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壽縣政務服務中心(城投大廈)7樓718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經濟、信息化、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發展規劃;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擬定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規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縣商貿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資產建議;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縣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巨觀調控建議;管理國家、省、市和縣對我縣的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利用外資的各項促進資金。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擬訂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推進綠色製造。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組織和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大型貿易促進活動;協調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組織實施區域經貿合作,處理有關多、雙邊經貿領域合作。
(七)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和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管理及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工作、醫藥儲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許可證發放與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指導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
(八)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執行國家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上報縣內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九)統籌推進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重大問題;負責推進電子信息產業製作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信息技術產業發展,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加強對通信運營企業的協調管理,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布局和調整、企業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指導企業的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指導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的融資、扭虧和減負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國內外出口管制的相關事務。
(十二)巨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擬訂利用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和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初審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經貿外事活動;聯繫涉外經濟商務機構。
(十三)負責縣委、縣政府和縣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四)配合縣委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做好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相關黨建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公務用車、安全、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處理機關日常行政工作的協調、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效能建設工作;承辦會議的組織和接待工作;組織有關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助做好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主要職責:監測分析日常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相關經濟信息,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預案,組織生產中有關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引導醫藥工業合理布局,實施行業管理;實施行業技術政策;負責醫藥行業外商投資企業審查;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醫藥生產商品流通活動,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負責編制重點技術改造年度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承擔通用機械、汽車等行業管理工作,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指導全縣工業園區建設。
(三)人事教育綜合法規股。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承辦所管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承辦對所屬事業單位股級幹部和所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核及管理工作;組織和做好全縣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黨建工作;協調做好群團、統戰計生等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群團、統戰、計生等工作;負責承辦涉及工業企業、民營經濟和信息傳播的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四)企業發展股。
主要職責: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節能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清潔生產。承擔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黃金、稀土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指導船舶工業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善企業投融資的政策措施;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研究解決企業投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引導、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徵集及評價體系;促進中小企業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改組,組織協調企業的上市、兼併、收購、參股、控股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工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全縣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
(五)商貿服務股。
主要職責: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研究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供對策建議;擬訂國內貿易的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租賃、洗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六)信息產業股。
主要職責: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處理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促進全縣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負責對通信運營企業協調管理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協調行業發展,聯繫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研製與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七)中小企業股。
主要職責:指導中小企業科技交流合作;指導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進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和創新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產品創牌、質量認證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組織中小企業對外合作;促進和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鄉鎮建築、建材企業管理工作,負責中小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民營經濟依法經營,規範和發揮民營經濟自律組織的作用,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縣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負責市央企合作與民企合作發展以及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外經外資外貿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主要職責: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指導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參與招商引資和商品展銷的有關組織工作;協調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競標和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工作;指導有關企業外事工作。指導各類對外貿易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的建設;負責進出口孵化促進工作;監督指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擬訂外向產業發展規劃;擬訂促進外貿基地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口產品國際認證和商標註冊,指導出口品牌建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擬訂有關加工貿易促進政策。牽頭擬訂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進出口預警體系建設。研究外商投資情況,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和實施利用外資政策,參與擬訂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審核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促進、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研究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並提供對策建議;擬訂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擬訂對外經濟合作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綜合培訓;開展對外經濟多雙邊交流與合作,指導重大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的實施;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市縣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審核各類援外項目實施企業的投標資格,指導援外項目的實施;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履行法律賦予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的行政審批相關事項;對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服務及業務諮詢。
(九)市場運行調節股。
主要職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十)電子商務股。
主要職責:指導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擬訂全縣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執行國家對外貿易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宣傳電子商務政策法規,推進電子商務廣泛套用和深度發展;編制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建立電子商務監測平台,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現任領導

局長:方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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