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維烏斯改革

塞爾維烏斯改革

王政時代後期,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發展和對外擴張的需要,增強羅馬的實力,調整社會內部關係,第六王塞爾維烏斯實行了一系列改革。

傳統歸於塞爾維烏斯名下的所有改革措施,不完全合乎歷史真實,但有關這次改革主要內容的記載,符合當時羅馬社會歷史的發展情況,無可懷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塞爾維烏斯改革
  • 實施者:塞爾維烏斯
  • 國家:羅馬
  • 時期:王政時代後期
具體內容,建立新部落,普查公民財產,創設森都里亞大會,歷史影響,

具體內容

建立新部落

建立新的地域部落,代替原來按照血緣關係組織起來的3個氏族部落。
塞爾維烏斯把羅馬分為4個城區部落,又把羅馬的鄉村分為15(或16)個鄉村部落。
同時,在新建的地域部落中,設定管理機構,負責公民登記、徵兵、徵稅和攤派徭役。
凡在地域部落登記入冊的自由民,都獲得公民權。於是,廣大平民、大量的外來移民和被釋放的奴隸等,因被吸收進所在的地域部落而加入羅馬公社。這就拆毀了人種和血緣關係的藩籬,促使公社內外的自由民融合起來。這不僅打擊了氏族制度,而且大大增加羅馬公民的人數,壯大了羅馬公民集體的力量。

普查公民財產

對公民及其財產進行普查,在此基礎上,按財產多寡把公民劃分為5個等級,並確定其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據說,5個等級的財產資格分別為10萬、7.5萬、5萬、2.5萬和1.1萬(或1.25萬)阿斯。財產低於第5等級的列作等外,稱為無產者。
各等級提供數目不同的百人團,其中17—46歲的年輕者和47—60歲的年長者所占百人團的數目,各為一半。第1等級出80個,第2、3、4等級各出20個,第5等級出30個。第1等級中最富有者還組成18個騎兵百人團。此外,另有5個非戰鬥性百人團,其中,工匠、樂師和號手各占2個,無產者只有1個森都利亞。
各等級的森都利亞都自備武器、裝備,第1等級配備著全套武裝【 護脛、胸甲、護板(clipeus)、槍(hastae)】,第2、3等級依次減少,第4等級為輕裝步兵,第5等級只有投石器。

創設森都里亞大會

創設森都里亞大會,作為新的公民大會
森都里亞大會產生後,庫里亞大會在政治上便失去作用,它擁有的權力逐漸轉歸森都里亞大會。
森都里亞大會實行集體投票制,每個百人團只有一票表決權。投票順序先是騎兵,後是5個等級依次進行。第1等級公民擁有98個百人團,超過總數之半,控制著大會的多數票,如果他們投票一致,表決即告終止。
因此,富有公民在居民中雖占少數,他們在森都利亞大會中卻居於統治地位。

歷史影響

塞爾維烏斯改革以地域為原則,取代血緣原則劃分居民,加速了氏族血緣關係的瓦解,使原來處於氏族之外的“平民”在百人隊大會上享有公民權,成為羅馬公民,從而擴大了統治基礎,鞏固了羅馬在拉丁姆地區的地位,也基本上完成了羅馬由氏族制度到國家的過渡。
同時,按照財產劃分公民等級,並且把公民的權利與義務聯繫在一起,造成第一等級掌握會議的多數票,數量超過其他等級票數的總和,促成新的貴族與平民等級的形成。
塞爾維烏斯改革是王政後期羅馬社會發展變化合乎規律的產物。
按照地域和財產原則來劃分、組織和管理所屬居民,與氏族制度格格不入,分明是階級社會的制度。
在森都利亞組織制度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羅馬公民公社,實行財產資格和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無疑具有嶄新的性質,它實際上是社會階級和等級分化後,有產者重新組合起來和實行統治的組織形式。
同時,塞爾維烏斯不僅設立森都利亞大會代替庫里亞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而且還改變以氏族制度為基礎的武裝力量,在地域和財產原則基礎上創建了公民兵,以此作為國家公共權力的重要體現,來維護新生的國家。
所以,塞爾維烏斯改革,標誌著羅馬國家的產生。正如恩格斯所說:
“這樣,在羅馬也是在所謂王政被廢除之前,以個人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古代社會制度就已經被破壞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個新的、以地區劃分和財產差別為基礎的真正的國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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