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塔城地區行署公署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塔城地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塔城市光明路3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關法律和規章,起草地區市場監管、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的相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地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各縣(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地區內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地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縣(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地區食品安全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查處食品違法行為,負責許可權內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制定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地區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地區認證認可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地區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以及對外交流合作。
(十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八)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十九)配合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負責實施職權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經營企業行政許可、認證和跟蹤管理。
(二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職責監督、指導實施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監督管理。
(二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及處置。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
(二十三)承擔地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四)完成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
法規科
執法稽查大隊
登記註冊科
智慧財產權促進與保護科
價格監督檢查科
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管理科
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標準計量科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質量監督科
廣告監督管理科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信用監督管理科

現任領導

副局長:牛彥智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榮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月16日,入選為“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的公示名單。
2021年2月25日,獲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7月,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第一黨支部被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授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辦公地址

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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