“結構現實主義”派所首創。

作品中的人稱和同一人稱所指代的人物可以變來變去,有規律地改變敘述的角度。此法既可反映廣闊複雜的社會生活,又帶有親切強烈的主觀色彩,使敘述具有立體感、真實感,又有變化、多樣的美感。有兩種類型:1.同一人稱的多角度。同一個“我”有時是作品中的一個人物,有時又變成某個神秘的旁觀者;有時又以“分身術”化為作品所創造的那個環境中的所有人物:“我”時而以甲的身份自述,時而又以乙、丙、丁的身份說話。如美國拉德·格林的《大屠殺》,小況中有兩個“我”:一個是猶太人魯迪·魏斯,另一個是德國黨衛軍少校埃里克·多爾夫。作品的主線是魏斯自述其不聿,而每當魏斯一家發生新的不幸,作品即插入多爾夫的日記,讓其自述這不幸的內幕以及如何進一步迫害猶太人的新點子。從這兩個“我”的自述中,讀者看到善良與兇殘,美麗與醜惡、勇敢與虛怯、人性與獸性的強烈對比,從而體驗到一種奇特的起次感。2.跨人稱的多角度。作品中的人稱在“我”和“他”之間有規律地轉換,敘述的角度也在主觀與客觀之間進行有規律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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