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醫療保障局

壽光市醫療保障局

壽光市醫療保障局,是壽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助做好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濰坊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執行濰坊市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以及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貫徹執行濰坊市建立的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組織醫療救助,承辦中央和省、濰坊市和壽光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
(四)貫徹執行濰坊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濰坊市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和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執行濰坊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貫徹執行濰坊市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濰坊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
(七)貫徹執行濰坊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全市醫療保障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調查處理醫療保障業務職責範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濰坊市和壽光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市衛健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與市民政局在醫療救助政策制定、救助對象資格確認、醫療救助資金籌集分配、資金使用安全等方面,加強工作協調銜接,確保應助盡助。
3.關於行政複議工作。市司法局負責統一受理、審理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市醫保局按照集中複議職權的規定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的其他相應職責,依法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現任領導

壽光市醫療保障局局長:黃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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