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充裝係數
- 外文名:無
- 性質:指氣瓶每升容許充裝液化氣的質量
- 公式:F=W/V (6.1)
介紹,低壓液化氣體,高壓液化氣體,過充危險性,
介紹
在盛裝液化氣體的壓力容器設計中,裝量係數一般取0.9,對容器容積經實際測定者,可取大於0.9,但不得大於0.95。
所謂充裝係數,是指每升氣瓶容積充裝液化氣體的重量(kg),且按下式進行計算。
F=W/V (6.1)
式中:F——充裝係數,kg/L;
V——氣瓶容積,L;
W——液化氣體的充裝重量,kg。
常見的液化氣體充裝係數,應符合表6—5和表6—6的規定。表6—5 高壓液化氣體的充裝係數
表6—6 低壓液化氣體的充裝係數
註:表中沒列液化石油氣的充裝係數,是因為液化石油氣鋼瓶在設計時,就已按充裝係數計算,將三種不同規格鋼瓶的充裝量作了規定,故此表不予再列。
低壓液化氣體
因為低壓液化氣體的臨界溫度(tc)高於氣瓶最高工作溫度(t=60℃),所以,低壓液化氣瓶在充裝、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都不會發生相變。只要充裝適量,不發生滿瓶,瓶內始終是氣液二相共存,兩者之間有著非常明顯的界面,液相是飽和液體,氣相是飽和蒸氣。若充液過量,氣相容積不夠,甚至消失,氣瓶達到“滿液”,這時如果溫度升高,致使液體無法膨脹,則瓶內壓力就會驟然增高,直至氣瓶爆破。
為了防止瓶內液化氣體因受熱膨脹而導致發生事故,應使氣瓶在最高工作溫度下,液相不要“充滿”氣瓶全部容積,要留有一定的氣相空間。這一空間就是瓶容與液容之差。即:
VG=V-VL (6.2)
式中:VG——瓶內氣相空間,L;
V——瓶內有效容積,L;
VL——瓶內液相容積,L。
而VL與液化氣體在充裝時的定壓比容υp的比值就是氣瓶的充裝重量。
即:
式中:W——氣瓶的充裝重量,kg;
υp——液化氣體的定壓比容,L/kg;
VL——同6.2式,L。
對於低壓液化氣瓶,液化氣體雖然在加壓狀態充裝,但進入瓶內就是處於飽和狀態,所以,我們可用飽和狀態下的比容來代替液化氣體的定壓比容,即:
式中:W——同6.3式,kg;
VL——同6.2式,L;
υ——飽和狀態下的液體比容,L/kg。
又因飽和液體密度與飽和狀態下的液體比容互為倒數所以
W=VLd (6.5)
式中:d——飽和液體密度,kg/L;
W、VL同前。
如果我們把6.2式代入6.5式,則;
W=(V-VG)d (6.6)
因以上所述均屬理想狀態,即VG=0是在沒有任何誤差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可是,理想狀態在生產實踐中是不存在的。如果我們把生產中某些可以預計到的誤差疊加起來,稱為安全餘量,其值與瓶內有效容積之比即為安全係數,並賦予符號∑n,並使其最終在氣相容積VG上得到反映的話,那么,∑n=VG/V,但我們在氣體充裝工作中常常使用的是充裝係數F,因此6.6式中可變為:
式中:F——充裝係數,kg/L。
根據中國目前的實際條件,對∑n的選取,應考慮以下兩種情況:
⑴物性數據誤差(n1)。主要指液化氣體飽和度d值的誤差。我們無論採用推算數據,還是採用實測數據,數據誤差總是客觀存在的。一般情況下,密度數據誤差約在±0.5~1%左右,為安全起見取n1=1%。
⑵衡器稱重誤差(n2)。氣瓶容積大都採用同體積水重法,氣瓶在充液時也需稱重控制,因此,稱重誤差也需考慮。稱重誤差一般均不超過±0.1%。假定在稱重過程中,累積誤差約為正誤差的6倍,亦即n2=0.6%,由此得出n1和n2之和為1.6%。為安全起見,取∑n=2%。所以,低壓液化氣體的充液量在60℃時所占體積,必須小於氣瓶有效容積的98%,即還有2%以上氣相容積作為安全係數。
例:確定液氯的充裝係數是多少?
解:查60℃時液氯的飽和液體密度為1.2789kg/L,其氣相空間應為2%,所以F=(1-2%)×1.2789kg/L=1.25kg/L。
高壓液化氣體
因為多數高壓液化氣體的臨界溫度(tc)低於氣瓶的最高工作溫度(t=60℃),所以,高壓液化氣體在充裝時為液態,此時瓶內的壓力就是液體界面上的飽和蒸氣壓,這與低壓液化氣體沒有什麼差別。但在高壓液化氣體的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由於環境溫度的影響,當液體溫度到達tc時,則發生液體向氣體的相變。其結果氣瓶內壓由於大量氣體產生而驟然上升,此時表征氣瓶的壓力狀況,實質上就和永久氣體一樣。因此對於高壓液化氣體氣瓶,一方面和永久氣體氣瓶一樣,在20℃時內壓不應超過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在60℃時的壓力不應超過其水壓試驗壓力的0.8倍(液化二氧化碳和液化氧化氮除外),另一方面又和低壓液化氣瓶一樣,按表選擇充裝係數。
高壓液化氣體的P—V—T關係,服從真實氣體狀態方程式,見公式2.20。表6—5所列充裝係數是採用偏心因子法計算出來的,其中對於臨界溫度(tc)小於氣瓶最高工作溫度(t=60℃)的高壓液化氣體,在充液量計算時,安全係數(∑n)可以不予考慮(很小);對於臨界溫度(tc)介於氣瓶最高工作溫度t和70℃(高壓液化氣體的定義上限溫度)之間的高壓液化氣體(例如tc=67℃的三氧溴甲烷),因其相態與低壓液化氣體完全一樣,即在氣瓶正常使用溫度範圍內,瓶內介質始終為液相,故應考慮安全係數,而且其液態密度的計算誤差要比低壓液化氣體略高,所以在充液量計算時,∑n取2.5%,即在60℃時,此類高壓液化氣體的充液量,必須小於氣瓶有效容積的97.5%,留有2.5%的氣相空間。
過充危險性
液化氣體過量充液後,爆炸危險性極大,其中低壓液化氣瓶尤為嚴重。當前氣瓶爆炸事故中,由於過量充裝導致氣瓶物理性爆炸的比例很大,這些氣瓶在爆炸前大都處於靜止狀態,未受撞擊或震動,而且處於常溫,甚至是在雪天,爆炸後的瓶體均存在明顯的變形,破口很大,有的幾乎碾成平板。這些跡象充分說明,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不是由於氣瓶本身存在嚴重缺陷,而是由於瓶內超壓,即瓶內的壓力已遠遠超過液化氣體正常溫度下的飽和蒸氣壓,氣瓶承受不了這樣高的壓力因而發生了爆炸。表6—7以液氯鋼瓶為例,說明0℃滿量充裝以後,隨溫度上升的增壓情況(假定瓶容不變),以此告誡人們過量充裝的危險。
表6—7 液氯鋼瓶在0℃滿液充裝後隨溫升增壓數據表
溫度(℃) | 飽和液體密度d(kg/L) | 飽和蒸氣壓Pv | 壓力增量△P | 平均每升高1℃的增壓 | 最高壓力Pmax=Pv △P | 增加倍數Pmax/Pv |
(MPa) | ||||||
0 | 1.4685 | 0.27 | - | - | - | - |
5 | 1.4545 | 0.33 | 7.09 | 1.42 | 7.42 | 22.5 |
10 | 1.4402 | 0.40 | 13.88 | 1.39 | 14.28 | 25.7 |
15 | 1.4257 | 0.48 | 20.35 | 1.36 | 20.83 | 43.4 |
20 | 1.4108 | 0.56 | 26.53 | 1.33 | 27.09 | 48.4 |
25 | 1.3955 | 0.66 | 32.10 | 1.28 | 32.76 | 49.6 |
30 | 1.3799 | 0.77 | 37.40 | 1.25 | 38.17 | 49.6 |
35 | 1.3640 | 0.89 | 42.25 | 1.21 | 43.14 | 48.5 |
40 | 1.3477 | 1.03 | 46.58 | 1.16 | 47.61 | 46.2 |
45 | 1.3311 | 1.17 | 50.75 | 1.13 | 51.92 | 44.4 |
50 | 1.3341 | 1.33 | 54.70 | 1.09 | 56.03 | 42.1 |
55 | 1.2967 | 1.50 | 57.82 | 1.05 | 59.32 | 39.5 |
60 | 1.2789 | 1.60 | 60.40 | 1.01 | 62.08 | 37.0 |
為什麼會有這么高的壓力,這是因為氣瓶的容積是一定的,而且又是封閉的,瓶內的液化氣體隨著溫度的升高,其體積必然膨脹,但它又必須受氣瓶容積的限制,一旦液體脹滿了氣瓶內全部空間以後,膨脹即轉為壓縮。由於液體的壓縮性很少,以致反作用於瓶壁的壓力劇烈增高。也就是說,液化氣瓶“滿瓶”後,隨溫度變化的壓力值與盛裝介質的膨脹係數成正比,與壓縮係數成反比。正因為液體的壓縮係數很少,而膨脹係數相對比較大(相差一個數量級),所以,瓶內壓力的升高是很驚人的。
如上所述,液化氣瓶過量充液是極其危險的,它是導致氣瓶爆炸的主要原因,解決問題的措施就是:嚴禁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