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後低顱壓綜合徵

正常顱內壓的範圍,由腰椎穿刺測定應在7.84~11.8kPa(80~120mmH2O)之間。一般顱腦損傷後的顱內壓,常有不同程度的升高,而表現為低顱壓者較少,間或有些患者傷後早期曾經有過顱內壓升高,嗣後又出現顱內低壓,其發生率約為5%。

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神經外科
  • 常見病因:原發於傷後腦血管痙攣,或繼發於腦脊液漏、休克、嚴重脫水、低血鈉症等
  • 常見症狀:劇烈頭痛、頭昏目眩、噁心嘔吐等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治療,

病因

可能原發於傷後腦血管痙攣,使脈絡叢分泌腦脊液的功能受到抑制,亦可能繼發於腦脊液漏、休克、嚴重脫水、低血鈉症、過度換氣以及手術或腰穿放出過多的腦脊液等。

臨床表現

外傷後低顱壓多發生在頭傷後1~2小時,有時在2~3天之後以頭痛最為突出,常位於前額及後枕部,且隨頭位的升高而加劇。嚴重時遍及全頭並向頸、背、肩,甚至向下肢放射,采平臥或頭低位時頭痛隨即減輕或消失。頭痛的原因可能與顱內血管受到牽扯或推壓有關;與顱內容量減少而使腦膜的張力產生順應變化有關;或與顱腔容量代償性調節,使血量與腦脊液量互補,所引起的顱內血管擴張有關。其次是眩暈和嘔吐,每於頭位變動時或劇烈頭痛之後,即出現頭昏目眩、噁心嘔吐,患者常有動脈細速、血壓偏低、畏光、乏力、厭食、失水及頸僵等表現,嚴重時可出現意識障礙,輕者倦睡,重者昏迷。少數患者尚可出現植物神經症狀,如生命體徵顯著波動、面部和頸部皮膚陣發性潮紅,甚至個別患者因腦組織失去腦脊液的托浮和襯墊作用,使顱神經直接受到擠壓或牽扯而出現瞳孔不等大及/或外展肌麻痹等徵象。

檢查

腰椎穿刺臥位測壓在80mmH2O以下時即可明確診斷,若壓力低於40mmH2O則屬重度低顱壓。

診斷

外傷性低顱壓綜合徵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特點和腰穿測壓來確診。臨床上遇有頭傷後出現較重的頭昏、頭痛、乏力、厭食等症狀,與腦損傷的輕重程度不符,特別是具有明顯的抬高頭位頭痛加劇、放低頭位疼痛減輕的規律時,即應想到顱內低壓的可能。如果腰椎穿刺臥位測壓在80mmH2O以下時即可明確診斷,若壓力低於40mmH2O則屬重度低顱壓,常伴有嚴重失水及電解質紊亂。

治療

外傷後低顱壓綜合徵的治療,可因不同的病因而略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常用的治療方法有:平臥休息、不睡枕頭,必要時采足高頭低位;增加液體攝入量,每日經口服或靜滴均勻滴注生理鹽水1000ml及5%葡萄糖液約2500~3000ml;給予含5%CO2的氧氣吸入,每小時5~10分鐘,可使腦血管擴張、阻力減小促進腦脊液分泌;必要時可靜滴0.5%的低滲鹽水500~1000ml/d,亦有增加腦脊液之功效;用0.5%奴夫卡因行左、右側頸交感神經節交替封閉,每日1次,可使顱內血管擴張;其他有利於改善顱內低壓的藥物如罌粟鹼、麻黃素、腎上腺素、垂體後葉素、咖啡因、毛果芸香鹼、新斯的明及皮質類固醇等亦可適量給予促其恢復。此外,對繼發性顱內低壓的患者,則應針對病因及時處理,例如,腦脊液漏修補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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