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是2018年7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光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
- 作者:許光耀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7月
- 頁數:525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190655
《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是2018年7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光耀。
《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是2018年7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光耀。內容簡介 壟斷協定是常見的壟斷行為類型。 《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南開大學法學院學術文存》旨在全面討論關於壟斷協定的理論與規則,在比較研...
禁止壟斷協定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協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壟斷協定的反壟斷統一執法工作。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國家發改委認定,8家汽車零部件企業和4家軸承企業達成並實施了汽車零部件、軸承的價格壟斷協定,違反我國反壟斷法規定,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不正當地影響了我國汽車零部件及整車、軸承的價格,損害了下游製造商的合法權益和我國消費者利益。6張上億罰單 2014年9月9日,國家發改委對吉林三家水泥企業開出1.14億元...
行業協會違反本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定的,依照《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九條實施處罰。經營者或者行業協會實施串通,但尚未達成價格壟斷協定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止,予以提醒、告誡。第二十五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有本規定所列濫用行政權力的行為的,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章 壟斷協定:第十六條 本法所稱壟斷協定,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定、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第十七條 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定:(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採購市場;(四)限制購買新技術、...
所謂縱向價格壟斷協定,是指上游廠商與批發商、零售商等達成的固定或變更價格的協定;所謂橫向價格壟斷協定,是指若干企業聯手提高或降低價格的協定。經營者通過意思聯絡採取一致性價格行為但未訂立協定的,視為價格壟斷協定。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反價格壟斷規定》也禁止行業協會從事下列行為:制定排除、限制價格...
本書依託對法律條文的細緻解讀,採用比較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對經營者集中審查流程中所涉各種問題進行全面討論,並在此基礎上對反壟斷法的基本法理進行系統梳理,與以往出版的《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支配地位濫用行為的反壟斷法調整》兩本書結合在一起,試圖完成中國反壟斷法理論體系的完整構建。
第八條 [反壟斷涉及的主要行為]各司法轄區反壟斷法調整的行為種類類似,主要以規制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影響的經營者集中作為主要內容。各個司法轄區對於相關行為的定義、類型和評估方法不盡相同,本章對此作簡要的一般性介紹,具體合規要求應以各司法轄區相關法律法規為準。同時,...
一、反壟斷法的立法模式 二、反壟斷法的理論基礎 三、反壟斷法的制度體系 第四章 企業合併的監控 一、企業合併的概念 二、企業合併監控與發展規模經濟的關係 三、企業合併監控的程式 四、企業合併禁止的實質性標準 五、企業合併禁止的豁免 六、縱向合併和混合合併的規制 第五章 壟斷協定的禁止 一、壟斷協定的...
為了對認定經營者壟斷行為違法所得和確定罰款提供指導,提高反壟斷執法透明度,增強經營者對反壟斷行政處罰的可預期性,根據《反壟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稱《行政處罰法》),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指南為反壟斷執法機構在查處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壟斷協定和濫用市場...
人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一方面,生產和資本的集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就產生了壟斷的可能性。因為當生產和資本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生產和資本逐步集中到少數的大企業手中,他們之間就容易達到協定,形成壟斷,使其操縱、控制市場供給成為可能,而其他企業則無法與之競爭;另一方面,生產和資本的集中發展到一定階段...
壟斷行為是各國反壟斷法的規制對象,在有的國家壟斷行為還是惟一的反壟斷法的規制對象。在反壟斷法中,壟斷行為本來就是對競爭的限制或阻礙的行為,壟斷行為與限制競爭行為的含義基本上是一致的。壟斷協定 壟斷協定,也稱為卡特爾,是指經營者之間達成或者採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競爭的協定和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壟斷協定...
(三)組織經營者達成或者實施價格壟斷協定的其他行為。第十條 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定符合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不適用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第十一條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認定“不公平的高價”和“不公平的低價”,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第五十四條【行政性壟斷被調查者的配合調查義務】第五十五條【對涉嫌違法主體的約談】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壟斷協定的法律責任】第五十七條【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法律責任】第五十八條【經營者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反壟斷罰款的裁量因素】第六十條【反壟斷民事責任和檢察公益訴訟】第...
【典型意義】 本案強調當事人主張壟斷協定豁免應當承擔具體證明有關實際效果的舉證責任,同時明確了認定涉橫向壟斷協定的民事行為無效的原則、考量因素與價值目標。本案裁判對於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反壟斷司法職能作用,依法消除和降低壟斷行為風險隱患,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實現反壟斷法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的立法目的,具有示範...
達到申報標準的經營者集中,經營者在簽署集中協定後,實施集中前應當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沒有及時申報的,可能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集中。 【案例】為同一經濟目的,經營者之間確定發生的分步驟實施的收購交易,如果各步交易之間相互關聯、互為條件,可能構成一項經營者集中,在實施第一步前需要申報。A企業與B企業...
萬江博士先後執業於國內多家頂jian律師事務所,並曾在國家發改委工作多年,從事反壟斷法配套立法、反壟斷案件查辦及反壟斷國際交流工作,主筆起草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反壟斷案件經營者承諾指南(徵求意見稿)》和《橫向壟斷協定案件寬大制度適用指南(徵求意見稿)》;承辦和參與調查處理了數十起反壟斷案件,具有豐富的反...
第三章 境外反壟斷合規風險重點 第八條 反壟斷涉及的主要行為 各司法轄區反壟斷法調整的行為類型類似,主要規制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影響的經營者集中。各司法轄區對於相關行為的定義、具體類型和評估方法不盡相同,本章對此作簡要闡釋,具體合規要求應以各司法轄區反壟斷法相關...
行業協會不得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從事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第四條 禁止組織從事壟斷協定的一般規定 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協定,是行業協會違反《反壟斷法》的主要表現形式。行業協會不得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壟斷協定行為。前款所稱從事,包括壟斷協定的達成和實施。第...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壟斷協定行為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制止經濟活動中的壟斷協定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禁止經營者在經濟活動中達成壟斷協定。壟斷協定是指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之間達成的或者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