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偉(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原總經理)

夏偉(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原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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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偉,男,漢族,1976年3月生,山東煙臺人,研究生學歷,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總經理。

2022年4月,經中國光大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夏偉開除黨籍、開除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6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7年7月至2008年1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支行櫃員、客戶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
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公司二部總經理;
2008年7月至2011年4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開發區支行行長;
2011年4月至2016年11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行長助理;
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1年11月23日訊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夏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濰坊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經中國光大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夏偉開除黨籍、開除處分。
經查,夏偉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奉行奢靡享樂主義,長期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消費卡券,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安排;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生活糜爛,腐化墮落,搞錢色交易;“風腐一體”,濫權妄為,甘於被“圍獵”,在信貸審批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吃裡扒外,不如實報告貸款企業重要情況,違規泄露貸款發放信息,造成國有資產重大風險損失。
夏偉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光大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夏偉開除黨籍、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山東省濰坊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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