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
- 外文名:Rules for filling of compressed gas cylinders
- 標準類別:基礎
- 標準號:GB/T 14194-2017
《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7年10月14日,《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發布。2018年5月1日,《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實施。起草工作主要起草單位:杭州新世紀混合氣體...
壓縮氣體鋼瓶充裝,氣體充裝前必須對氣瓶進行逐只檢查,以防止充裝過程中或在運輸、儲存、使用中,由於混裝錯裝、換裝、報廢或超期服役等原因而發生各種事故。主要檢查項目有:氣瓶是否是有製造許可證的單位製造的;進口氣瓶是否經授權檢驗單位檢驗合格;應是焊接結構;氣瓶材質適應欲充裝氣體性質的要求;氣瓶改裝應符合...
一個完整的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應有瓶帽、瓶閥和安全泄壓裝置。瓶帽可以保護瓶閥,瓶閥上的安全泄壓裝置型式應為爆破片—易熔塞組合式。使用注意事項 1、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使用及安裝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應由省統一頒發的有CNG汽車改裝資質的正規改裝廠進行改裝維修,包括裝、拆氣瓶。嚴禁無資格單位對氣瓶...
氣瓶充裝單位因擴建、設備故障、維修改造、發生事故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氣瓶充裝服務的,經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批准,可委託具有同類氣體充裝資格的充裝單位提供充裝服務。第十六條 氣瓶充裝單位在充裝氣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充裝前必須逐只檢查氣瓶,確保氣瓶的瓶體、護罩、底座、瓶閥、易熔塞、顏色標誌、檢驗有效...
第五條 氣瓶充裝單位除須滿足《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氣瓶安全技術規程》等規定的資源條件外,同一充裝地址還應當具備以下氣體儲存(生產)能力和氣瓶(本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數量要求:(一)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儲罐容積≥100m3,氣瓶10000(含)只以上。(二)壓縮氣體氣瓶充裝單位:採用低溫液化...
氣瓶是指主體結構為瓶狀,一般充裝氣體(可以是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吸附氣體等)的可移動的一類壓力容器。簡述 氣瓶是指主體結構為瓶狀,一般充裝氣體(可以是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吸附氣體等)的可移動的一類壓力容器。氣瓶套用非常廣泛,無論是在生產領域,還是在生活領域,幾乎都離不開氣瓶。氣瓶是一種承壓...
本條例所規範的氣瓶範圍按照國務院批准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消防滅火器氣瓶、長管拖車和管束式貨櫃用大容積氣瓶、非重複充裝氣瓶、固定使用的瓶式壓力容器以及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太空飛行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礦山井下、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使用的氣瓶不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的瓶裝氣體,是指以壓縮、液化、...
由於氧氣瓶是一種盛裝助燃壓縮氣體的移動式容器,壓力高,裝卸運輸頻繁,使用環境雜亂,往往使氧氣瓶的使用處於不安全的狀態,一旦發生氣瓶爆炸事故,將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在氧氣瓶使用與管理上注意事項 超檢驗期充裝。醫用氧氣瓶鋼瓶符合 GB5099標準和原勞動部《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氧氣瓶有效期15年,3年...
12、消防空氣呼吸器的氣瓶不準充填氧氣,以免氣瓶記憶體在油跡遇高壓氧後發生爆炸,也不能向氣瓶充填其它氣體、液體。13、消防空氣呼吸器的密封件和少數零件在裝配時,只 準塗少量矽脂,但不準塗油或油脂。14、空氣呼吸器的壓縮空氣應保持清潔並符合下列要求:一氧化碳不超過 5.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碳不超過 900毫克/...
第一條 為加強壓縮天然氣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壓縮天然氣汽車改裝、維修,氣瓶使用,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與運營...
第九條 加氣站項目的選址、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辦理,依法取得壓縮天然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燃氣經營許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和氣瓶充裝許可後方可經營。第十條 加氣站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以下規定:(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度;(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表6—6 低壓液化氣體的充裝係數 註:表中沒列液化石油氣的充裝係數,是因為液化石油氣鋼瓶在設計時,就已按充裝係數計算,將三種不同規格鋼瓶的充裝量作了規定,故此表不予再列。低壓液化氣體 因為低壓液化氣體的臨界溫度(tc)高於氣瓶最高工作溫度(t=60℃),所以,低壓液化氣瓶在充裝、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
6.醫用氧充裝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平整、耐磨防滑,並設定專用更衣室。7.醫用氧生產過程各階段的氣瓶應分區存放,並有明顯的標識,如待檢瓶、待充瓶、已充裝瓶等。8.醫用氧壓縮設備禁止使用氟塑膠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壓縮機和水潤滑壓縮機。9.用液態氧氣化充裝氣態氧,必須使用低溫液氧泵,加壓氣化後充裝。10....
GB 3836.1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GB 5099 鋼質無縫氣瓶 GB 13004 鋼質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 14194 永久氣體氣瓶充裝規定 GB/T 16556 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 GB 17264 永久氣體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 GB/T 18664-...
加氣站建設單位應採用車用氣瓶自動充裝安全控制系統,實現加氣過程電子監管。提倡加氣站安裝使用紅外線周界防護報警系統。第二十條 壓縮天然氣儲氣瓶組(井)、壓縮機室(棚)、加氣機旁等場所應設定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安全閥、壓力表、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等均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並在校檢合格有效期內...
GB/T34347-2017低溫絕熱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T34531-2017液化二甲醚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充裝標準 GB/T13591-2009溶解乙炔氣瓶充裝規定 GB/T14193-2009液化氣體氣瓶充裝規定 GB/T14194-2017壓縮氣體氣瓶充裝規定 GB/T27550-2011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 GB/T28051-2011焊接絕熱氣瓶充裝規定 GB/T28052-2011非重複充裝...
城鎮壓縮天然氣供應系統是指以符合國家標準的二類天然氣作為氣源,在環境溫度為-40~50℃時,經加壓站淨化、脫水、壓縮至不大於25Mpa的條件下,充裝入長管拖車的高亞儲氣瓶組,再由長管拖車送至城鎮CNG汽車加氣站,供汽車發動機作為燃料,或送至CNG供應站,供入居民、商業、工業企業生活和生產的燃料系統。供應特點 ...
3.15氧(氮、氬等)氣充裝台 狅狓狔犵犲狀(狀犻狋狉狅犵犲狀、犪狉犵狅狀犲狋犮)犳犻犾犾犻狀犵犫犲狀犮犺 充裝氧(氮、氬等)氣體,包括充裝接頭(卡具)、卡具吊裝器、氣水分離器、充裝管道、閥門、氣瓶防倒鏈、壓力表、安全閥等整套設施。 3.16 氧氣壓縮機氮氣滅火系統 狀犻狋狉狅犵...
第八條遠離市鎮的儲配站,應在市鎮內設氣瓶供應站。供應站周圍應設高度不低於2米的非燃燒材料的實體圍牆。氣瓶供應站的瓶庫與周圍建、構築物及道路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附表4的規定。第九條儲配站內液化石油氣泵房、壓縮機室、空、實瓶庫、灌瓶間、殘液回收間、槽車庫及氣瓶供應站的瓶庫和工業企業生產用的...
3、氧氣瓶使用規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並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
4.1. 10氫氣儲存容器應與氧氣、壓縮空氣、鹵素、氧化劑及其他助燃性氣瓶隔離存放。4.1. 11供氫站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應為獨立的單層建築,不得在建築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 供氫站,並應按GB 50016的規定對站內的爆炸危險場所設定泄壓設施。當實瓶數量不超過60瓶或占 地面積不超過500 mz時,可與...
第六條 從事車用氣瓶的安裝、維修、檢驗、充裝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格證。第七條 車用氣瓶安裝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車用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燃氣汽車改裝技術要求》及《壓縮天然氣汽車專用裝置的安裝要求》等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並對其...
天然氣經過淨化乾燥處理後必須達到車用天然氣標準方可充入加氣站的儲氣瓶、直接售氣或給CNG汽車氣瓶加氣。我國已經制定了“車用壓縮天然氣’’國家標準(GB 18047—2000)。該標準對車用CNG的含硫量和含水量做出了非常嚴格的限制規定,要求硫化氫含量小於15mg/m3,水露點低於最高操作壓力下最低環境溫度5℃。控制系統 ...
第二十二條 燃氣經營者應當對其從事瓶裝液化石油氣送氣服務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加強對送氣服務人員和車輛的管理,承擔相應的責任。從事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有關氣瓶充裝的規定。第四章 燃氣使用 第二十三條 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在批准的供氣區域內向具備用氣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四十二條 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燃氣用戶登記制度,對其供應的氣瓶進行定期檢驗。推廣運用電子信息化手段,實現氣瓶充裝、檢驗信息的自動識別和動態監管。第四十三條 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經營企業使用燃氣儲罐、槽罐車、管道、氣瓶等特種設備,應當按照特種設備相關標準、規範進行操作。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經營企業...
從事瓶裝燃氣充裝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有關氣瓶充裝的規定。推廣運用電子信息化手段,實現氣瓶充裝、檢驗信息的自動識別和動態監管。本市推行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供應,由燃氣經營者直接向用戶配送瓶裝液化石油氣。燃氣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檔案和配送業務查詢系統。第四章 燃氣設施保護 第二十六條 燃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