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同和狀元第,位於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賢昌鄉高梘村,距縣城 8公里。系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科狀元夏同和宅第。建於清光緒年間,為外磚內木結構建築,坐北向南,由門樓、兩廂及正廳等建築組成,占地面積約1300平方米,建築面積439.51平方米,正廳面闊三間,通面闊17米,進深2間,通進深7.3米。穿斗式硬山青瓦頂,格扇門窗。院內天井石板鋪墁,寬8米,長10米。門樓豎掛“狀元第”藍底燙金匾一塊。門面側書刻“隨時愛景光,努力嵩明德”楹聯一幅。門樓共3間一棟,兩廂房及正廳組成四合院,外有磚牆圍護。光緒二十年(1899年),夏同龢返鄉省親祭祖,曾在此宅第居住過32天,現宅第保存完好。為褒狀元第聲譽,民國初年將座落在北京劈柴(胡同)五條南口北路的寓所稱“夏狀元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同和狀元第
- 位置:貴州省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
- 年代: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
- 公布時間:199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