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房婚

填房婚

填房婚,是指兄亡收嫂、弟亡圓房之俗,這是一種強迫婚姻,建國後被強令禁止。婚姻習俗的一種。即一個女子當其丈夫死後必須轉嫁給亡夫的兄弟,而亡夫的兄弟也有娶她的權利和義務。 此詞源於拉丁語“levir”,意即“丈夫的兄弟”。這種婚俗出現於原始社會母系氏族制後期,在古今許多民族中廣泛流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填房婚
  • 外文名:sororate
  • 屬於:強迫婚姻
  • 解釋:男人與他妻子的姊姊或妹妹的婚姻
填房婚
這種婚姻可以在第一個妻子生前,也可以在她死後。這個用語是由英國人類學家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爵士首先使用的。一般來說,轉房婚制(寡婦與死去丈夫的兄弟的婚姻)和填房婚制在根源上是有關聯的,也是主要配偶以外的次級婚配的最普遍的理想形式。無論填房婚制還是轉房婚制都是隨意的而非強制性的。但亞利桑那州的馬里科帕印第安人(Maricopa Indian)的傳統是對轉房婚帶有強制性,而對填房婚則出於習慣而不強制。雖然一個男子連續與兩個以上的姊妹婚配或同時與兩個以上的姊妹婚配,在原則上屬於同樣性質,但有些民族則只贊同一種而禁忌另一種。因之,有必要將姊妹共夫與填房婚加以區別。姊妹共夫的通例是,男子在妻子的諸妹成年之後連續娶以為妻;19世紀時這種風俗至少在北美40個部落中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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