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文員養廉銀

外省文員養廉銀,清雍正朝定製,凡官員除支給正俸外, 照例支給養廉銀, 以為額外之津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省文員養廉銀
  • 性質:額外之津貼
  • 時代:清代
  • 類別養廉銀
凡外省文員養廉銀,自順天府各官以至各省,自府尹、總督、巡撫以至典史、驛丞等,均支給養廉銀,總督歲支一萬五千兩至兩萬兩不等,巡撫歲支一萬兩至一萬五千兩不等,布政使歲支八千至九千兩不等;最低為典史、驛丞等官,各歲支六十兩至八十兩。各省之間同職官員的養廉銀並無統一標準,如廣西省有的知縣養廉銀歲支二千二百五十七兩,而貴州省有的知縣每年養廉銀只有四百兩。不僅各省之間養廉銀數目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省內的不同道府州縣也不一致。如雲南省的雲南府知府養廉銀二千兩,曲靖、廣南、開化等府各一千六百兩,而臨安、麗江、東川三府只有各一千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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