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14號)和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立壽光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壽光市科學技術局
  • 成立時間:2010年
  • 類別:市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壽光市
簡介,主要職責,內部機構設定,

簡介

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10〕14號)和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立壽光市科學技術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濰坊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科學技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合理配置科技經費;統一掌握、管理使用市及市以上科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四)組織制定全市重點基礎研究計畫、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和科技支撐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指導實施。
(五)研究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全市的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審核、報批和管理,參與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風險投資。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海洋、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海洋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組織實施農業良種工程等農業科技研究開發項目。
(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參與編制市級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負責科技孵化器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民營科研機構的審查、審批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市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十一)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負責全市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辦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督辦、保衛、保密、會議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房產、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監管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社保、計生、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
(二)科技管理合作科。負責圍繞全市科技工作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研究提出並編制安排好年度性調研課題;協調組織科技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超前預測;負責蒐集整理最新科技信息,做好科技信息宣傳反饋等工作;負責科技信息庫的完善、科技信息網路的維護及科技信息的起草、上報、發布等科技宣傳工作。承擔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研究擬訂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申報有關科技團組出國事項;組織實施國內外科技合作計畫,建設國內外科技合作平台,推進產學研合作;承擔市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承辦政府雙邊和多邊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科技交流工作。
研究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有關政策;研究擬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和科技人員服務企業行動;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辦的科技管理工作;承辦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民營科研機構的審查、審批和管理工作; 指導科技培訓,承擔科技進步考核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軟科學研究、民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科技發展計畫科。負責科技規劃管理、基礎研究及科技條件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綜合協調各類科技計畫的編制實施;研究提出科技投入、科研條件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負責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的分配和管理;負責科技基礎平台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負責新產品開發、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和多業交叉的綜合性科技計畫項目的立項、上報和實施;負責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貸款的綜合匯總,安排協調科技計畫經費的使用; 組織申請並實施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和中青年科學家科技獎勵基金計畫項目;協調省、市重大科技專項計畫項目在我市的實施;
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計畫;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計畫和火炬計畫等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參與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依據國家、省和濰坊市的有關規定,管理全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審核、報批和管理。
研究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業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農業良種工程等農業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點工作;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套用與示範;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管理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農業科技園區、農村與農業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有關管理工作;推進組織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
組織實施社會發展與海洋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海洋科技研究開發項目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推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管理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和示範區;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海洋、醫藥衛生、城鎮發展、社會事業、節能減排等科技工作;協調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社會發展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
(四)科技成果科。研究擬訂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評審和獎勵工作;負責濰坊市及以上科技獎勵的申報工作;組織協調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濰坊市及以上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的申報,編制並組織實施市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負責技術出口的審查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4名、副科長(副主任)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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