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嚴嚴

2018年7月17日,經中共安徽省紀委、安徽省監察委員會和中共宣城市委批准,中共宣城市紀委、宣城市監察委員會對郎溪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夏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夏嚴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下屬及服務對象財物,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國有資金,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規定處理公務,給國家造成國有資金損失,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
夏嚴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宣城市紀委常委會、宣城市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宣城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夏嚴開除黨籍處分和開除公職處分;將夏嚴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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