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一度是一個氣壯山河的舉措,它為人類帶來了更多的陸地和水域利用資源,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迫切需要法律的規範和調整。我國並沒有專門規範填海造地的專門法律,相關的法律法規散見於眾多的法律檔案之中,這給依法進行填海造地的生產活動、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判等造成困難,本書就是為解決這一問題而進行的探索。本書的前三編分別是填海造地相關的憲法和法律、填海造地有關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政策性規定、填海造地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及政策性規定,分別蒐集、匯集了我國全國人大、中央政府及其部委、地方人大及其地方政府與填海造地相關的法律檔案,第四編是對填海造地起到基本法作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作了理解適用的解讀,以幫助讀者掌握填海造地的基本法律制度。本書是中國第一本有關填海造地法的書籍,可供立法、政府和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作為進行相關工作的參考用書;可供企業、律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個人等從事填海造地相關業務時作為案頭的法律指南;可供大專院校師生以及對填海造地及其法律具有興趣的社會法律愛好者作為了解填海造地法的興趣讀物。
基本介紹
- 書名:填海造地法律法規全書
- 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
- 頁數:509頁
- 開本:32
- 品牌:復旦大學出版社
- 作者:倪振峰 楊華
- 出版日期:2013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309098501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填海造地法律法規全書》編寫分兩條主線進行:一是以填海造地法律法規的效力等級為依據進行編排。第一編是填海造地相關的憲法和法律,第二編是填海造地有關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政策性規定,第三編是填海造地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及政策性規定,第四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理解適用。第二條主線是以填海造地法律法規的內容為依據進行編排。由於填海造地方面的相關立法偏重於客體立法,因此,本書以填海造地的客體為依據進行編排。本書由倪振峰、楊華編著。
作者簡介
倪振峰(1952-),男,上海崇明人,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政法學院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政法學院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教委經濟法重點學科帶頭人。1982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先後在復旦大學法學院、上海大學法學院和上海政法學院任教。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理事。研究方向為競爭法、經濟法和法理學。從1995年開始在經濟法和法理學教學科研之餘從事競爭法教學和科研,競爭法方面出版過《競爭和競爭法》、《競爭的規則和策略――反不正當競爭法活用》以及教育部“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競爭法案例教程》等作品;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我國不宜在反壟斷法中規定域外效力”、“反壟斷法是高級的法律化的產業政策”、“公益型行政壟斷初探”等競爭法論文。
楊華(1979—),男,安徽省太和縣人,研究方向:環境資源法學。現為上海政法學院教師,副教授,法學博士。出版《廢棄物國際貿易的風險及其法律控制》一書,在《法學》、《法商研究》、《政治與法律》、《法學雜誌》等刊物發表文章多篇。
圖書目錄
第一編 填海造地相關的憲法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第二編 填海造地有關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政策性規定
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全面落實海域物權制度的通知(國海管字208號)
海洋功能區劃管理規定
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
海域使用論證管理規定
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管理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海域使用論證工作的若干意見(國海管字200號)
關於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國海發29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海域使用論證質量管理的通知(國海管字128號)
關於建立海域使用論證工作舉報制度的通知(海辦發15號)
海域使用論證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
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評審工作的若干意見(國海管字3210號)
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暫行辦法(國家海洋局2002年4月5日)
國家海洋局關於地方海域使用審批許可權劃分的意見(國海發6號)
國家海洋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海域使用項目審批工作的意見(國海管字3206號)
海域使用論證收費標準(試行)(國家海洋局2003年3月)
臨時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海洋局2003年8月20日)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
海域使用統計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關於加強灘涂資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350號)
《圍填海計畫管理辦法》
關於加強圍填海造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19號)
關於加強區域農業圍墾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國海發9號)
關於改進圍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設計的若干意見(國海管字37號)
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管理辦法
海域使用權登記辦法
海域使用權證書管理辦法(國家海洋局2002年6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土地登記辦法
財政部、國家海洋局關於加強海域使用金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綜10號)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海域使用金減免管理辦法
海域使用權爭議調解處理辦法(國家海洋局2002年4月28日)
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
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第三編 填海造地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及政策性規定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填海造地項目管理的意見(瓊府81號)
關於進一步規範填海計畫指標申請審批工作的指導意見(瓊海漁辦9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廣東省河口灘涂管理條例
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福建省沿海灘涂圍墾辦法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浙江省灘涂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意見
浙江省灘涂圍墾管理條例
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上海市灘涂管理條例
江蘇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江蘇省灘涂開發利用管理辦法
江蘇沿海灘涂圍墾開發利用規劃綱要
江蘇沿海灘涂圍墾及開發利用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海域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山東省濕地保護辦法
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河北省海域管理規定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遼寧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
第四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理解適甩
“第一章總則”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二章海洋功能區劃”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三章海域使用的申請與審批”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四章海域使用權”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五章海域使用金”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六章監督檢查”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七章法律責任”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八章附則”條款的理解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第二編 填海造地有關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政策性規定
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全面落實海域物權制度的通知(國海管字208號)
海洋功能區劃管理規定
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
海域使用論證管理規定
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管理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海域使用論證工作的若干意見(國海管字200號)
關於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國海發29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海域使用論證質量管理的通知(國海管字128號)
關於建立海域使用論證工作舉報制度的通知(海辦發15號)
海域使用論證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
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評審工作的若干意見(國海管字3210號)
海域使用申請審批暫行辦法(國家海洋局2002年4月5日)
國家海洋局關於地方海域使用審批許可權劃分的意見(國海發6號)
國家海洋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海域使用項目審批工作的意見(國海管字3206號)
海域使用論證收費標準(試行)(國家海洋局2003年3月)
臨時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海洋局2003年8月20日)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
海域使用統計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關於加強灘涂資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350號)
《圍填海計畫管理辦法》
關於加強圍填海造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19號)
關於加強區域農業圍墾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國海發9號)
關於改進圍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設計的若干意見(國海管字37號)
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管理辦法
海域使用權登記辦法
海域使用權證書管理辦法(國家海洋局2002年6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土地登記辦法
財政部、國家海洋局關於加強海域使用金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綜10號)
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海域使用金減免管理辦法
海域使用權爭議調解處理辦法(國家海洋局2002年4月28日)
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
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第三編 填海造地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及政策性規定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填海造地項目管理的意見(瓊府81號)
關於進一步規範填海計畫指標申請審批工作的指導意見(瓊海漁辦9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廣東省河口灘涂管理條例
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福建省沿海灘涂圍墾辦法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浙江省灘涂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意見
浙江省灘涂圍墾管理條例
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上海市灘涂管理條例
江蘇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江蘇省灘涂開發利用管理辦法
江蘇沿海灘涂圍墾開發利用規劃綱要
江蘇沿海灘涂圍墾及開發利用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海域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山東省濕地保護辦法
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河北省海域管理規定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
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
遼寧省海域使用管理辦法
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
第四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理解適甩
“第一章總則”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二章海洋功能區劃”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三章海域使用的申請與審批”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四章海域使用權”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五章海域使用金”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六章監督檢查”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七章法律責任”條款的理解適用
“第八章附則”條款的理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