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

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是1990年成立隸屬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一個債務工具結算組織。該系統最初只為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提供託管、結算和過賬服務。1994年1月,金管局開放有關的交收結算服務,也開始為私人機構提供港元債務工具結算服務,並從1994年10月1日起,開始為所有的會員提供 “支付代理人” 服務。

1994年12月,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與國際上最大的兩個票據結算系統即: 中央結算系統和歐洲結算系統建立聯繫,為這兩個結算系統的會員提供港元債務工具結算服務。1996年1月,該系統服務範圍進一步擴展至外幣債務工具,並於1996年12月,開始為所有港元債務工具提供即時貨銀兩訖結算服務。目前,香港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與亞太地區其他中央債券結算系統的聯網正在籌建之中。依據香港金管局規定,香港銀行在流動資金調節機制中作抵押的票據必須以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作為存放和結算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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