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基金票據是港府以外匯基金的名義發行的短期無抵押票據。類似其他國家政府發行的短期國庫券。1990年3月,外匯基金票據在香港首次發行,期限91天,每周發行一次,每次發行額為3億港元。同年10月,港府又推出期限為182天和364天的兩種外匯基金票據,其中182天期的票據每兩周發行一次,364天期的票據每四周發行一次,每次發行額均為2億港元。所有三種外匯基金票據的面值均為50元港元。外匯基金票據採取無紙化貼現方式發行,期滿後投資者按面值贖回,折扣部分即為投資者的利息收入。
外匯基金票據是港府以外匯基金的名義發行的短期無抵押票據。類似其他國家政府發行的短期國庫券。1990年3月,外匯基金票據在香港首次發行,期限91天,每周發行一次,每次發行額為3億港元。同年10月,港府又推出期限為182天和364天的兩種外匯基金票據,其中182天期的票據每兩周發行一次,364天期的票據每四周發行一次,每次發行額均為2億港元。所有三種外匯基金票據的面值均為50元港元。外匯基金票據採取無紙化貼現方式發行,期滿後投資者按面值贖回,折扣部分即為投資者的利息收入。
外匯基金票據是港府以外匯基金的名義發行的短期無抵押票據。類似其他國家政府發行的短期國庫券。1990年3月,外匯基金票據在香港首次發行,期限91天,每周發行一次,每次...
外匯基金是香港政府發行貨幣的保證金。根據1935年頒布的 《貨幣條例》 (後稱 《外匯基金條例》) 而設立。外匯基金的初期資產是政府出售發鈔銀行繳存白銀所得的1231...
外匯基金條例是有關香港貨幣制度的法律。由立法局制訂,於1935年12月6日經港督批准頒布施行,最初稱為 《貨幣條例》 (Currency Ordinance),後改稱 《外匯基金條例》...
「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於1990年設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負責管理,為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以及私營機構發行的債務證券提供結算和託管服務。在2006年9月,外匯基金票據及...
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是1990年成立隸屬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一個債務工具結算組織。該系統最初只為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提供託管、結算和過賬服務。1994年1月,金管局開放...
香港金融業④外匯基金票據市場 香港政府1990年 3月首次發行外匯基金票據,在此之前,政府極少採用債券的形式集資。外匯基金票據最初為 3個月期一種,後逐步增加6個...
流動資金調節機制是香港式的貼現視窗。是香港外匯基金局於1992年6月在發行外匯基金票據基礎上推出的一種新的政策工具。持牌銀行在每天港元同業市場收市後,當銀行...
1999年12月13日,香港期貨交易所接受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作為買賣股票期權及期貨的孖展抵押品。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可用作港元回購協定的抵押品。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作為...
外匯基金的運作機制包括“六項來源”、“四種用途”:“六項來源”是港元發行準備金、硬幣發行準備金、撥入的財政儲備、銀行體系結算餘額、外匯基金票據發行額、投資...
它的基本功能是:提供債券交易即時及日終貨銀兩訖(DVP)、抵押品管理服務、債券借貸計畫,支持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的發行,為其他地區提供中央證券託管機構跨境結算等。...
第四節 香港外匯基金票據市場 一、發展概況 二、市場運作 第三章 香港外匯市場及其運作 第一節 外匯市場概述 一、外匯的界定 二、匯率與匯率制度 三、外匯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