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資產出資計價問題

外商投資企業資產出資計價問題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合營各方以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出資時,如何作價,不僅關係到資本總額是否真實,而且還影響到合營各方對企業承擔的責任和合營期內盈虧的分配。因此,必須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也可聘請第三者評定。外商合營者以新購機器設備或其他物資材料出資,原則上應按其實際成本計價,並應提供發票、運單等證明,同時,還要有商檢證明。

如果以舊設備等投資,則其作價原則上不應高於當時國際市場上同樣新設備的價格減去應提折舊後的餘額,或者按照尚可使用年限協商確定投資作價金額。外方合營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時,作價要特別慎重,一般不得超過企業使用該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所能增加的經濟效益。至於中方合營者以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出資時,廠房、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一般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並適當考慮國際市場價格和使用程度重新估價。如以原來占有的場地使用權作為投資,則場地使用權的計價,可按每年交納的場地使用費乘以使用年限計箅確定。除此以外,關於外幣的折合匯率,應採用業務發生時(企業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也可採用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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