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烏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烏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烏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烏蘇市長江路138號 
  • 所屬部門:烏蘇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烏蘇市
  • 所獲榮譽: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關法律和規章。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指導企業在轄區內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職責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市質量工作政策、規劃和措施;推進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組織開展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相關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授權組織協調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監督管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市食品安全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負責實施食品經營行政許可。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
組織宣傳貫徹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組織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開展工業、服務業和農業標準化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承擔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和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工作,組織並指導企業產品、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管理全市的商品條碼工作;組織制訂、修訂有關地方標準。
(十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向社會出具檢驗檢測公證數據或計量公證數據的機構,依法監督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工作。
(十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以及對外交流合作。
(十三)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四)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及藥物濫用監測及處置。
(十六)負責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負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
2、執法稽查隊(掛價格監督檢查室牌子)
3、註冊登記室
4、網路交易監督管理室(掛廣告監督管理室牌子)
5、質量計量和標準化監督管理室(加掛特種設備監察室牌子)
6、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室
7、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室
8、智慧財產權促進與保護室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烏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苑市場監督管理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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