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要點與注意事項
1.對被埋者或被重物壓傷者,在從壓埋物體中向外搶救時,絕對不可生拉硬拽,應先將埋土或重物迅速搬除,使被壓埋者外露後,再逐步將他移出,否則被壓埋者易致骨折或造成下身截癱,有的還可形成新的撕裂傷。
2.如被壓埋者全身被壓埋時,切忌用鐵器等硬物猛挖或錘擊,只能將土、石等輕輕扒開。傷者露出頭部後,即應迅速將其口、鼻處泥土除掉,以保證其呼吸。如救出後患者已無呼吸、心跳,可立即行
人工呼吸與心臟按摩,直至患者恢復呼吸與心跳為止,或在人工呼吸與心臟按摩30 分鐘後仍未見呼吸恢復與心跳時方可停止。
3.傷者被扒出後要迅速檢查傷者有無脊椎骨折(是否下身癱瘓),能否說話,有無傷口流血不止。如有脊椎骨折,應立即放平其身體,切勿急驟搬動,並設法用布類、衣物等將夾板、木棍、槍枝或卷席包裹後,置於傷者身體兩側,將他稍加固定後,迅速送醫院救治;如發現有傷口大流血,應按外傷包紮、止血法,將傷口包紮固定好後,再送醫院救治。送院途中務須注意其保暖。
4.如果在四肢一處受壓,肢體有腫脹時,應想到是肌肉有內撕裂或肌肉血管破損,這時切忌用熱敷,可採用冷毛巾、冰塊外包手巾放在腫脹處,有止痛、消腫、止肌肉出血的作用。同時,不論上、下肢被
擠壓傷程度如何,都要將傷肢置於高的位置,寒冷季節,還要注意患肢保暖,防止凍傷及休克發生。
5.所有被壓埋的傷者,在救出後都要嚴格記錄其壓埋持續時間和解壓時間,並通知醫院記錄。主要為防治內臟出血、傷後癱瘓作救治參考依據。
6.為防止壓埋傷者救出後出現合併症,應儘快設法洗淨傷者眼、耳、鼻和口內的泥土、污物與血塊,並用溫鹽水或清水予以涮淨擦乾,然後徐些油脂,以保護黏膜(可用
青黴素、
金黴素、
氯黴素等抗生素藥膏)。
7.如當地有條件時,可給復甦和包紮後的傷者餵些豆漿、牛奶、糖鹽水或米湯,以支持和恢復其體力。如能輸液,可靜脈滴注5%
葡萄糖鹽水1000毫升。這些均可預防“
擠壓綜合徵”及水電解質失衡的發生。
其他
註:“擠壓綜合徵”是壓埋傷後,局部擠壓損傷1 小時以上所引起的傷者機體一系列病理改變,主要表現尿少甚至無尿、休克,其特點為腎功能急性衰竭,後果嚴重,常導致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